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尉仓良,原本就是一个管仓廪的小官吏,不甘寂寞,毅然加入了代邑的骑兵,因功劳逐步上升,因总斩杀六个敌人甲士,积功步步升到了都尉之职,已经是拥有三舍宅院到中大夫级的赵兴手下旅帅悍将了。
这次他身先士卒,带着自己的旅,直插敌阵,转眼就越过了由五百君丘士组成的赵兴队伍,冲到了第一。
在奔驰中,他瞄准了一个敌人,扣动了弩箭的扳机,那个对面冲来的敌人应声落马。然后毫不犹豫的挂上弩箭,操起了骑枪,撞向了敌人。手中的长枪像穿糖葫芦一般,将敌人穿下了战马。经过两轮远距离打击,在长枪瞬间穿进敌人身体的时候,骑手立刻放手,然后抽出环手刀,进行最终的肉搏。一切都如行云流水。
青铜剑不适合劈砍,但环手刀适合侧划竖劈。还不等敌人的青铜剑刺到,仓良的环手刀已经砍下了对方的脑袋。
但这时候又一个敌人已经杀到了眼前,再也没有轮刀的机会,仓良堪堪躲过了敌人刺过来的长剑,虎吼一声:“你给我下去吧。”用肩膀轻轻一撞擦身而过的敌人,那个敌人在飞奔的战马上立刻失去了平衡,惨叫一声掉落战马,转眼间就变成千万马蹄下的肉泥。
仓良也不看战果,就是策马前冲,做为一个骑兵良将,最懂得,骑兵杀敌靠的是速度,一旦自己的速度掉下来,就被动了。
“冲,不管对方死活,不管自己身边袍泽死活,冲,冲,拼尽一切力气冲。”仓良大声的鼓动着手下,因为只要自己的冲锋速度不降下来,那就是撞,也能将敌人全部撞下马。
赵兴的骑兵在猛将的带领下,在敌人的阵型中横冲直撞。而中山军的骑兵虽然明显占据着劣势,但他们白戎人悍不畏死的血性,让他们毫不畏惧的和赵兴的军队纠缠厮杀。而中山军骑兵的统帅也知道,一旦自己的左翼崩溃,那么自己的中军就危险了。拼尽一切挡住他们,缠住他们,保护中军歼灭敌人的中军取得胜利,即便自己一方全军覆没也在所不惜。
躲在阵中,被五百君丘士保护的和铁桶里一样的赵兴,伸长了脖子只能看到自己将士那如火海的头盔红樱,根本看不到其他任何东西。
千军万马的古代战争,尤其是这种万马奔腾的骑兵对决,做为一军主帅,喊话别人听不大,打旗语,谁还敢分心四处张望?只能是事先调度安排,只要真正冲锋一起,就根本没有主帅什么事了,他想指挥也不可能了。这就是为什么步兵上阵,指挥起作用,而骑兵一打,主帅就必须身先士卒的在前面带领的道理。
“居中调度指挥,这什么也看不到,还指挥个屁啊。那谁,235,前面带队冲锋的是谁啊?”
这个代号叫235的士兵就大声回报:“启禀主上,是仓良都尉。”
仓良他了解,毕竟是从实战中杀出来的将军,赵兴就松了口气:“有他带头,应该不会出大问题。”
冲锋,不,跟着跑吧,赵兴就真的是随风逐浪的跟着奔跑着奔跑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