樯桅,沙滩,广场,
欢笑的人群熙来攘往;
轻松的,大声的问侯,
从生机勃勃的世界传来:
夕照中的峭壁,
大声的聊天,高声的呼唤。
苦涩的海滩咸盐,
乐队,蒙根布拉特圆舞曲。
我晚归时,
她仍旧迎了上来,
愁容满面,但还是来了。
……
——哈代《一八六九年于海滨小镇》
当天晚上,查尔斯发现自己在会议厅里坐在特兰特夫人和欧内斯蒂娜两人之间,莱姆的会议厅或许比巴斯和切尔特南两地的会议厅好不了多少,然而它却宽敞明亮,面临大海,因此给人以舒适的感觉。正因为它过于舒适,过于优美,所以这个公众聚会的场所也免不了做了英国的上帝——方便——的牺牲品。后来,一伙头脑简单的镇议会议员听信了流言蜚语,便决定将那所会议厅推倒,另外建立了一所会议厅。新会议厅座落的地方和造型之丑陋,堪称英伦三岛上最差的公共厕所。
然而,诸位不要以为莱姆镇上波尔蒂纪夫人那一伙只是反对会议厅的轻佻建筑艺术,真正使他们愤慨的是会议厅内所进行的活动。男人们在那儿抽烟,玩纸牌;那里还举办舞会、音乐会什么的。总之,它怂恿享乐,而波尔蒂尼夫人之流深信,一个正经的镇子里唯一可以允许人们集聚的地方应该是教堂。会议厅被推倒时,莱姆镇上的人虽痛心疾首,可时至今日,也没有人能够将它重建起来。
查尔斯和两位女士坐在这幢将遭厄运的会议厅里欣赏音乐会节目。那当然不是一次世俗性音乐会,因为此时正值大斋期。节目全是一色宗教性的。即使这样,莱姆镇那些老顽固还大为震惊呢。他们在公众场合表白说,他们对大斋期十分尊重,就象伊斯兰教徒对莱麦丹那样自相矛盾的尊重。所以,在举行音乐会的大房间里,舞台前面一侧竟有些位子空在那儿。
莱麦丹是伊斯兰教历太阴年第九月的名称,是伊斯兰教的斋月。每逢斋月教徒白天禁食,但夜间还是要进餐的,故下文说“自相矛盾”。
我们的三位比较开明的人士,象大多数听众一样,早就入场了。因为他们觉得这类音乐会确实叫人愉快——真正十八世纪的风格——不但音乐悦耳动听,听众也使人高兴。音乐会给了太太小姐们一个大好时机,使她们有可能对邻座女士们的服饰评头品足,当然也得以炫耀一下自己的华丽服饰。即便是瞧不起乡下佬的欧内斯蒂娜,也变成了这种虚荣的俘虏。她至少懂得,就衣服的款式和华丽而论,她在这里独占鳌头。她头上戴的是“平顶”帽(而不戴那种闷气的旧女帽),帽子上饰有蓝白相间的缎带。她身上穿的是生机盎然的绿裙子和紫红色与白色相间的皮外套,脚上蹬的是镶有花边的靴子,真是满身生辉,光艳照人。人们对她偷眼观看,这足可以弥补她在其他场合所忍受的厌倦了。
那天晚上,当其他后到的听众鱼贯而入时,早已坐在那儿的欧内斯蒂娜非常活跃、淘气。查尔斯只得用一只耳朵听着特兰特姨妈的评论——哪些人住在什么地方,他们有些什么亲属,老祖宗是什么样的人物,同时用另一只耳朵听着欧内斯蒂娜对别人的低声嘲弄。特兰特姨妈说,那边那个约翰牛式的老太婆是“汤姆金斯夫人,心眼儿挺好,耳朵有点背,住在上面的埃尔姆大院里,儿子在印度”;欧内斯蒂娜则告诉他,那是一个“货真价实的醋栗子”,照欧内斯蒂娜看来,出席音乐会的“醋栗子”比正常的人要多。他们都在聊天,耐心地等待音乐会开场。每一个时期,人们总赋于某些名词一种新的含义。在十九世纪六十年代,“醋栗子”指的是“令人厌倦的、旧式的人或物”。若是今天,欧内斯蒂娜会把那些尊贵的音乐会听众叫做“老古董”……汤姆金斯夫人外表看来正是这样的人,至少从背影看来是如此。
这当儿,从布里斯托尔来的著名女歌唱家上场了,身边是她的伴奏,即名声煊赫的黎托奈洛先生(或者叫其他什么名字,反正弹钢琴的男人必定是意大利人)。这时,身旁的两位女士不再讲话了。查尔斯借这个机会想起心事来。
