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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 再到凤凰山(1 / 2)

 “没想到,竟然是你那边先搞定战斗!”

东平说着,拄着巨剑一瘸一拐地从破洞走出。

李踏歌目瞪口呆,“老天爷保佑,你这是赢了还是输了?怎么这么惨?!”

此刻东平身上深深浅浅血口密布,其中深的甚至有露出了骨头,出血量极大,一身破破烂烂地白衣被彻底染红。

他吃惊地问:“怎么,苟天仁这么厉害吗?”

东平叹道:“《七星无生刀》确实不愧为是江湖绝学,立意极高,招法还精妙非常……”

“啊,你被人家以巧胜拙了?!”李踏歌秒懂。

东平面色尴尬地点了点头。

苟天仁确实极为厉害,刀气霸道,但对东平来说,他更厉害的地方在于应变。

在他手中兵刃被毁后,仍然很快站稳阵脚,尝试利用身法于东平周旋,但东平如今速度已经不输任何人,在学习《凌空三转》后,更无短板,所以苟天仁很快就发现自己并没有取得优势。

好在,失之东隅收之桑榆,在他发现自己要被东平追上时,试图用刀气进发动攻击,结果受到了奇效!

灰蒙蒙的刀气纵横之下,让东平直接手忙脚乱。

东平此时想着之前的情况,心头暗叹。

他其实早就知道自己可能会遇到这种情况。

任何的技巧都是有局限性的,通常越是在某一方强大的技巧,就越是有其绝对劣势存在。

而他的《无名杀剑》的优势相当强大,是能让他瞬间爆发远超出自杀实力的杀伤力,而劣势也是十分明显的,那就是它总是直来直去,破坏力有余,巧妙不足。

这优势与劣势,追根溯源,都要从东平的便宜师父,前辈穿越者,屠龙剑圣李成开始讲起。

李成之所以选择是用巨剑做武器,是有其深刻的内在逻辑的——因为他穿越后,从小到大面临的威胁,都是体型巨大的龙族,所以必须要用足够巨大的武器才能对其造成致命的伤害。

而抱着这个初衷,他所创造的无名剑诀,招式自然就是大开大合的,杀招也是在不断往更大力量、更快速度、更强破坏力上走,一副得了“破坏力不足恐惧症”的样子。

在他离开与龙族的战场,走向跟强大的巫师战斗的舞台后,他发现,在面对绝大多数巫师之时,自己原本掌握的那些战斗技巧依旧适用!

那些巫师们,无非就是一个个体型更小的人形巨龙而已。

坚硬的甲片和皮肉变成了各种护盾,各色龙息变成了各种远程巫术,尖利的爪牙变成了各种近距离巫术和变形巫术……于是他继续沿着老路狂飙突进,靠着一把巨剑斩杀各路强大的巫师。

不过这招在东平这里,就出现了一点问题。

不是东平有问题,也不是招式有问题,而是选择的敌人有问题。

在面对武林世界的大宗师之时,他发现,自己直来直去的招式,在面对对方精妙绝伦的招数时,有种挥动铁锤砸苍蝇的无力感。

他的招式无坚不摧,速度也很快,在他足够近敌人的时候,甚至能让对方反应不过来就完蛋,但只要他没有一击毙命,让对方意识到了危险,对方就压根不跟他近身了!

就像苟天仁,他在兵器被毁,速度也不占优势后,就开始玩招法,不断跟东平游斗,用刀气牵制、干扰,耍的他团团转。

虽然东平速度极快,但轻飘飘的刀气到底还是比他近百斤的巨剑出招快许多的。

这里说得快,不是指跟“破风”这超音速一剑来比,而是跟准备发出这一剑的时间来比;

在东平准备出剑的短短一段时间,人家的刀气已经甩出来了好几轮!

当时在战斗中,苟天仁便不断放出的刀气,逼得东平只能不停躲避和使用巨剑格挡,连发出攻击的机会都找不到,反而不断被从各方向射来的刀气弄得浑身是伤。

很显然,若是被一直拖在这个节奏,随着身上的伤口不断累积,他就输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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