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这一声撤退,一团灼热的火焰从兰德斯手中的卷轴间腾起,顺着施术者手指的方向,准确的落在车队的中央。
轰然巨响,大车登时发生猛烈的爆炸,兰德斯目瞪口呆的愣了足有五秒钟,这才狂喜道:“中奖了,是猛火油抛石机!”
拜索因王国盛产的猛火油,大约是和石油类似是古代生物的沉积物或是石油产生某种化学变化后的产物,然而它与石油的区别在于,这种油料低沸点易燃易爆难以扑灭,猛火油之名因此而来。拜索因王国崇信火神,这熊熊燃烧的矿物自然成为他们主要使用的战争机器了。
兰德斯的运气果然很好,居然第一次突袭便碰上了运输猛火油和抛石机的车队,眼看着那些瓦罐在爆炸中四散破裂,将更多的油料引燃起来,兰德斯连忙将手中的另外几张火球术卷轴收起,大声呼喝着召集队伍后退。
嘿, 红红火火,指的就是这种情况吗?
望着身后的火焰,兰德斯不由得微笑起来,突然眼角的余光一转,他猛然跳起站立于马背上,凝望向远处。
造魔•千里镜!
“援军,数量一百,清一色骆驼骑兵,十分钟后接近。”兰德斯大声提醒道。
“以近卫军的荣誉!”
这种情况,速战速决才是正道,比耐力轻骑兵不是骆驼骑兵的对手,而且近卫骑兵之前还刚刚完成了一次突击。
若不能击溃这支拦截部队逃回要塞,则下场就只有等马力耗尽后被追上屠杀了。与其如此,不如利用轻骑兵的速度和冲击力优势能对方一个突然袭击。
“分两队,一队养马力,一队冲击,冲击胶着后另一队从左翼强行穴入搅乱敌阵。”兰德斯大声建议道。
“照他说的,一中队下马休息,二中队准备迎敌。”维加里缓缓从身后解下背囊,从中取出四五件武器,扎在马鞍上。
“要上了,小伙子,嘿嘿,记得要听话哦。”兰德斯俯身对着战马小声说道。
咴……年轻的战马一声长嘶,前蹄扬起,显得相当兴奋的样子,在这匹年轻的小马带领下,数十匹战马小跑起来,向着迎面而来的骆驼骑兵迎了上去。
“加速!”经验丰富的骑兵知道什么时候应该加速,在近卫军中队长的口令下,兰德斯随着身边的骑士们开始加快速,向着骆驼骑兵冲去。
轻骑兵的速度本就是骑兵中的王者,而近卫军的轻骑兵,几乎可以代表世界轻骑兵顶尖的水平了。带队的中队长虽然年轻不大,但显然经验相当丰富,自身实力还在兰德斯之上,有一个悍勇果决的领导者带队,一支轻骑兵便是一柄上好的尖刀,其穿刺敌阵的杀伤力远在体型庞大的砍刀之上。
只一接触,兰德斯便蒙了。
军队打仗和少数人混战完全不同,气氛,战术,甚至是每个人的想法,都会有着明显的差异。幸运的是,兰德斯所用的狼牙棒本就是战争用的武器,只要抡起来便不需要考虑太多,只管往敌人多的地方砸去就好。<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