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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黄氏遗孤走韩庄 盾阵初成流民至(2 / 2)

虽说如此,可那些常年行走江湖的武师们,若是没有他李宗嗣这个猛人,当时也得吃亏。所以李宗嗣对这个盾阵非常上心,

当时钟离之战,因为盾阵变化不灵,第一次交换队形之后,打急眼了,就再也换不回来了,第一排伤亡惨重气喘吁吁,第二排着急上不去,几下子就被冲垮了。

所以下午练习的就是交换队形,和左右列阵。两排盾阵很单薄,但是多了,恐怕他们接受不了,况且还有复杂的两翼兵,慢慢来不着急。

“好!好!前排后退的时候,后排要有一个侧身动作,还要用你的盾,掩护你的兄弟。前排的也要快点儿后退,快速恢复体力。耳朵时刻听竹哨声,声音一响立刻交换。当队长的也要时刻注意兄弟们的体力!”

“为哈这么练啊,你想想,两排兄弟一旦配合不好,前排的累死了,后排的上不去,是要死人的。咱们队形练好了,一人能发挥十个人的力量,只要你累了,你的后面的兄弟,就能替你扛着,你能去后面休息,明白了吗?”

“兄弟们!咱们没有铠甲,只有这个盾牌能保护兄弟们的性命,所以一定要抓牢稳了,站住了!让咱们敌人砍不动,撞不倒!”

“明白!”众人高呼。有不明白的,周文广和梁兴会仔细教他们,暂时这两个人替代了士官的角色。他们读过书,认识字,脑子灵活,李宗嗣只要给他们一讲,他们就能明白。

七八天后,众人已经能分清左右和两排换阵了,然后李宗嗣加大了难度,三排、五排、六排,慢慢增加,一个月后,已经非常熟练了。

李宗嗣的训练量很大,所以练的很快。相比朝廷的军队也不过是三天一小操,五日一大操。摆出的阵型不能动啊,一动就散了。也就是边关的军队精锐一些,那是用银子堆出来的,天天和鞑子见血,自然优胜劣汰。

李宗嗣非常喜欢现在的人,朴实啊,只要把饭吃饱了,很听话。吃苦耐劳,加上心里憋着一股气儿,被黑沟湖的水匪欺负惨了,因为期间冯用又送过两回给养,每次都得分他们一半儿。

“刺!撩!劈!一步一动,进!”李宗嗣大喊着,五十多人,列成五横队,听着他的命令,挥舞着手里的横刀。

前排的前进挥舞一阵,迅速退到最后一排,第二排熟练的用盾牌遮蔽后退的兄弟。

李宗嗣非常喜欢手里的横刀,他增强的劈砍的能力,同时也保留了突刺的能力,刀身笔直,切刃。比小鬼子的刺刀还好用,唯一的缺点,贵!铁的质量不好,这么细的刀身,用不了几下就碎了。

列盾阵,主要是刺。顺着盾牌缝隙刺杀,脸、喉咙、胸膛都是致死的地方。劈砍则是把盾牌抬起来,寻机劈砍。或者切割敌人的腿,敌人倒地之后,由后面的兄弟负责击杀。

李宗嗣还让他们分成两队,拿着木棍对练,训练盾击、换队。李宗嗣检验盾墙的方法就是,撞!他亲自向盾墙扑去,挡不住就最后一个吃饭,挡住了就先吃。

开始的时候李宗嗣一扑,就能扑倒一片。现在前面的还没有有倒下,就被后面的用盾牌死死的顶住,然后用木棍戳他。

最后训练的则是反应能力,前后左右转向。“左面有敌人!”李宗嗣一声大吼。

“呼!”五十多人齐刷刷左转。

“后面有敌人!”

“哈!”

齐刷刷向后转。

“被包围了!”

“嘿!”

迅速圆阵列成,里边的抽出长矛,架在前面兄弟的肩膀上。李宗嗣满意的点了点头,这个盾阵暂时成了,可以进行扩编了。这五十多个人,就是他的士官团。

现在李宗嗣也不会训练的那么勤勉了,每三天就会休息一天,蹴鞠!

十一个人一队,他们自己选取队长。在平整好的土地上,飞快的奔跑。没错,休息也得给我锻炼体力。

周文广只能眼巴巴的看着,带着五六个会骑马的兄弟,挎着弓刀出去抓人。跟抓牲口一样,有时候一小袋大米,就能跟流民的头领换好几户人家,周文广跟挑牲口一看翻看牙口。

周文广的理论是,你们是老子用大米买下来的,就是老子的奴隶。翻是敢逃跑的,骑马上去一刀砍死,剩下的用绳子穿成串儿。押回小明山,

很快一段时间,就押回了七八十户,男女小孩儿,三百多人,小明山的粮食开始紧张起来。

李宗嗣看着密密麻麻的,脏兮兮的人群,赶紧联系许家的商队,要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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