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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国古代女人小脚的魅力(3)(2 / 2)

第三阶段会使脚部的肉萎缩,脚背僵硬脱皮、出血、溃烂、化脓。严重者,小趾也会溃烂。不过,中药里有专为缠足各阶段使用的处方,止血、化脓及溃烂痊愈后,美妙的小脚便出现了。

接下来便是进入最后阶段的裹弯。这段时期的疼痛并不剧烈。方法是将脚底部分弄成凹型,这同样要花半年的时间。过了这个阶段,脚背会隆起呈弓型,脚底则深深凹入,拇趾下垂,其余四趾则被压入脚底的凹入部分,整个脚的长度大约10厘米,是理想的小脚,被称为新目或三寸金莲。

缠过的小脚,触地的部分减少,甚至连站立和走路都发生困难。事实上,缠足走路,比穿高跟鞋走路还要困难多了。

刚完成缠足时,还不懂走路的方法,所以用脚跟行走,但这种走路方式往往会使脚踝、脚跟及小腿因负荷太重而肿大,因此,这时就要开始进行训练,学习优美的走路方法。

练习行走不只要使姿势优美,同时,也可使一双被裹脚布紧缚的双脚,血液循环通畅。走路的练习要不断进行,晴天时便在院子里练习,雨天则在房内进行。每天大约要走5公里左右。

经过不断的练习,走路的技巧越来越高明,不久之后就可学会被称为轻移莲步的优美姿势,足以吸引男性的目光了。

但是,还有一个问题。缠足完成以后,女孩子仍继续成长,所以,要不断留意紧缚双脚。如果未曾好好注意,经过几年之后,脚会再长2、3厘米。同时,双脚因为一直被裹脚布紧紧缚住,必定会因为流汗而发出恶臭。俗话臭如裹脚布就是由此而来。

针对女性裹脚的需要,古人发明一种称为香莲散的中药,可以放入鞋中除臭。只要七天换一次,便可清除恶臭,常保芳香。此外,还可使用兰汤洗涤,也可去臭味。

缠足完成之后,原先用来裹脚的布会由蓝色逐渐泛白,长度也会缩短到2至2.5米,最长亦不超过3米。

一般说来,良家女孩绝不会在别人面前解开裹脚布的。如果女孩在异性面前解开裹脚布,那就意味着两人之间,必定有了密切的关系。同时,女人的裹脚布和小鞋,也增进了闺房的乐趣。

女子缠足是中国历史上十分丑恶、十分野蛮的一页。这种极不合理的风俗习惯自然会遭到一些进步人士的反对,清人俞正燮、袁枚和李汝珍即是其代表。

俞正燮认为:缠足把女人弄弱了,失了古时才女的风格。阴弱则两仪不完。是男子也要受累的。

袁枚就比俞正燮进了一大步,他在《牍外余言》中说:女子足小有何佳处,而举世趋之若狂,吾以为牍贱儿女之手足以取妍媚,犹之火花化父母之骸骨以求福利。悲夫!

这是袁枚愤世嫉俗的精辟之言。不过,那时正是社会崇拜小脚最狂的时候,他的观点几乎没有什么影响。

反对缠足更为透辟的是李汝珍,他在小说《镜花缘》中,以反诸其身的办法,借了林之洋被女儿国选作王妃的事,使男子也尝尝女子缠足的痛苦,作者借吴之和的口气,明确主张道:

吾闻尊处向有妇女缠足之说,始缠之时其女百般痛苦,抚足哀号,甚至皮腐肉败,鲜血淋漓。当此之际,夜不成寐,食不下咽,种种疾病,由此而生,小子以为此女或有不肖,其母不忍置之于死,故以此法置之;谁知系为美观而没,若不如此,即不为美,试问鼻大者削之使小,额大者削之使平,人必谓为残废之人,何以两足残缺,步履艰难,却又为差?即如西子、王嫱,皆绝世佳人,彼时又何尝将其两足削去一半?况细推其由,与造淫具何异?此圣人之所必诛,贤者之所不取,惟世之君子,尽绝其习,此风自可惭息。<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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