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了两个例子了,前一个例子是从睡眠状态到正常状态,后一个例子呢?总之都是从一个状态转换到另一个状态。这个要转换到的状态,即目的状态。待转换时的状态,即源状态。转换的目的是存在的。
如果说这些状态都是人的认识,那么人对其的认识是否全面了呢?
在不全面的认识下的转化是否是“一种”不全面认识的转化呢?
如果说,不协调的感觉似乎是发生在人主观的认识和客观存在的身体之间冲突的这么一个说法,可以成为一个解释,那么这个解释是否是完全的呢?
如果人认为的客观是人的认识。
那么真正的客观存在于什么里面呢?
是无数人潜在的主观之融合?
还是由此流出了无数人的潜在的主观?
这样的客观和主观有何区别?你认为的主观呢?
如此,另一种解释可能同样是“客观”的,其实前面已经说过了,再点一下,即,“不全面认识的转换造成的冲突”,这个解释可能让有些人感到很不舒服,正如使他们对这个解释感到不舒服的存在于他们头脑中的与产生这个解释的存在于我的头脑中的同样都是认识,同样都不会是全面的。
2008年7月18日星期五<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