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酷我小说>科幻灵异>名探千王> 第二百一十八章 无钱哪得食云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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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八章 无钱哪得食云吞(1 / 2)

 “呵,献丑了。陈世伯的上联是‘血牙嘴’,我的下联应以‘皮背心’,不知是否妥当?”我微笑答道。</p>

“皮背心,妙,妙啊!”沉吟片刻,回味再三,陈万仁以手拍案,连声称妙。</p>

血牙嘴是指‘血红色的象牙烟嘴’,而皮背心则是指‘毛皮制成的背心’,这是表面的意思,深里讲,血、牙、嘴分别是人身上的物件,而皮、背、心则分别是人身上的部位器官,字面相对应,字意也相对应,对仗工整,平仄合律,当真是难得一见的佳对。</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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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盖奴婢手,艺压当行人,学问这种东西,不是靠装就能装出来的,陈东兴和孙逸仁相视一眼,心中虽然不服却也无可奈何,谁让自已上学的时候没在国学上多下功夫呢?</p>

“好,这个下联对的好!皮背心真难为你是怎么想出来的。”李茹男拍手叫好,眼中露出钦佩的目光,她早就知道我的古文功底很好,过生日时那枚胸针上刻的词就是出于我的手笔,此时出手应对,不过是牛刀试,露锋芒而已。</p>

陈东倩亦是连连头——单以此联上下两句来看,下联比上联更为自然,因为前者还要看到陈万仁手中的烟杆儿才能想到“血牙嘴”所指为何,而后者不需联想便知道是什么,姑娘的文字功底虽不及乃父,但也是家学渊源,鉴别欣赏的能力还是有的。</p>

“呵呵,好好好,江先生不愧是大地方来的人,学问高深,老朽佩服。”手捋须髯,陈万仁笑着道,看我的目光也大有不同——今天到雾灵山庄的七个人中,春梅,两个开车的司机属于下人,自不必去,陈东兴是自已的侄子,其父是宝记银号东家,孙逸仁是北平米业行会会长的孙子,至于李茹男,则是北方第一大帮漕帮帮主的掌上明珠,都是家势显赫,家财万贯的富家子弟,而我虽然挂着一个大侦探的头衔,但那只是一个虚名,不能当吃,不能当喝,所以他也只以普通客人视之,并没有太放在心上,可通过刚才这个对联,他才发现这个人绝非等闲之辈。</p>

吟诗作对于文人而言虽属消遣娱乐的“道”,但对人的才学,急智,应变等等要求很高,尤其象这种刁钻古怪的对子,若非头脑极其聪明者,很难在短短几分钟内答出下联。而我不仅对出了下联,而且下联比他出的上联更加工整得体,不别的,单论这份急智,就不是一般人能比的。陈万仁是当过县官的人,看人自有其独到的眼光。</p>

“江先生,我这里也有一个上联,一直没有想到合适的下联,不知可否向您请教?”见父亲的上联被我破解,不知是一时技痒还是争强好胜之心被激起,坐在旁边一直少言寡语的陈东莲忽然开口道,一双忧郁的眼睛抬起扫了一眼,很快又低下了头。</p>

“呵,请教不敢当,大姐,请。”艺高人胆大,胆大艺更高,我微笑道,</p>

陈东莲略一沉吟,低声道,“有酒不妨邀月饮”。</p>

“好联!”我鼓掌叫好。</p>

陈东莲肩头一滞,抬起头来又一次望向我,眼神中带着几许诧异,几许惊喜,“呃,江先生,请问此联好在何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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