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队打饭,掌勺的女帮众一勺一个菜,餐盘上每个格子都填得满满,看着挺不错,闻着……也好。
那些愚昧百姓给文臻一个厨神称号,多半是没见过世面,他们吃过几道好菜?
看这菜色不是东堂常有菜色,是文臻的手笔?唐慕之没吃过文臻做的菜,觉得也不妨尝尝。
那姑娘还不罢休,又拉着几个当地女子,凑了一桌,众人端着餐盘坐下,都对唐慕之招手,唐慕之犹豫了一下,在最角落坐下了。
刚坐下来,一双筷子就迫不及待地伸进了她的餐盘,夹走了一大筷糖醋面筋。
唐慕之受到了惊吓。
怎么会有如此的无礼行为!
她正要拔刀,不想那夹走她菜的姑娘,随手就舀了一大勺火腿白菜,堆在了她碗里,一边还爽朗地道:“哎,别太护食啊,夹多一点瞧你那脸色,不哭不哭,多给你点火腿。”
唐慕之:“……”
不是,吃饭还有换菜的说法?
有,不仅有,还是全方位多元的,桌上几个姑娘,凑齐了今日所有菜色,用桌上备好的筷子勺子,你一勺我一筷,顷刻之间,每人碗里菜都齐了。
唐慕之麻木地看着众人自动配备齐自己碗里的菜,忍不住看那放在桌子中间的筷子,自然有人给她解释:“这叫公筷。大当家说了,一个盘子里搅菜,混进不同人的唾液什么的,太恶心了。所以要分餐,用公筷。”
唐慕之盯着自己的菜,想着从此以后,自己大概很难再面对家族年节聚会那数十人都在一个盘子里搅菜的宴席了。
转而想到,以后也许,自己也没什么机会再参加那样的聚会了。
她垂下眼睫,瞬间觉得没了胃口,身边的姑娘却热情过头,不住地催她:“吃啊,吃啊,是不是不舍得吃啊,再不吃我帮你吃咯。”
唐慕之生怕她的筷子再飞过来,随便夹起一块糖醋面筋,一入口,便怔了怔。
她原本是个清淡口,对糖醋味并不如何有兴趣,总觉得过于甜腻,然而此刻的糖醋味道却恰到好处,甜是清甜,醋是微酸,混合在一起的第一感觉,便是唤醒了舌尖的味蕾,腮帮骨上仿佛过了电,瞬间便来了食欲,而面筋少有的软韧而微弹,真正当得起筋那个字,不绵不粘,嚼劲恰到好处,总有种吃一口清爽又醇厚肉的错觉。
她忍不住又吃一口火腿白菜,火腿滋味香醇浓厚,入口有微微的熏香,回味却是肥甘的回香,浸透了火腿的白菜汁水浓郁,菜边还保持着清脆的口感,菜叶薄而入味,清甜白菜和浓郁火腿的搭配,完美到令人惊叹。
更不要说粉蒸肉酥香软嫩,栗子甜糯入口成粉,抿一口就甜到心底,酥鱼入口即化,鲜香层层,卤猪蹄在油红金亮的汤汁中颤颤,蹄筋炖成了膏状半透明,特殊调配的卤料渗入肌理十分入味,干爆羊肉干香鲜辣,酸汤开胃爽口,牛油萝卜丝饼居然做成了千层饼,香而热地叠在一起,外皮金黄焦脆,里层层层酥,馅儿香软丰美,咬一口,香气爆开,而酥皮簌簌地碎在口中。
唐慕之低头,姿态优雅,筷子不停,忘记了自己不怎么吃荤,也忘记了唐家素来一菜不可超过三筷,碗中食不可全尽的规矩。
等到盘子全空,她才猛然停下,骇然盯着自己的餐盘,有点反应不过来。
这是自己吃的?
身边姑娘们也已经风卷残云完毕,却都还不走,热热地喝着免费汤,聊着今天的菜色和谷外谷内的事。
唐慕之咬牙,再咬牙,坚决抗拒了再喝一碗汤的想法,看看四周桌子,忽然道:“大当家他们在哪里吃饭?”
“这里啊。”
“……那她们也要排队?”
“当然,和我们吃的是一样的。千秋谷内,所有供应,不分地位,只论功勋。”
“……这菜还说得过去,勉强也当得起厨神二字。”
“哈哈哈什么厨神!这是我们食堂师傅做的啊!”
唐慕之:“……”
“怎么,你还以为大当家能管这许多人吃饭啊?大当家亲自下厨就一次,听说差点抢打起来。但食堂师傅也很不错了,所有菜谱都是大当家亲自手把手教过的。”
“她……菜谱就这样全部教给别人了?”
唐慕之听说过文臻献出百种小吃开创夜市的事儿,但在她看来,那是文臻为了邀宠固恩使的手段,也未必就教出了真本事,唐家旗下产业无数,其中也有不少酒肆饭庄,那些靠一道菜养活一家无数代,以及大厨为了一道菜谱争个你死我活的事儿,也听过不少。
但是文臻居然真这样把宝贵的菜谱这样随手乱撒,连这些山野粗汉也教!
