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恒的潜台词,蒋雅蕙听懂了。
授权,行。
买断,不行。
再说简单点,苏恒要分成。
以数字音源为例,一首歌创造的收益,平台35%,作词作曲各3%,歌手6%,公司负责制作发行分成53%,制作人的制作费或是分成,由公司承担。
实体专辑销售同样也差不多,只是平台换成了销售渠道和线下实体店。
当然,这只是通常而言。
实际上,除了平台和销售渠道分成比较固定外,其他的分成比例不尽相同,具体看怎么谈。
知名词曲人和普通词曲人,当红歌手和新人歌手,金牌制作人和一般制作人,分成收入肯定不可能一样。
而版权掌握在自己手里的词曲人,除了数字音源和实体专辑这两块分成大头以外,还有同步许可、演唱会版税、综艺节目和用于商业性质的视频使用费等等收入,
虽然后面这些每次收入没有那么多,但胜在细水长流,越是经典的歌曲,长期收益越是可观。
……
对此,蒋雅蕙没有任何不满,反而还有些欣喜。
和八大影视巨头、五大老牌唱片公司不同,新宏娱乐是借着互联网时代的东风才声名鹊起的公司,底蕴没有那么深厚。
从创立之日起,公司基因里就镌刻着流量二字,歌曲对新宏娱乐来说,只是捧红艺人的载体,公司盈利从来没想着依靠歌曲版权。
艺人的代言、巡演、影视综艺通告、商演等等,这些才是主要的盈利方向和途径。
因此苏恒提出的其他版权归属问题,在蒋雅蕙看来,那根本就不是问题,有演唱权这些足够了。
而且苏恒如此笃定的要分成,说明他对自己的歌很有信心。
如果是别的作词作曲人,或许蒋雅蕙会有所怀疑是盲目自信。
可换成是苏恒,蒋雅蕙找不到怀疑的理由。
退一万步讲,公司实在对歌曲质量不满意,可以退稿嘛,又没什么损失,何乐而不为呢?
……
“苏老师,价格方面我们新宏娱乐完全没有异议,版权归属也能接受,都可以比照罗总这边的条件来。”
有钱可以赚,苏恒当然乐意,反正女生的歌,他自己也唱不了,闲着也是闲着,顺便还能积累点圈内人脉,把路子走宽。
“行啊,回头我写好简谱发给萧沫儿,你们要是觉得满意,到时候我们再具体谈合同,没问题吧?”
蒋雅蕙站起来,双手端起杯子:
“当然没问题,那提前祝我们合作愉快。”
“合作愉快。”苏恒也站起来和她碰了碰杯,旋即想起什么,“对了,你们要几首?”
蒋雅蕙惊喜不已,原本她认为能邀到一首就不错了:
“可以有几首?”
“可以有。”苏恒回到。
一首是卖,几首也是卖,既然想落个人情,就别抠抠搜搜的。
苏恒想落人情,蒋雅蕙也想趁机拉近双方关系:
“既然这样,那不如多麻烦一下苏老师,帮逆光少女量身打造一张细碟,怎么样?”
细碟,也就是迷你专辑,一个小作品集。
“我当制作人可是要分成的,蒋经纪想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