他希望检点一下自己的所作所为,这似乎是他的责任,而且在内心深处,他竟觉得这也是种乐趣。事实上,莎拉已开始萦绕在他的心头……或者说至少是围绕着她的那一团谜萦绕在他的心头。他主动陪这两位女士离开布罗德街来会议厅时,本来决心把他与莎拉相遇的事告诉她们——当然她们必须答应,决不把莎拉去康芒岭散步的事告诉任何人;但是,他似乎没有找到适当的机会。他首先必须对一个非常具体的问题作出裁决——这时正是穿羊毛织物的季节,欧内斯蒂娜却执意要穿薄纱衣服。她的父母早在法定的十条禁令之中又加上了九百九十九条,其中一条便是“五月之前不得穿薄纱”。查尔斯只得放弃原来的打算,就此问题发表了一通评论。其实,他没有提起莎拉的真正原因恐怕还是因为他发现自己与莎拉谈得过深——是啊,他失去了理智,没有适可而止。他太愚蠢了,居然滥用骑士精神,连普通常识也不顾。最糟糕的是他发现这一切难以向欧内斯蒂娜解释清楚。
他完全明白,这位年轻姑娘是个可怕的醋罐子。假如他讲出来,她会觉得他的行为难以理解,会跟他怄气。这就糟了;最好的结果是她会挖苦他一番。他可不希望在这种事情上被人取笑。查尔斯本来倒可以信赖特兰特夫人,把这件事告诉她。可他知道。特兰特夫人虽然跟他一样有同情心。但她在说谎方面却是个外行。他不能要求特兰特夫人不把这件事告诉欧内斯蒂娜。假如欧内斯蒂娜从姨妈那儿得知那次见面的事,他的日子就难熬了。
那天晚上,他的其他心事,他对欧内斯蒂娜的看法,这一切他都不敢细想。其实,她的幽默倒没有使他恼火,但是听起来却非常做作,使人讨厌,这正象她那法国式小帽和皮外套上的装饰品一样,跟她的衣帽倒相配,但与当时的场合不协调。她的幽默同样需要他做出相应的反应……相应地眨眨眼睛,时而微笑一下,这些他都是出于义务而为之,也完全也做作。两人似乎都戴上了假面具。这到底是为什么呢?或许是因为亨德尔和巴赫的曲子演奏得太多而且调子低沉?或许是因为女歌手跟她的伴奏老不协调?不管怎么说,他发现自己偷眼观看的身边这位女郎——象是第一次看见似的,对他来说似乎完全是个陌生人。她花枝招展,令人倾倒……可是那张脸上老是挂着矜持和冷淡的表情。这样是不是有点贫乏、单调呢?假如从那张脸上把这两种特性拿开。还会剩下什么呢?只有一种无聊的自私。不过,这个无情的念头一涌上脑海,查尔斯便连忙把它驱开了。她是大家闺秀,又是独生女儿,要不是现在这个样子还会怎样呢?他又是怎么会对她倾倒的呢?与伦敦社交界那些寻求丈夫的富家小姐相比,欧内斯蒂娜远非平淡无奇。可是难道只有伦敦社交界才是他寻觅新娘的唯一地方?查尔斯深信,他跟他同时代的大多数人不同。所以,他到世界各地旅游,并发现英国社会过于墨守成规,英国人过于一本正经,英国的思想过于尊经重道,英国人的宗教信仰太偏执。是这样么?在选择终身伴侣这样的重大问题上他太因袭传统了吗?他是不是没有按理智行事而只是做表面文章呢?
乔治·亨德尔(85—759)和威廉·巴赫(70—784)都是德国音乐家。
那么最理智的行动是什么呢?等着看吧。
一个个尖锐的问题使他反躬自问。他开始对自己——一个落入陷阱的有为青年,一个被驯服了的拜伦——感遗憾起来。他的脑海里又出现了莎拉的形象。他试图回忆起她的脸庞,她的嘴巴,那个宽大的嘴巴。毫无疑问。那张脸唤起了他对过去的某种记忆。但这种记忆太微妙。或者说太笼统。他很难找到线索来追要溯源。那张脸呼唤着他几乎没有意识到其存在的隐藏着的自我,这使他心神不安。但又不能摆脱。他心想:“这太荒唐了。可是那姑娘的确在吸引着我。”他似乎心里明白,吸引他的并非莎拉本人——那怎么可能呢?他已订婚了——而是她代表着的某种**。某种机会。她使他意识到自己被剥夺了某种珍贵的东西。他一向认为自己未来的道路无限广阔,而现在,这无限广阔的道路却变成了一个固定的航程,只能通向一个已知的地点。她使他想到了这一切。
欧内斯蒂娜的胳膊肘轻轻碰了查尔斯一下,这使他清醒过来,回到了现实之中。此时,那女歌手正在谢幕,查尔斯懒洋洋地拍了几下巴掌。欧内斯蒂娜把手放回皮手筒里。嘴巴向旁边一撅,既表示对查尔斯心不在焉的不满,也是对蹩脚的演出生气。查尔斯朝她笑笑。她那样年轻,简直就是个孩子。因此不能跟她怄气。她毕竟是女流,有许多事情她永远也不会懂:男子生活应是丰富多采的;男子的世界不应当仅仅是衣服、家庭和孩子;而要做真正的男子又谈何容易!
