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酷我小说>玄幻魔法>狼人陈玄风> 第三十二章 地动雪舞铠魔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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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地动雪舞铠魔幻(1 / 2)

 关于单挑这种制度,我在前世就久仰大名了,在从小听到的说书和话本里,关云长、赵子龙、李元霸、罗成等等这些名将,大都会在阵前和对方将领单打独斗,或是一刀将对方斩于马下,或是大战三百回合,甚至是挑灯夜战,绝世强者的辉煌战绩让童年的我心驰神往,如痴如醉。

然而,当我长大以后,亲眼见过大宋和金国,金国和蒙古的战争之后,才发现根本就没有那个主帅会跑出去和敌人厮杀,顶多就是全军冲锋的时候,冲在前面而已。于是,我才知道,小时候憧憬的英雄,不过是活在想象中的人物而已。

当我来到这个世界之后,才从吟游诗人口中了解到,星海大陆上真的一直存在着武将单挑的制度,这主要是因为兽人掌握斗气能力,并且建立帝国之后,高手和普通士兵的战力差距不断拉大,如果一个剑皇在战场上放手屠杀敌人的普通士卒的话,最后无论胜负,损失都是双方无法接受的,所以后来除非兵力悬殊,或者高手战力有巨大的差距,否则双方的高手都会优先挑战对方的高手,这种习惯最后渐渐演变成为阵前单挑的制度。

这种制度在兽人主宰大陆的万年时光里,被各族高手所接受,成为史诗中必定出现的场景,伴随英雄的名号而传扬。只是后来人类崛起之后,自身的高手出现比例远远不如其他种族,却依靠庞大的人口数量,发展出大军团联合作战的方法,依靠不怕牺牲的巨大后备兵源,和紧密协同的战阵配合,很大程度上抵消了顶尖高手在战场上的绝对优势。

后来“剑圣之祖”雷茵斯特出世,创下“无名剑诀”这种完全为人类量身定造的修行功法,使得人类武士在黑铁、青铜、白银、黄金等级的战士出现比例暴增了几倍,从原来三四百个人族才有一个黑铁武士,变成如今六七十个人里就可以有一个,而且在剑豪级别之前的战士晋升的难度也大大降低,所以人类军团里才会全部使用黑铁战士为基础,更有成百上千的青铜、白银战士挥霍,也幸好雷茵斯特的“无名剑诀”只写了金银铜铁四部,如果连剑豪、剑宗、剑皇的数量也大幅提升的话,以人类总共五六亿的人口基数,兽人恐怕早就被灭族了吧,不过即使如此,面对成千上万阵势严整的人类武士,也足以让兽人剑皇退避三舍了。

力量的变化导致规则的变化,传承了万年的单挑制度,就这样渐渐消失在铺天盖地的人类人海战术里了。所以当昨天凯瑟琳预计,人类可能因为损失过大,而利用古老的单挑制度引我们出城战斗的时候,绝大多数人都表示怀疑。不过等到人类真的提出使用称为“武魂斗”古老决斗方法的时候,大家才知道凯瑟琳的预言如此准确。

“没什么,只是以前不少人类军团都作出这种选择罢了,第一个使用的是天才,第二个是人才,第三个就是蠢材了。”凯瑟琳在众人的赞叹中如此解释道。

“武魂斗”属于六百年前制定的单挑武斗规则之一,是直到兽人帝国崩溃为止,一直实行且被绝大多数种族接受的武斗规则。现在人类主动将大部队撤出一公里以外,仅仅留下三千士兵,就代表他们准备进行三战决胜负,留下的士兵是贵族私兵,虽然没有正规军团的整齐,却拥有高于正规军的个人战力和装备。

“血蹄酋长,请带领三千米诺斯战士出城列阵,惠灵顿大师,请在城头观战,凯瑟琳,随我出城,今天就让他们明白谁是井底的青蛙!”我终究还是未曾改变过心中学武之人的本性,看到可以纵情一战的机会,立刻意气风发。

“玄风大人,请问什么是‘井底的青蛙’呢?”

