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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1 / 2)

 当我看到精致的李莎果真穿着昂贵的职业套装挽起衣袖在厨房里做早点的时候,我终于领悟到了“近墨者黑”这句话的真谛。*

熟饭是青蛙,剩牛排是王子,两人加起来就是青蛙王子,无论你是蚊子还是公主,只要是雌性,都难以逃出这两个人的嘴。我完全有理由相信——没有任何一名女性从这对组合面前经过之后,还能保持原来的姿态。

李莎的厨艺果然出神入化,一盘色香味俱全的炒面将我们三个人的胃收拾得服服帖帖,俯首认输。

我偷偷捅了熟饭一下,说:“小子,你挖到宝了,要懂得珍惜。”熟饭只笑不语。

李莎很快发现了我们摆放在墙角处的那一排空酒瓶,微微皱了皱眉毛:“你们昨天喝的?”

“是。”熟饭回答得很大方,“昨晚我和韩忆还在这里过的夜。”

听到自己的男友在别的女人家里过夜,李莎似乎并没有生气,只是建议道:“下次挑个周末的日子,省得第二天不能上班。”如果换成其他女人,估计脸色早就变了,而她却能心平气和甚至还兴致比较高地和我们一起共进早餐。

李莎的大方再次让我觉得不可思议。

很快,李莎吃完早点,打算走人:“你们慢慢吃吧,我回公司,要是让下面的人知道两个经理都跷班,影响不好。”

门一关,我摇头感叹:“像李莎这样的女人,应该所有男人都会喜欢吧?”

“为什么这么说?”剩牛排问。

“她实在太完美。”

“两个人在一起生活,需要的是感觉,而不是完美。一个女人太完美,会给她身边的男人带来压力感。”剩牛排说。

“熟饭,那你有压力感吗?”我问。

“你说谁?李莎?我在她面前为什么要有压力感?男人和女人有什么好比的,男人和男人比起来,才会让我有压力感。”说着,熟饭下意识地看了剩牛排一眼。

想要抓住一个男人的心,首先要抓住他的胃。无论李莎想要抓住哪个男人,应该都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吧?

我拿起筷子戳了几下自己煎得有些失败的荷包蛋,叹了一口气。

熟饭像是看穿了我的心思,取笑道:“自卑了?”

剩牛排从碟子里夹走一个荷包蛋:“男人的胃是他自己交出来的,而不是谁想抓就抓得了的。再美味的东西都有吃腻的那一天,一时的惊艳到最后都会趋于平淡。举个例子吧,与我们公司相隔一条街的那家川菜馆,那里的菜色应该算是不错的,它刚刚开张那会,公司里有很多同事都喜欢跑到那里吃饭,一年之后,大家再有什么聚会,就不会选它了,其中的原因与那家川菜馆的菜色、服务、装璜都没有关系,而是我们自己不愿意把胃交给那些花椒、红油之类的食物了。”

熟饭点点头,也从碟子里夹走一个荷包蛋:“如果‘想要抓住男人的心,首先要抓住男人的胃’这个说法成立的话,那些酒楼掌勺的男厨师们的家庭生活岂不是都没有办法幸福了?据我分析,这句话应该是一个非常不愿意做家务的男人编出来哄他老婆的,骗得她老婆天天在厨房里忙得团团转,而他可以理所当然地跷着脚躺在椅子上吃现成的。后来,这个男人发现这句话非常管用,于是就把它推荐给了他的狐朋狗友,男人们私下里争相效仿,结果就流传得人尽皆知了。”

我第一次对熟饭的瞎掰表示肯定:“你说得太对了!放心吧,我以后一定会让我家男人来抓我的胃,而不是我抓他的胃。从此以后,我就能从厨房里解放出来了。”

熟饭看着有些得意忘形的我,不免皱起了眉头,他摸着下巴思考了一小会,问剩牛排:“我是不是犯了一个错误,把一个原本听话的小丫头给教坏了?”

剩牛排叹了一口气:“也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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