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
这个叫做叶轩的家伙真的很俗,俗不可耐,而且是那种钻进钱眼里的俗!
想到这里,沈向梦叹了口气。
老天爷是瞎了眼吗?
《成都》这么好的歌曲竟然是从这种人中写出来的。
“钱好说,但歌词一定要比《成都》只好不差。”沈向梦提出了自己的要求。
“有笔吗?”
“啊?”
“我问有笔吗?”
“你要干嘛?”
“创作!”
沈向梦:“???”
“你现在就写?”冯灵雨从包包中取出了黑色圆珠笔和白纸。
“当她说出四十万的时候,我的灵感...迸发了!”
叶轩接过了笔刷刷刷开始写了起来。
冯灵雨和沈向梦对视了一眼,眼中皆是不敢相信。
“原来钱才是你最大的动力。”冯灵雨小声吐槽道,因为沈向梦在的原因,她不敢像平时那么大喊大叫。沈向梦则是淡定的喝着桌子上的蓝山咖啡,虽然淡定可时不时眼神瞥向神情专注的叶轩。
刷刷刷
叶轩在奋笔疾书的写着。
小时候,叶轩家里很穷,经常吃了上顿没下顿,别的小孩子吃着热包子,叶轩吃着馒头,别人玩着悠悠球,叶轩抬头看着天空发呆。
“我要是有钱该多好!”六岁的叶轩用着稚嫩的声音说道,是那么的渴望,没有任何的杂念,纯粹想要挣钱活得开心就好。
“这字真丑。”冯灵雨看着桌子上在“画画”的叶轩暗暗说道。
自己用jio写的都比叶轩要好看的多。
沈向梦也是扶了扶额头,她想要看看歌词,然而她无奈的发现压根看不懂,叶轩的字用鬼斧神工形容都算是夸奖了。
“打钱!”
三分钟后叶轩满意的看着自己的剽窃,啊呸!借鉴的歌词。
文化人的事情,那就是借鉴,何来剽窃之说?
“好了?”沈向梦语气中有些惊讶。
“好了!”
“让我看看!”
沈向梦迫不及待的说道,接过了那张纸沉默了几秒钟。
“你直接说吧。”
这谁能看得懂写的是什么?
“咳咳,灵感来了挡也挡不住,所以写的有点着急。”叶轩老脸一红,看了眼桌子上冯灵雨的吉他直接抱了过来。
今天晚上的星星很少
不知道它们都跑哪里去了
...
想念你的笑
想念你的外套
想念你白色袜子和你身上的味道
我想念你的吻和手指淡淡烟草味道
记忆中被爱的味道
...
嗡嗡嗡
叶轩轻轻放下了吉他,烟酒嗓让这首本应温柔的情歌多了几分沧桑,再加上叶轩不经意间的嘶吼让沈向梦心灵都在颤抖。
“这歌叫什么名字?”沈向梦喃喃的说道。
“味道!”
叶轩唏嘘不已,当年上高中的时候喜欢班级中的妹子,恰好妹子就喜欢这首歌,后来自己苦练这首歌,妹子却已经和学校的某个富二代去开房了。
那年花儿好美,那年木讷的叶轩呆呆的看着心仪已久的妹子坐上了豪车,那年叶轩砸断了存几个月钱的吉他,那年叶轩想要变得有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