“咳咳……凯瑟琳,这个问题我以后会解释给你的。”

我转生的事情,一直被我当作秘密,从未向人说起,反正说了也不会有人相信,不如专心作个狼人,桃花岛弟子从来将礼仪伦常当作狗屁,当年我拿活人练功也理直气壮,自然并不在乎一个人类的身份。只是前生博览百家,三教九流都有涉猎,这些精妙的哲理典故却已经渗透我心,虽然因为语言差异,那些风流文采不会顺嘴说出来,但是一些典故却会不经意地用出来,以前我碰到的家伙不是粗陋无文的兽人,就是不了解兽人文化的人类,听了不明白,也只当我高深莫测或者胡说八道。偏偏如今碰上一个天才横溢,胸罗万卷的凯瑟琳,每每听到我有超出她所知的话语,就会不断追问,害得我不得不将诸子百家的寓言典故一一讲来,然后看着她眼中惊讶叹服的光彩,心中为自己欺世盗名而惭愧,虽然我不在乎什么道德廉耻,不过这种事情很没有“风骨”啊,对了“风骨”这个词也要小心,不能说出来。

出了城门,就看见对面军团前方站着七八个人类,为首的正是昨天那个展示超级大嗓门的巴斯滕,今天同样是一身金甲的他,却没有带着他那匹银色独角飞马,后面的几个人,有的穿着重铠,有的却只有华丽的丝绸服装,不过无论装扮如何,却都有相当水准的实力。

“对面的兽人,谁是你们的首领?”巴斯滕踏前一步,大声问道。

“是我,枫丹白露的主人玄风.暴雪.沃尔夫,你就是巴斯滕对吧,说出你们的决斗人选。”此刻我不得不叹息,差距啊,我们已经清楚地了解了人类的大半消息,而对方却完全不知道自己将要面对的是什么,这“知己知彼”一条,我们已经胜了。

巴斯滕也有些惊讶,因为他看到站在前排的是一个高大魁梧的牛头人,一个年少的狼人和一个绝色的人类少女,虽然他无法清楚分辨凯瑟琳的种族,但是比起身着古老的星辰号角战袍,牛角上套着黄金宝石饰环的血蹄酋长,我这个仅仅穿着不起眼皮甲的狼人,实在没法相比。何况昨天城头的战斗,米诺斯战士全面展现了强大的战斗力,所以巴斯滕自然以为那个牛头人才是眼前城堡的主人。

不过现在也不是他追问这种事情的时候,于是他转头招呼身后的一位壮汉,然后介绍道:“这位是来自北方冰原的瓦尔哈拉族剑宗——嚎,他将会是我方第一个出战的勇士。”

北方冰原?瓦尔哈拉?我们这边城上城下的兽人听了都倒吸一口冷气,那不就是我们雪狼部落长年驻守北方,专门抵御的冰原野蛮人吗?这些普遍身高九尺,长得还算像人的种族,其实是远古种族“冰霜巨人”的后代,虽然他们已经没有的祖先足以挑战巨龙的恐怖实力,却依然从血脉里继承了足以匹敌兽人中熊族甚至狮族的体质,加上天生不畏冰寒,又狂暴嗜战,才和兽人争斗的几千年。早就听说人类为了钳制兽人联盟的兵力,不断给冰原野蛮人提供援助,没想到现在居然有野蛮人加入人类军团了。

我和凯瑟琳对视一眼,同时说:“我来。”

忽然,我们看到一只大手挡在面前,只见血蹄酋长踏上两步,在我肩头拍拍,笑道:“小白狼,乖乖看我的吧。”

说罢,这位米诺斯酋长大步上前,高声叫道:“米诺斯部落酋长,血蹄.米诺斯,出战第一场决斗。对面的小家伙,过来吧!”

我看着血蹄龙行虎步地走向对手,不由得身手摸摸肩头被他拍过地地方。这头老牛居然一直隐藏了实力,凭刚才一瞬间地接触,我可以肯定,他的“月炎斗气”绝对已经修炼到了八级以上,甚至还会更高。虽然冰原野蛮人比之同级兽人高手不仅不弱,甚至比大多数种族都强大,但是比起作为异种的米诺斯战士,仍然有一些差距,只要老牛在斗气修为上不差,就不会输给他。

同样大步前行的野蛮人剑宗上身,下身穿着不知名的毛皮裤子,光着双脚,须发杂乱。手中的武器是一柄有着八尺长柄的灰色单刃巨斧,斧面两侧各有一张骷髅脸突起,整个斧身上缭绕着冰寒的灰色雾气,不时形成扭曲的人脸,发出无声的哀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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