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时候,王守仁都是个沉默寡言的人,叶春秋拿了主意,他不会质疑什么,他很识趣,银子反正是叶春秋出的,这新军也是叶春秋奉命建的,自然而然,叶春秋的法子是该试一试。
第一日的操练对于叶春秋来说是最紧张的,办法管用不管用,却还需实践来检验,于是一大清早,伙房就开了饭,这儿的军中,诸生们也一个个起了大早,立即便闻到了肉香。
肉香啊,这个时代,可不是什么人都能吃肉的,而一般读了书还能混到镇国新军中来的,基本生活都很潦倒,平时可能一年到头也不见什么肉腥,此时闻到这肉香,顿时肚里的蛔虫勾起来,一个个垂涎三尺的模样。
显然没有人能料到入了新军,居然还有肉吃。
等到放餐的时候,诸生规规矩矩地席地而坐。
叶春秋和王守仁来了,于是大家又起身,作揖行礼道:“见过恩府。”
叶春秋坐下,他们方才纷纷坐下,等到那一盆盆的米饭和羊肉,还有浓浓的鸡汤以及新鲜的蔬果端上来,诸生眼睛都直了。
这哪里是来当兵的,分明是来做大爷啊。
乡下的士绅也未必吃的这样丰盛吧。
于是大家食指大动、垂涎三尺,却是无人敢动筷子。
读书人有一点好,就是懂得规矩,最看重的就是上下尊卑,于是众人看向叶春秋,叶春秋方才咳嗽一声,将自己案上的筷子拾起。
呼……叶春秋动了筷子,大家也就不客气了,连忙大快朵颐。
王守仁坐在副案,见这些读书人狼吞虎咽的样子,不禁莞尔微笑,这些人出生贫苦,所以遇到美味佳肴,吃相难看一些也是在所难免。
其实王守仁的胃口也很大,毕竟有在贵州龙场玩泥巴的经历,什么食物都能下咽,他心里在想,自己若是吃得多了,是否不雅,结果一抬眸,只是转眼之间,叶春秋案上的一只羊蹄子已就啃得干干净净,只剩下骨头一块,桌上的鸡骨更是堆积成了小山。
王守仁身躯一震,这妹婿饿死鬼投胎吗?
王守仁这才意识到,在这军中,是没什么吃相可讲的,他也不是迂腐的读书人,卷开袖子,便也拿出拼命的架势来。
一顿饭下来,吃得畅快淋漓。
叶春秋看着自己案上的许多骨肉,脸微微有些烫红,不过他很快适应,便长身而起,朝书吏撇撇嘴。
书吏听罢,开始鸣金。
鸣金就是集结的意思,吃饱喝足的诸生纷纷集结在了校场上,叶春秋朝王守仁使了个眼色,操典,王守仁已经熟读了,效果好不好,他还不不知道,可是营中的细务是他负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