当查尔斯金屋藏娇时,欧内斯蒂娜真正成了他的,睡在他的床上……当然也生活在他的心里,到那时,一切都会好了,用不着思考以上这些事情了。
此时此刻,萨姆正在思考相反的问题:他对他的夏娃究竟了解多少。他们两人中一个是出生在霍尔本的小伙子,另一个是东德文郡边远农村一个马车夫的女儿。我们今天很难想象他们之间的沟壑是多么深,多么难以愈越。他们二人走到一起,就象北美的一个爱斯基摩族小伙子跟一个非洲的祖鲁族姑娘走到一起所碰到的困难一样多。他们几乎没有共同的语言,往往弄不清楚对方所讲的意思。
可是诸位切不要以为存在着这种距离。存在着这种尚未沟通的深渊,这种当时还没有无线电、电视、便宜的旅行等来沟通的深渊,就完全是坏事。当时的人们可能相互了解得少些。但是他们却觉得相互之间更加独立,更加自由,因而有着更多的个人天地。那时,他们觉得整个世界并非是人声鼎沸,拥挤不堪。人们彼此是感到陌生的,但陌生有时也会使人觉得激动,觉得更美好。对于人类来说,也许彼此联系越多越好。但我却是个信奉旁门左道的人,我以为我们的祖先是孤立的,但是他们享受着巨大的空间,这叫我们欣羡不已。对我们来说当今世界实在太拥挤了,简直是水泄不通。
在某些低等酒吧间里,萨姆能够、而且确实给人一种对城市生活了如指掌的印象,而在另外一些地方,他却显得知其一不知其二。凡与伦敦西区的生活方式不符或在那儿不流行的东西,他都嗤之以鼻。可是他的内心深处却别有打算。他有些胆怯,有点吃不准——不是吃不准他希望今后成为什么样的人(这一点他早就决心已定),而是吃不准自己是否有能力来实现在一愿望。
而此时玛丽心里想的正好相反。她一开始就被萨姆弄得眼花缭乱。她觉得萨姆是高等人物。她之所以取笑他,那只是她在萨姆的优势面前所进行的自卫。萨姆有着城里人那种永不枯竭的力量,可以越过鸿沟,可以找到捷径,办事快,干净利落。可是她的性格是实实在在的。她有种不加虚饰的自信心。深信自己总有一天要做一位贤妻良母。她对谁好谁坏心里一清二楚,例如她的女主人和女主人的外甥女心地如何,她心中有数。她毕竟是农民出身,而农民比城里那些奴隶更讲究实际。
萨姆之所以对玛丽一见钟情。是因为她身上充满了朝气,她比那些毫无生气的“洗衣刷”和“欢乐姑娘”②不知强多少倍。那些人使他在性生活方面有了体验。这方面他是信心十足的——伦敦佬都如此。他生着满头黑发,湛蓝的眼睛,身材瘦长、洒脱,面容充满了生气。他的言谈举止文质彬彬,潇洒利落,只不过有时模仿查尔斯的一两个动作时夸张了一些。他觉得查尔斯的那类动作特别有绅士派头。女人们第一次看见他总是向他送个秋波,可是跟伦敦的那些姑娘混熟了以后。他总觉得她们无聊乏味。真正使萨姆惊疑的是玛丽的天真无邪。他发现自己象是用镜子的反光照射人的顽童——他照来照去,有一天突然照到一个非常文雅的人,他觉得不应该这样对待那个人。他突然希望向她表白自己的一切,也希望了解她是怎样一个人。
伦敦西区是上流社会居住的地区,东区是普通人居住的地区。
②“洗衣刷”指偶然卖淫的女仆人。“欢乐姑娘”即妓女。此语来自约翰·利奇(87—84)于一八五七年创作的一幅漫画,那幅画因使用了这个词而妙趣横生。画面上有两个垂头丧气的女子冒雨站在街头,一个问另一个:“呃·范妮,你当欢乐姑娘多久啦?”——作者原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