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市镇的地方就有酒楼,就好像有人的地方就有做买卖的商贩是一个道理。()
明月楼是这里最好的一座酒楼,也是这里唯一的一座酒楼。
虽然已近亥时,酒楼里里外外却还是灯火通明,人来人往,热闹非凡。
酒楼是一个吃饭、喝酒的地方,也是一个传播消息最合适的地方,只要你有钱,你就可以大摇大摆地走进去,然后做你想做的事。
但林傲天来这里却并不是为了吃饭,更不是为了喝酒,他只想赶紧地找到一家马行,买上一匹好马,连夜赶路。可是街道上冷冷清清的一个人影都没有,就连越晚越精神的猫都不见一只,所以他只能到这儿来,人多的地方总是比较方便,想问些什么也能更容易找到答案。
林傲天走到门口的时候,立马就有店里的伙计从里面迎了上来。林啸天虽然满脸风尘,但林三公子就是林三公子,走到哪身上都带着林三公子应有的气度,何况,身上的衣服虽然不是最干净、最整洁的时候,但衣服的料子却是出自京城最有名的绸缎铺—锦衣坊,店里的伙计如果连这些都看不到的话,他就只能去厨房刷盘子去了。
“公子,您里边请!”
“我不是来吃饭的,只需要向你打听点事!”
店伙计还在笑,但是已经没有先前那么殷勤了,他殷勤本来就是为了招揽客人的。
林傲天知道这里不是京城,但是他知道有样东西不管在哪里都是一样有用的。所以,他掏出了一锭银子,“告诉我这里最好的马行在哪,这锭银子就是你的!”
店伙计双目放光,望着林傲天手中的银子,努力地吞了口口水,但还是摇了摇头。
“你不知道?”林傲天奇怪地看着店伙计。
店伙计满脸的心有不甘,苦笑道:“这里最好的马行老板马大掌柜就在里头喝酒,公子您的银子我怎么敢拿!”
银子再多,那也要有命花才行。这个道理人人都明白,可是却不是人人都会那么去做。
林傲天满意地点了点头,“带我过去见见这位马大掌柜,银子还是你的!”
店伙计愣了一下,脸上的笑马上又堆了起来,连连躬身道,“公子您里边请,里边请!小人这就给您带路!”
马大掌柜是个胖子,坐在椅子上跟座肉山似的,可是他偏偏还戴着一顶帽子,使得自己的脑袋与肥胖的身躯显得更不成比例。
林傲天走过来的时候,马大掌柜正在陪人喝酒,那个人还是林傲天的熟人。
林傲天见到这个人的时候,脸色就微微地变了,他绝没想到在这里能见到段青峰,更没想到段青峰会跟他想见的人坐在一起喝酒。
“人生何处不相逢,三公子,你说是不是?”
段青峰已经站了起来,笑望着林傲天,脸上的阴霾一散即逝。
“的确是很不巧!没想到居然会在这碰上你!”林傲天冷冷道,“你不跟在长孙沐身边,反而跑这来喝酒,难道长孙沐手臂上的伤已经完全好了?”
“不敢劳烦三公子挂心。”段青峰的脸沉了下来,额头上青筋急促地跳动,冷笑道,“不过看三公子的样子,似乎境况也不是很妙啊!”
喧闹的酒楼内突然之间沉静了下来,似乎所有人的感觉到了两个人之间的紧张气氛,所有人都在等着看戏,这么晚还在这呆着的,本来就是些无聊的人。
只是看戏的人开心,演戏的却未必乐意。
“相逢即为有缘,这位公子,坐下来一起喝一杯如何?”马大掌柜突然端起酒杯,笑望着林傲天,笑得双眼都眯成了一条逢。
林傲天点了点头,坐到了马大掌柜的对面,他本就是来找这位马大掌柜的。
马大掌柜边替林傲天倒上酒,边自顾自地道:“金钱和美女固然珍贵,也是许多人所追求的目标,但我还是认为,如果跟一杯醇香的美酒相比,那两样就都不算什么了。”
“大掌柜好像忘记提马了,一匹真正的名驹,可是千金也难换。”
林傲天向马大掌柜举杯示意,一口喝干。
马大掌柜抚掌大笑,“公子原来竟也是个懂马的人。只不过,对我来说,养马只是为了换取更多的美酒,既然不是真正在意的东西,又何必要提!”
“可是大掌柜不在意的东西,小弟却有大用,不知大掌柜今日可否相助一番!”
马大掌柜放下手中的酒杯,叹了口气,“为何找我的,都不是为了来陪我喝酒的!”
林傲天听得心直往下沉,他已知道段青峰也是来买马的。两个买马的人碰到一起,总不是件让人愉快的事。
“算了,不是真正在意的东西,提了也没什么意思!”
不是为了喝酒而喝酒,也喝不出酒的味道,不能专心地做一件事,不如不做。
林傲天听懂了这句话的意思,可是他却一点办法都没有,他来这里本来就不是为了喝酒的,他是来买马的,他需要一匹上好的马赶路。
可是马大掌柜好像已经失去了说话的兴趣,就连眼睛都已经眯了起来。
“大掌柜……”
马大掌柜突然挥了挥了,“你来晚了!”
“来晚了?”
“大掌柜在这个镇上的所有马都已经卖给我了,你当然来晚了!”
段青峰突然开口了,仿佛商量好一般,他一开口,马大掌柜就不说话了。
林傲天的脸已变得铁青,拳头也已经握紧,他已怒到了极点,他也已经明白了。
花蝴蝶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他知道,所以,江湖上能请得动花蝴蝶的人不多,能让她出面对付林三公子的人则更少,而长孙家肯定算其中的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