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执堂一言不发,拿手中的剑砍了几根树枝,随随便便堆在一起生了火。都是湿木头,顶部火苗不大,生出一缕浓烟顺着风往西北吹,他们俩在上风口坐下。
林栖迟怀抱女童,拿手巾压迫她额头的伤口止血。火光不够亮,他看不到太多细节,只能先处理这个显眼的问题。女童的呼吸听起来还算平稳,他松了口气,性命应该保得住。
林栖迟自知今日做得有些过分,可是近在眼前的人命关天,容不得他多想。
如果刚才他奔到大哥面前就停下,不仅这些小孩子会被大哥打个半死,这女童恐怕也不会被他们二人带走。既带不走,那么她早早晚晚要被扔锅里炖熟。
林栖迟作为军医从军,死人见得并不少。但这不表示他已心如止水,看到有人要死也无动于衷。孟执堂则不然,他真正跨马提枪上过战场,夺人性命毫无心魔,陌生人在他面前怎么死都可以,他绝不会皱一下眉头。
眼下,大哥正皱着眉头擦剑,心情很不好的样子。林栖迟头皮发麻,一时想不出该说什么话来解释,干脆闷头做最擅长的事,低头检查红衣女童的伤势。
所幸女童所受都是皮外伤,虽然失了些血,但性命并无大碍。林栖迟放心下来,仔细给她清洗了伤口,敷上药,又轻手轻脚地包扎完毕。估计是打得脱力了,这一场马上颠簸也没把她闹醒,呼吸细微平稳,继续昏睡着。
就着火光,林栖迟拿湿布给女童细细地擦了脸,露出污垢下的本来面貌,没有想到还是个精致的美人胚子。她生得极好,头发又脏又乱一大把,可惜短了些,刚刚及肩。眉毛睫毛都很浓密,尤其睫毛,像乌羽覆着,又长又密根根分明。煞白的小脸上镶着秀气的鼻子,嘴唇失了血色,唇角自然微翘。乍看之下,仿佛云端降世的小仙子一般,实在养眼。这要是醒着,八成是个活泼伶俐的可爱小姑娘啊。
除了过瘦,长相身量竟是一点毛病都挑不出来。林栖迟笑得满脸慈爱,觉着这么好看的小孩子天底下就独此一份,竟叫他遇见了,还救了她一命,真是缘分不浅。
想及这孩子在外头流浪,不知是家人亡故,还是被拐带的,又有些心疼。等她醒来要问问清楚,最好能帮她找着家人。但如果找不着……
林栖迟转头偷看一眼大哥孟执堂,又低头看看女童,他很喜欢这个孩子。
孟执堂一言不发递给他干粮,眼中满是责备,欲说又不忍心说,长长叹了口气。
“大……大哥,这孩子伤得挺重,不过你放心……我定能医好。”林栖迟期期艾艾说道,绝口不提刚才撺掇大哥逃跑的事。
“你的医术自然极好。”孟执堂转过头去不看他,声音平淡无喜无怒,他并不想讨论这个。
“这孩子还有点发烧,怪招人心疼的。明日咱们找个镇子歇两天,总在马上,她的伤口不容易好。”林栖迟又道。
呵,我风餐露宿你心疼过吗?这个不知打哪儿来的屁孩子受点伤就要歇两天?还要歇在镇上!
孟执堂云淡风轻掸了掸衣服上的灰尘,“扔了罢,耽误赶路。”
林栖迟沉默,空气中只有树枝受不住烈火炙烤发出的噼啪声。
一夜无话。
次日清晨,孟执堂醒来后起身给马饮水,又自顾取出干粮吃完,既不催着林栖迟上马前行,也不朝他望一眼,仿佛没有这个人存在一般。他在野外比待在城里更舒服,练完一趟剑,又去山溪洗了个澡。
林栖迟身上黏糊糊的也不好受。别看才初夏,整日骑马,除了出汗还有沙土,要是能洗澡,当然洗一下最好。但他不敢走开,大哥杀人无数,昨夜又明确表示了不要带着这孩子,他赌不起。
女童依然昏睡,林栖迟打算找个镇子,去药房抓副汤药给她退热。小孩最怕高热,弄得不好脑子就烧坏了。
可想带人走,也要大哥点头才行。
该怎么说?
万事开头难,他鼓励自己。
“大哥,我们出发罢。”林栖迟放好行李包袱,接着抱紧了女童上马。他大大方方端坐马上,神态自若,仿佛从未听过大哥说过什么“扔了罢”之类的话。
孟执堂无语,他的话不好使了?林栖迟很少这样执着违逆他的意思。
他嫌弃地看了一眼林栖迟怀里的小孩儿,咬着牙一夹马腹,旋风般冲出,远远把他甩在身后。
五年相处,他太了解这位义弟了。看着温和,实际认准的事情轻易不肯回头。当年他从鬼门关捡回来一条命,身上多处断骨,虽然看着四肢健全,其实内里早已破破烂烂。军医们都用同情的眼神看他,认为他再也拿不起银枪,跨不上战马,再无法为将,甚至不能如常人一般坐卧。
只有林栖迟没有放弃他,不准他饮酒,逼他喝药,扶他走路,每天换着花样锻炼。他的眸子清朗坚定,说得最多的话便是,“请将军信我,栖迟定保你如初。”
人真是禁不住回忆,一想起往昔,心里就透着酸软无力。
罢了罢了,不过是个小孩子,栖迟想带着就带着,只要别来烦我就行。昨天的事儿也不追究了,栖迟逃跑还记着唤我一起,也算有情有义。
这么自我安慰一番,孟执堂心情渐渐明亮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