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并不在意名字,不过是个称呼罢了。从今天起,她就有个新名字叫蓁蓁,还有了两位长辈负担她的生活。
进了“锦珠绣”,林大夫跟掌柜借来纸笔,把蓁蓁二字写到纸上,给女童看。
这位蓁蓁小姑娘撇着嘴点点头,表示知道了,她还是不想开口说话。这字真复杂,难写得很,她不喜欢。
林大夫吩咐伙计带蓁蓁去试衣服,他和孟执堂走进里间,坐下喝茶。从此处前往家乡小清州,不过三四日路程,很快就到。在这之前,他还有些打算需要跟大哥讲讲。
林栖迟出生于南方富户,照理说自小应衣食无忧,如果天资聪颖读得进书,无疑会走文人入仕这条路。可实际上,林家三子一女,长子次子皆为嫡子,由夫人所出,其母泼辣小器,把持着全家事务,颇有些独断专行的意思。
三子为林栖迟,和四女同出于妾室,自幼不受待见。虽不至于冷饭冷菜,但整个院子里说要多么尊其为主子,倒也难以自圆。其母因懂医术,为林家老爷治好了病,才于乱世中得了安身之地。她的性格又过于安静,除了感激林家收留,不再作他想,行事以不引人注意为要。
林栖迟自幼读书不能算好,总跟着母亲在小院内栽植药草,对医术颇有兴趣。到得后来战事无休,每家每户都要摊丁。林家所出三个儿子,最后是林栖迟赴了前线。
算算时日,他已经有六年漂泊在外。以前在战场也就罢了,可这两年常有家信和银两送往小清州,自己却是一封回信都未收到。眼看着侯府丧期快过,这才禀了侯爷孟执堂,告假求回乡探亲,只是没想到孟执堂竟然跟了来。
这趟回去,最重要是看望父母,其次是小妹已到婚期,不知家里如何安排。他将来定是要跟着侯爷长住顺京的,千里迢迢,以后回乡恐怕也不容易。如果蓁蓁愿意认他做养父,这一趟还要得到爹娘首肯,再去禀告族长,把蓁蓁的名字写进族谱。
孟执堂扶额,揉着眉心道:“你是当真了?还要写进族谱?”
“自是当真。”林栖迟毫不迟疑,他跟这个孩子投缘,蓁蓁做什么他都瞧着高兴。
“这个小哑巴来历不明,还是小心些。”
“……”林栖迟知道大哥所言非虚。大楚灭国后,子民逃难,流动得频繁。楚,周,齐三国子民,文化和语言相近,战争期间的户籍管理又混乱,多的是来历不清不楚的人。若说有些奸细探子,甚至妄想复国之遗民混杂于市井,实属正常,而且单靠外貌举止,根本分辨不出。
“大哥所言极是,不过……我只教医术,应该没事。”
“若是贼子,你当如何?”
“……”林栖迟想着那个温暖的笑容,默默低头沉思。半晌答道:“那便任凭大哥处置。”我觉得她不是,希望她不是,千万不要是。
两人聊完,笑着看蓁蓁穿新衣走过来。店里的伙计十分机灵,还给蓁蓁扎了发辫,配着刚刚上身的晴山蓝色裙子,显得整个人神清气爽。
林大夫看得养眼,说道:“我说为什么总感觉这孩子亲切呢。大哥,你可有觉得,她很像你?”
“不像。”孟执堂想也不想就拒绝了。什么叫很像我,哪里像了?
“真的像呢,容貌明丽,眉含英气,身姿挺拔,而且——”
“而且什么?”
“都一样的冷面寒铁,生人不近。”闻言孟执堂心中一动,细想想这话确实有几分道理。只是,他是个武将,会有如此气质并不奇怪。倒是一个小孩子,经历了什么才会如此生人不近呢?
结完账,三人从店里出来,悠悠闲闲逛到下午才回客栈休息。
所谓近乡情怯,还有如此多事情等着办,林大夫一时半会儿又不太想赶路了。于是他出着主意给蓁蓁买衣服,买零食,硬是多待了两天才离开重灯镇。
------题外话------
注:
蓁音同真。
蓁蓁,是指草木茂盛貌或者集聚貌。
女主对当地语言半懂不懂,于是选择沉默,也不介意被误会为哑巴。
收藏~收藏~收藏~收藏~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