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牍所书一共有三条政令。
其一为农田水利法:
派出专门的官员去各地掌管此事。
凡吏民能提出土地种植方法,指出陂塘、堤堰、沟洫利弊,且行之有效,可按功利大小给奖。
其二为募役法:
废除原来的民户需要承担力役、杂役、军役等徭役。
黄巾军治下全部采用雇人应役的办法,雇员所需经费,由按户分摊。
原来不用负担差役的豪强、地主、世家,也要缴纳役钱,称为“助役钱”,甚至承担更重的税钱。
其三为征税法:
前两年,对于地主豪强土地收取三成,对于普通民户只收税两成,租借田地者收税三成;开垦的荒地,无论富户贫户皆免税一年。
第三年起,豪强、平民皆收取田税三成,租田收取田税四成,但田土越多,收税越重。
地多者多纳,地少者少纳,无地者不纳。
将所有农田按照土地的肥沃程度分为三等,上田多征,中田照常征收,下田少征。
勘察田亩,由鹰狼卫、符祝、农政司、内务府四方判定,胆敢有恶意欺瞒田土,贪赃枉法者皆治罪。
杨绩捧着手中的简牍,只觉得其犹如千钧之重。
第一条农田水利法,并没有任何的问题,不过多支出些钱粮罢了。
但这第二条,第三条,无疑于是豪强地主的身上割肉下食。
杨绩虽然归附在黄巾军的治下,其家族在并州并没有多少田土,但此令一出,杨家也肯定也要承担一部分的“助役钱”。
但最重要的是眼下虽然黄巾军军力鼎盛,足以压制境内的豪强地主,但这两条政令一出,触犯的可是天下豪强世家的利益,势必会将所有豪强世家彻底的推到对立面。
钱财事小,若是黄巾军败亡,杨家只怕是难以存续,杨绩不得不为自己的家族考虑。
因此不管是出于公事,还是私事,杨绩都应该要选择反对。
“明公。”杨绩面色变幻,思虑着该如何用词,毕竟许安积威甚重,“在下以为第一条倒是可行,但第二条和第三条政令,现在颁布有些操之急也,并不怎么合时宜。”
庞渤双眉紧蹙,也是附和道:“我和文仲看法相符,虽然我军现在取得一些优势,但并非是碾压的局面,就这样逼迫着天下豪强世家走到我们的对立面,我军将寸步难行,此法并不妥当。”
傅祁审视着简牍上的内容,也是微微摇头,劝谏道:
“明公应该是忧心钱粮之事,所以才想推出这三条政令,以途充实库仓可对?”
许安点了点头,黄巾军中的钱粮随着军队的调动,还有各项政策的支出,真如流水一般。
“我以为我黄巾军天生便和大部分的豪强世家无法融合,本就是势同水火之境,进攻河东、上党两郡之时,豪强世家的私兵甚至远胜的正规汉军。”
对于杨绩和庞渤所言,这两条政令一出,触犯的是天下豪强世家的利益,会逼迫着天下豪强世家走到黄巾军的对立面,许安也曾考虑过。
但黄巾军并没有大义的名份,又属于农民起义,至今为止,根本就没有任何郡内一家豪强愿意投靠黄巾军.щèńχūè⒈Θм
杨绩、傅祁、庞渤三人是因为凉州叛军的威胁,还有阎忠的盛情邀请,加上看中了黄巾军的潜力,愿意加入黄巾军博一博锦绣的前程。
至于阎忠,他虽然是凉州的名士,但和一般归属于汉室的那些豪强世家不同,他野心勃勃,看出了汉帝国的软弱无力,想的便是取而代之,获取从龙之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