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那杯子里,是人类的血液。
而此人,则是M国顶级阶层闻风丧胆的约瑟,外号“血魔”。
大概是喜欢喝鲜血,甚至多次将人活活咬死,吸光血液。
曾一度传闻,此人便是凶名赫赫,乃至于各种文学、影视作品中的常客,吸血鬼!
不过,传闻吸血鬼惧怕阳光。
此人大白天的出现,任由烈日照射,而没有任何损伤。
就冲这一点,范妮又觉得吸血鬼传闻是假的,只是一个有异食癖或者极度痴迷吸血鬼的怪人罢了。
至于飞天遁地……太假了。
范妮稍稍轻松了一些,温婉一笑,但当对上约瑟的目光时,一股寒意直冒天灵盖,她的心神又紧绷到了极点。
约瑟微笑着,但眼睛冰冷,就仿佛像看一只猎物。
直至他挪开目光,范妮有种溺水得救的感觉。
“约瑟阁下,我一个朋友得了癌症……”
“呵呵,相信我,你不会希望我救人的。”
将血液一饮而尽,约瑟优雅地拿餐巾擦了擦嘴。
但嘴唇依旧血红。
他戏谑地看着弗曼。
“您是说,您有办法?”
弗曼满脸惊喜,“我原以为只有圣光教廷的圣泉,才能救治我那朋友,但……太贵了!”
“哈哈哈,圣泉啊,对你们而言,的确是好东西。”
约瑟面露几分厌恶,“但我不喜欢。”
“您能否出手救治?”
“如果您想,我倒是不介意。”
约瑟笑容有些诡异,“毕竟,我欠你一个人情,弗曼,只有我能做到,都会满足你。”
弗曼脸色大喜。
说到人情,那是三十年前的事情了。
那时约瑟是个鬓发染霜的中年人,当时被人追杀,身受重伤,在街头昏迷。
弗曼当时还是初出茅庐的小年轻,颇有善心,便随手让人救了约瑟。
只不过一个月后,约瑟离开了,说是要去报仇。
再见约瑟时,是十年前诺斯州的舞会上。
他当时还没认出约瑟,毕竟谁能想到,有任何能够越活越年轻,简直骇人听闻。
还伴随着种种令人不寒而栗的传闻。
救命之恩在前,约瑟面对弗曼态度友好,几番打交道,两人真正成了朋友。
但弗曼依旧对约翰知之甚少。
“不过,有言在先,在我和圣光教廷之间,你只能选择一方。”
约瑟话锋一转,目光冷厉。
“这……”弗曼若有所思,“当然,您若是救了玛丽安,让我做什么都行。”
范妮脸色难看。
“可您夫人的家族,和圣光教廷的关系不一般呐,每年给圣光教廷十多亿美金。”
约瑟阴沉一笑。
“她现在是我的妻子,和伊万斯财团联系不多,无法左右伊万斯财团的决定。”
“说的也对……”
就在这时,约瑟骤然扭头看向窗外,大门口方向。
而那时,正好是周华洋踏入洛根庄园的时候。
“好浓郁的血气啊,是华夏武者?”
约瑟又惊又喜。
他对那股血气味道无比熟悉。
华夏武者,锤炼血肉、气血,纯粹而阳刚,那种味道,令他这辈子无法忘怀,是世界上最美味的血液!
“弗曼先生,凯尔基带着他朋友来庄园了,正在往病房方向走去。”
管家姗姗来迟,汇报情况,这是弗曼特意吩咐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