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教育的事情不是沈光林该干的。
他又不是法外狂徒张三,他也不太懂法。
但是,沈光林已经知道了症结所在,老秦的想法肯定是行不通的,这是到别人家门口硬生生的去欺负人呀。
而且,对方还是一个比你强壮的大汉,人家没有把津药三厂的这帮人给赶出来已经是格外仁慈了。
这种做派,有点像那个流传已久的水浒故事。
潘某原本是大郎的老婆,这是大郎给地主打工十年,一个炊饼一个炊饼的赚回来的。
结果一不小心,媳妇被西门拿去就给用了。
一用就发现,还挺好用的,甚至他还想着给别人也用用,顺便赚点外快。
大郎知道了,起初并没有声张。
但是恩客们却说了,不得大郎同意,俺们不papa.
西门只能上门去谈判。
大朗妥协了,表示想给别人用也行,但是要给钱,毕竟潘某还在我的婚期内。
西门也同意给钱了,他的想法是:潘某在外面接的活,俩人可以分账。
谁曾想,大郎却不同意了:你西门自己也不能白玩的,也要给钱。
西门不肯干:我之前过来玩的时候都没给过钱,为什么现在反而要给呢?
那不管,反正媳妇总归是大郎的,他有所有权,之前你们的行为就是侵权。
因此,谈判陷入僵局也是在情理之中了。
沈光林去武田公司了解了一下真实情况,老秦没说错,竟然果真就是他描述的这么个样子。
但是,现在的情况就是,津城在国内的投资已经完成了,新厂房也建设好了,工人也招收完毕了,质确实也有所提升,但是成本增加的厉害。
现在有点不上不下,这种产只能用于出口,因为生产的成本已经超过国内的出厂价了。
按照管理者的思维,国内的民众也是不需要用到这么高质的药的,他们需要的是便宜。
但是,想生产这种药用于出口,人家武田公司也不会同意授权呀。
武田公司的谈判代表也说了,你们华夏市场医药和专利管理特别不规范,被侵权也是没办法的。
“不只是他们津药三厂,还有其他一些制药公司,他们也顺手“窃”走了我们的劳动果实。”
哎呀,有点小尴尬。
授权这件事进行不下去了。
沈光林提出了一个新构想:要不,咱们几方成立一个联合制药公司。
武田制药这边把达克普隆的专利放入进去,沈光林这边也把手性酮的专利放进去,津药三厂出人出地,大家共同成立一家以出口为主的制药公司。
至于利润怎么分配?这是可以谈的嘛。
武田公司同意了,他们不怕别的,就怕沈光林脑子抽风,非要把手性催化的催化剂配方给公开了。
这么好的产,如果公开,那损失可就大了。
要知道,这种催化剂催化的可不只是去铁酮,还有其他酮类一样有效果。
具体能够作用于那种物质,这个需要花钱花时间慢慢去试。
条件到这个阶段,津药三厂却不同意了,我们辛辛苦苦建设的工厂,你们什么都没拿,却过来分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