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二、一!”
砰!
枪声在山谷中回荡。
在这等乌云遮蔽的夜晚,我枪法再好也得有赌运气的成分在,所谓耳听为虚眼见为实,靠耳朵毕竟不如眼睛来的准确,我也不知道结果如何,枪声响后,我耳朵多少有些耳鸣,也有些短暂的不那么灵敏,听力受影响,我便算是进入一个盲区。
“呼啊!”
那大脚怪冲了过来,一下扼住了我的喉咙,将我摁在地上,右手使劲捏住我的头颅,这手法就跟杀写日记的大兵如出一辙,我绝望了,它力大无穷,在它手中我活不过几秒,这场对决,我输了。
然而这时,我脸上点着热乎而黏腻的液体,一股腥味儿,是血!而那大家伙的大手也逐渐的没了劲儿,我能感觉到它还想继续加劲儿,但不知何故却已经松了不少,再过片刻,它呜啊的发出哀嚎,两只手也从我身上耷拉下去,双手使劲的撑着地,能听到鲜血流在地上的哗哗声。
而也就这时,乌云退散,月光如泻。
只见那庞大而强壮的大脚怪无助的瘫在地上,额头上有个显眼的血窟窿,它盯着我手里那把枪,看了许久,随即抽搐了几下,瞳孔涣散,没了声响。
它杀了这把枪的主人,而这把枪也会在某个时刻杀了它,冤冤相报。
我后背还是发凉的,尽管训练了多回,但到了真正要来的时候,没有一定的运气成分,我很可能就是打空枪,毕竟环境因素和不可预料的变数太多,这也是我开的最没底气的一枪。
但是还是射杀到了,在我和它谁能生存下的选择中,我险胜了。
“周博哥,快来救我,我好害怕,我不想呆在这儿。”宋迎春带着哭腔说道。
我赶忙过去了,取出刺刀便就用以切割她身上的藤条,将其解救而下,她一下扑在我怀里,痛哭流涕,身子因为害怕还不住的发抖,我只能轻轻拍着她的后背,稍稍安抚她。
她一直盯着我,盯的我有些不自在,隔了片刻后,我觉得差不多了,便将她推开,说道:“下次别乱跑了,知道不?听话一点,老是毛毛躁躁的,再这样下次可就不救你了。”
然而此时,那宋迎春却一副心不在焉的模样,只是犯着花痴看着我,看样子并没有将我说的放在心上。
“周博哥,我现在才发现你太能干了,你这个样子真帅,帅惨了。”宋迎春说道。
夸的我心理当然高兴,不过我也充分的了解她的心理,她对我有这些个的感觉,什么帅啊、酷啊之类的,也不过是小女生的那些青春萌动的心理,因为荷尔蒙等特殊的原因促发的罢了,故此听听也就算了。
“行了,帅也不能当饭吃,拍我马屁也没用,我说得话得记住才行,别装着没听到。”我说道。
“知道啦!”她娇嗔一声。
我从她身边走开,看一看这四周状况如何,火把在爬山岩前,我就给踩灭了,不然没法爬上来,现在仅仅只有那月亮的微光,能够稍许照亮一下这里,而如此的光线环境,所能够看到的视野则就有限了。
这里是那大脚怪的巢穴,一个兽皮做的帐篷,跟那大兵最后的白布条说的一样,这里堆满了白骨,有不少的人骸,还有不少的兽骨,有鹿有羊,还有不远处挂着一个狰狞的兽皮,像是战利品一样被悬挂在树枝上,便就是那恶獍的皮毛,刚才我的躲在一个动物尸体的身后,现在也能看清,那是一只刚死不久的野牛,不过肉已经被生生蚕食了许多,透过月光都能看到不少的血肠内脏之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