“是啊。大当家说了,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全民对于吃食的口味和品位都提高了,厨子才更有用武之地。大当家以后还要创办厨子学校,教大家学怎么做菜,怎样搭配饮食,怎样健康饮食什么的,说是民以食为天,吃之一道,关乎健康,民生健则关乎国运,可不是小道。”
唐慕之默然听着,她以前从未关心过文臻的事儿,厨子在她的感觉里就是肮脏油腻下等的,伙房烟火之事,是鄙俗之事,多看一眼都污浊。
可如今听着这一套道理,没想到饮食一道,也能被那个女人和家国民生扯到一起去。
她仔细回味了一下刚才吃到的味道,她自己出身钟鸣鼎食之家,什么珍稀食材没尝过?如今却在文臻这里尝到了食物的真味。
文臻的菜色一来新鲜,二来烹饪方式调料配制各方面都和东堂习惯的方式有很大不同,食材倒很少海陆珍稀,但普通食材出真功,也许这就是她的美食的真正魅力所在。
看众人站起,便将餐盘一扔也要站起,结果被那女子抓了餐盘往手里一塞:“别吃了就走啊,餐盘得自己洗。”
唐慕之低头看那油腻腻的餐盘——自己洗?
“不然呢?食堂就那几个人哪里忙得过来?”那姑娘笑道,“自己的餐盘自己洗,自己的屋舍自己打扫,自己的衣裳也得保持干净,经常要检查,大当家说,这个呀,叫内务卫生。”
“我若不洗呢?”唐慕之一动不动,盯着餐盘。
她不是这里的人,凭什么要听文臻的规矩。
“不洗是要受惩罚的哟,下一顿不供应哦。”那姑娘拍拍她的手,“哎,一看你就是个娇生惯养出身的,没干过活是吗?这一次就我帮你洗好了,回头打菜多给我吃一勺就成!”
她高高兴兴端着两份餐盘走了,一旁的厨房依着墙壁修了一长条的水池,用管子从旁边的池子里接来了水,大家都蹲在地上洗碗,唐慕之抱臂站着,听着那些女子和她絮絮叨叨。
“咱们大当家可不仅仅是吃讲究,你看这千秋谷的安排设置,这食堂和操练的各种规矩,可新鲜着呢。”
“是啊。大当家才来几天,咱们这谷里,眼瞅着就变了样,连生病的人都比往日少了许多。”
“你们看那几个受伤的山民,一开始还哭着喊着不肯留的,现在伤都好了还每天挤进来排队。”
“我有个不大好的预感啊,以后会不会来抢饭的人越来越多啊。”
“大当家还说……”
左一个大当家,右一个大当家,唐慕之听得气闷,转身向外走,忽然停住脚步。
前方的人群水流般分开,文臻来了。
排队的人看见她,都自动让出位置,唐慕之冷眼瞧着,等着看她假惺惺谢绝去排队。
结果文臻不过含笑摆摆手,道一声多谢大家照顾瞎子,还指了指自己眼睛,便施施然由大家照顾着送到最前面去了。
她一手还拎着两个小食盒,说是要打包,笑吟吟和打饭伙夫解释了打包的意思,伙夫明白了,操起满满一大勺,那架势恨不得要给文臻来个泰山盖顶。打完酥鱼打粉蒸肉,打完粉蒸肉打卤猪蹄,唐慕之又冷眼瞧着,等着文臻假惺惺说一荤一素的规矩,结果文臻没说,笑眯眯让伙夫把菜打得满满,和身边人道:“我家那位有点小伤,给他开个小灶,我拿几道新菜来抵哈。”
众人都笑道整个食堂都是大当家教会的,还在乎什么多几道少几道,更多人则笑着起哄羡慕,羡慕“大当家那位”可真是好福气。
唐慕之看着,心中一动。隐约明白了什么。
规矩是要讲的,一味讲规矩却又显得僵硬矫情,失却人味。所以她会小小的任性,小小地撒娇,小小地破坏规矩,但一切都在合理范围内,显出亲近和依赖来,便会令人感觉越发亲切和舒适。
文臻这个人,拿捏人心已至登峰造极。
燕绥的心,便是被这样的她拿捏住的吗?
文臻一边笑,一边关照着伙夫,哪些菜不要,哪些可多些,菜怎样盛才合理,汤可以多些,饭却是不需多些……絮絮叨叨,细细致致。
唐慕之抿着唇,她没想到文臻对于感情,如此坦然。
她将自己的感情摊晒在日光下,提到他的时候眼眸闪闪发光。
文臻打到一半,忽然一转头看见她,怔了一怔,想了想,让人递了一个餐盘给她,将刚才打的菜倒进自己餐盘,又将另一个干净食盒放在一边,嘱咐伙夫,等自己要走了,再按照刚才自己的要求,重新打一份饭菜给自己带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