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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6章【同居共财】(1 / 2)

 9月16日是吴光耀岳父家的乔迁之喜,林有德一家从跑马地的澜湾别墅,搬进深水湾76号别墅。

深水湾76号别墅位于深水湾78号的下方,高尔夫球会建筑物的上方;

深水湾78号地皮是吴光耀的,暂未开发;而吴光耀现在住的深水湾79号别墅,则在深水湾78号地皮的东边;

深水湾76、78、79号聚在了一起,自然象征着吴林两家的亲近友好之意。

吴光耀带着礼物和全家老小,步行到岳父家,参加家宴;

周雪芬、吴光耀、林月如、李翠,再加上四子两女的阵容;

而岳父林有德一家则是林有德、褚凤仪、林勇东夫妇及两儿一女、林何之夫妇及一儿一女。

林有德一家属于‘同居共财’,吴光耀的两个小舅子虽然都结婚生子了,却没能脱离林有德的掌控;

林有德一家人一直是住在一起的,至于财产也没有分给两兄弟;

大儿子林勇东在耀世工业管理技术,每月可以拿2300港币的工资;

小儿子林何之在林有德的德旺纺织集团做管理,每月可以拿1500港币的工资;

以上就是两个结婚的富二代经济状况,林月如看不下去这种事情,但是又不好和父亲对着干;

所以每年春节以发红包的名义,给个五万港币的红包,照顾照顾两个弟弟。

林有德有他的考虑,吴光耀自然也不会干涉,再说两兄弟有个有钱的姐姐,不至于真缺钱。

这种情况,在这个时代的大家族并不少见;

比较有名的就是港岛张氏张祝珊家族,全家大小一道辛勤劳动,赚到的钱聚集在一起;张氏一家30余口人,挤在一幢住宅,吃一锅饭,穿一样贵的衣,后代也在同一所学校。

不过张祝珊家族在后世闹分家产,对簿公堂,闹得也挺凶的;

显然这种同居共财虽然前面可以共创业,但是一旦主心骨死了之后,难免就会分崩离析;

这一点,晚点吴光耀打算劝说一下林有德!

林有德并不是吝啬之人,从当初对待吴光耀就知道,可能是怕两个儿子担不起庞大的家业,所以特意锻炼一下而已。

走到大门口,吴光耀的小舅子林何之已经在门口等了。

“姻母、姐夫、姐、翠姐”林何之招呼道,语气恭敬之极,哪怕是对李翠也不敢有半分轻视,说起来李翠以前还是他们的家丫鬟呢!

“恩,进去吧!”吴光耀亲热的拍拍林何之肩膀,开口说道。

林家的深水湾76号别墅,从设计到建筑,再到装修,自然都是长江系一手包揽的;

林有德花了30万港币购买的地皮,建筑和装修费用一共花了90万港币,可以说的上是港岛的豪宅了。

林有德颇喜欢园林式的院子,所以走进大门之后,一眼就能看到凉亭、花台、小水池、小桥等建筑物;

给人的感觉就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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