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不臣眼巴巴瞅着琳琅,等她的答复。
这厮潇洒惯了,向来是天不怕地不怕的主儿,难得有一天脸上露出这种忐忑不安的神色。
琳琅有意逗他,为难地说,“你这有点突然,我、我再想想……”
然后五分钟过去了。
“想好了?”他维持同样的姿势,膝盖有点麻,下巴有点僵。
不过无论从什么角度来看,他的小妞都是最美的,连认真沉思的小模样都迷得他嗷嗷叫,真不愧是他看上的美妞!嗷!
“我不知道。”琳琅蹙着细眉。
项不臣:“行就行,不行爷再想想办法!”
琳琅:“你想什么办法?”
项不臣:“这办法可就多了,什么霸王硬上弓啊,生米煮成熟饭啊……”
琳琅:“您老懂得挺多的。”
项不臣:“……那什么,略懂略懂!”
琳琅伸手要拉他,“地上凉,还是先起来再说。”
“你答应不?不答应爷就不起来,让你心疼。”项不臣耍起流氓来。
“真是怕了你了。”琳琅抚额浅笑,“事先声明,我可不喜欢幼稚的男朋友哦。”
准备长期抗战的青年呆滞了一会儿,仿佛才意识到她嘴边的笑意,猛然站起来,双手掐住琳琅的腰身,骤然举高,搂着她原地转圈。
“哈哈哈!威风它盼了这么久,终于有女主人了!”
老子要亲亲抱抱举高高。
“咔嚓——”
琳琅听到清脆的一声,貌似是骨折。
项不臣脸色一僵。
“你……腰还好吗?”她迟疑地问。
“哈哈哈,刚才你绝逼是听错了!老婆大人,你放心,我的腰绝对没问题,就算是负重跑一千米,也绝对没有——”
琳琅手指一戳。
“……疼。”
项爷哭唧唧求安慰。
琳琅使劲伸长了手,想要摸一摸他的脑袋。
无奈对方的身高太逆天了,她的小短手完全够不着。
项不臣觉得自己终于找回了一点场子,很不要脸地说,“你要摸我吗?你早说呀!你不说我怎么知道你想要摸我呢?”然后他抓住琳琅的手,往心口上紧紧捂着,热气熏染,“摸到了吗?它正在跟你打招呼哦。”
“你说它也真不容易,二十五年之后才找到了失散多年的同胞。”
项不臣略微弯下腰来,额头轻柔抵着琳琅。
“从今以后,你就住在我的右边胸口吧,也好给它做个伴,你说好不好?”
这撩妹狂魔一旦认真起来,估计没多少妹子能够在他的美色与情话之下不为之所动。
琳琅指尖按了按对方的胸膛,力度稍重。
“承蒙你情深,给予了我这么好的栖身之所。”她眉梢眼角蔓延着春水,“厚赠之爱,无以为报,只能是以身相许了。”
琳琅挽起耳边的发,“所以,你要不要嫁给我呢?”
这算是求婚吗?
“要!”
他脱口而出,后来想想这对话好像有点不太对劲。
等项不臣琢磨过来之后,已经是一个月以后了。
那个时候他跟杨晴分手也快一个月了。
杨晴一开始是崩溃的,然而郎心如铁,她怎么也挽回不了。一计不成,杨晴试图靠割腕自杀来威胁项不臣,但是她怕痛,割了一道口子后,看着那流出来的血,立即慌神了,打了救护车的电话。
自此以后再也没有提过自杀这回事。
人总是害怕失去的。
项不臣给了她一笔补偿,杨晴想了想,还是接受了。离开了项不臣这个前男友之后,杨晴突然变得抢手起来,只是后来听说有个小白脸哄着她同居,卷了所有的钱财消失了,连生活费都没有留下一点。
杨晴欲哭无泪,只好低了一头,去问项不臣讨要一些。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说的就是杨晴现在的心理,曾经被公子爷高高捧在了云端上,锦衣玉食供着,她不屑,觉得满身铜臭。如今她重回平淡的生活,挤着人挨人的公交,吃着最便宜的路边摊,她愈发想念起之前那段童话般的时光。
只是少了男主与男配这两个“伯乐”,很少人能看出她不修边幅的外表之下的纯净心灵,进而爱上她。
而在杨晴咒骂老天爷不长眼的时候,琳琅成了项不臣的准新娘,项家未来的女主人。
这个消息在圈子里炸开了锅。
大家是真没想到,风流薄幸的公子爷有朝一日居然会心甘情愿被一个人套住,画地为牢。
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
有人就调侃他说,“项爷,我记得某年某月某日,某人好像说过,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一脚踏进去的都是缺了根筋的傻逼。”
项不臣烟瘾犯了,伸手想摸一根雪茄,犹犹豫豫,看了眼旁边女主人的脸色,到半空硬生生折回去,拣起了一枚包装漂亮的糖球,拨开放进嘴里嚼了好几下。
他冲着琳琅讨好笑笑,表示自己乖巧得不得了。
“婚姻是爱情的坟墓?”琳琅却不打算放过他,“项先生,看来你对这方面是颇有心得啊。”
大家纷纷抱着胸看妻管严的笑话。
兄弟就是用来出卖的。
项不臣带着琳琅见他朋友,早就想到会有这么一出,他深情凝视着琳琅,“这话有错吗?难道爱情最好的归宿不就是百年之后的夫妻合葬吗?”
项大少下一句又开启了群讽模式,那眼神蜜汁蔑视,“当然了,像你们这群没人要的单身狗,估计最后只能暴尸街头了吧,还没人给你们收尸,啧啧啧,真是可怜呀。”
众人:“……”
沃日,这家伙真是越来越欠扁了,有老婆了不起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