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样的老板,难怪你的店子成了天下最不小的小客栈!”一个豪迈的声音在门外响起。
艾小萌转身看去,眼神一亮,马上又笑着迎了过去。
“我说今天怎么屋檐上一只麻雀也没有,原来它们知道草原上最凶猛的鹰今天要来我这小地方落脚。罗哈素大哥,小妹开始还担心您的商队今天可能赶不到我这落脚了,没想到雄鹰翱翔的速度实在不是我们这些家雀能够想像的。”
“哈哈哈,昨天是遇上了山洪,不过上神保佑,我们平安地过来了。”朗笑出声的是刚进门的汉子,他叫罗哈素,身材魁梧,浓眉圆眼,头戴一顶北罗人常戴的翻皮大毛帽子,身上裹着脏得看不出原色的滚边镶毛长袍,长着一脸连腮大胡子的他,模样就像南方年画上的金刚。换个胆小点的,只怕看他一眼都会吓哭。不过他却是附近最大最成功的马帮商人,从北罗过到大烽的皮毛有四成是通过他的手运走的。
“为了能吃到你刻意留下的小奶糕,我们的马儿可是用尽了最后一分力气!老板娘呀,你怎么越来越漂亮了?在你这住店,我都不想回家了!”罗哈素大笑着把马鞭交给一旁的小二,同时摘下头上厚厚的毛皮帽子,走到艾小萌的面前。
“大哥是想说我们的小店真的做到了‘宾至如归’了吗?小妹可高兴得很呢。不过您可千万不要不想回家,要不嫂子会拿着马鞭出来找离家出走的男人!”
这话一出,跟着罗哈素进来的十来个汉子都大笑起来。
“对了,我的套房还留着呢吧?”罗哈素问。一边把自己那脏得变了颜色的外套交给上前接应的小二。另外有两个小二则出去帮着罗哈素的手下一起安置好外面的货物和马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