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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邂逅(1 / 2)

 通往镇外的大道上异常热闹,当然,这些热闹都是来自谭凯歌的手下匪帮。().镇子里的人都躲进了地窖里,昨日还口出狂言要干掉谭凯歌领赏的农夫,木匠,面包师们,全都裹着被子同一家老小躲在地窖里发抖。

最后十几辆马车从谭凯歌身边缓缓通过,车上新鲜的粮食和钱币几乎压断了车轴。这次抢劫收获不错,粮食把带来的马车全部装满了,金币也有两千多枚,银币三千多枚,还有一些珠宝。这些钱都是从领主大人的密室里收罗出来的。另外,铁器和日用品也是抢劫的目标。只要凯撒、谭的匪帮所过之处,几乎就像蝗虫一样,把贵族领主的家彻底清洗一遍。

虽然收获不错,但谭凯歌却不太满意。帕里克斯写信说要想让谭小雅继续深造,还需要上百万的金币。几千和百万,这中间的差距可不是一点半点。

“奶奶的,学个破魔法,要这么多钱吗?一百五十万金币,这些金币要堆积在一起,足可以堆成一座金山了。难道是这家伙把我送去的金币全部贪污了。”

想到这里,不由伸手入怀,拿出谭小雅不久前让人带回的信。

爸爸,经过半年的学习,我已经完成了所有学院的课程,获得了八级魔法师的职称。现在,我已经成为了院长大人的研究生,学习更高级的魔法。

虽然魔法的等级越高,掌握的难度越大,但我还是决定尽量在半年之类让自己的获得魔导师的称号。然后,进入神学院去学习。

我的所有成绩都是您的功劳。爸爸,您是我的挚爱,您我相隔虽远,但您的音容相貌仿佛还在身边。

我爱您,小雅。

看着这封简短的信,谭凯歌不由笑出了声,半年就完成了别人六年才能完成的课程,不愧是我谭凯歌的天才“女儿”。半年前,同谭小雅一同离开大荒原的,还有女野蛮人武士卡琳娜,她是谭小雅的贴身护卫。野蛮人的身高虽然比一般的人类要高大一些,但外表长相却同人类差不多。这半年来,谭凯歌就是利用手下的野蛮人武士不断地同谭小雅取得联系,并且送去金币。

通过野蛮人在圣弗兰克帝国的见闻,他已经知道,现在谭小雅的天才名声已经在帝国内声名鹊起,很多人都知道,帝都魔法学院出了一个美女天才魔法师,几个月就修完了几年的课程,而且还获得了八级魔法师的职称。八级魔法师,已经是一个魔法师之间的分水岭了,绝大部分的魔法师,他们苦修一生的成就,也许就是获得八级职称。

要是越过这个坎,九级以上,就能被称为大魔法师,十二级为魔导士,十五级为魔导师,十八级以上,现阶段整个大陆还没有一个人能达到,因为十八级以上,就跨入了圣域,超凡入圣了,那样的人被称为法圣。再之上,称为法神。

两个熊地精嘿哟嘿哟地喊着号子,抬着已经翘辫子的前领主大人的钢丝床走向最后一辆马车。床上,被褥枕头俱全。这辆马车是谭凯歌的专用座驾。一个三米高的狼人巨汉守在马车旁,这个二狗子。而马车前方马匹的位置,却是一个独臂食人魔。这是谭凯歌的专用拉车苦力。

天天吃饱喝足,如今的莱咴,膘肥体壮。如果不让它干活减肥的话,它就要成为食人魔胖子了。

日上中天的时候,谭凯歌抱着枕头躺在钢丝床上,被太阳晒得昏昏欲睡。他从床上坐起来,正想命令手下用遮盖粮食的帆布制作一把遮阳伞。突然,几个野蛮人武士忽然大声呼喊起来:“看,天上有一只大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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