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只能先这样。那洪军这边,还有那个进来扔死耗子的我们带回去,先拘起来,按照现形条例看看够不够起诉。
您这边儿有律师出面直接起诉最好,我们这边走程序有点儿麻烦。”
“那边呢?那几个地产老板你们有没有什么办法?”
“这个真没有,张先生您理解一下。我们到是可以把人通知过来当面询问一下,但也就是这样儿了,事情没发生,也没有直接证据,我们没权。”
“现在的证据链,是这几个地产商花钱雇佣了那洪军,那洪军又指使雇佣了李文学。这还不够?”
“够,可是那也得那洪军承认啊,得当面指证,还得保证不翻供。您看他这样……他能配合吗?而且从我们这边来说,这事儿估计够不上起诉。”
“那就先这样。”张彦明点了点头。
民警说的是实话,这事儿也没必要难为他们,他们确实也只能管到这份了,派所的执法权限卡在那里。
再往上升得刑警,但目前来说这事儿能不能够得上刑事责任还不好界定,这事儿也不能这么办:这么走程序弄不好就便宜那帮孙子了。
“那洪军,我再问你一遍,那些人是谁?”张彦明扭头看向那洪军,问了一句,手里拿着电话翻电话号,琢磨着这事儿打给谁比较合适。
这事儿必须搞大,不疼不痒的过去了,以后肯定还是消停不了。
这么大个店摆在这里,还不只一家,而且越往后越多,哪有千日防贼的道理?也防不过来。这种事必须在一开始就把对方锤死,以儆效尤。
还可以顺便给这种事儿下个定义,增一条案例,给以后打个样儿。
阻止犯罪的唯一办法就是增加犯罪成本,没有第二条路,可惜这么明白的道理很多专家不懂。
那洪军站在那吱吱唔唔的一副便秘的模样,还是不想说。
张彦明这边也想好了怎么折腾,抬头看了那洪军一眼,对于建军说:“于所,这样的话,你这边的面子我就不能给了,这事儿对超市来说不是小事儿,不可能不疼不痒的就过去了。”
于建军怎么可能不明白这里面的圈圈儿,这事就算放到他身上也不可能轻轻巧巧就过得去啊。
舔了舔嘴唇,于建军看了那洪军一眼:“张生生,您看,能不能让我和他单独说几句话?就几分钟时间。也算是对前面这些年有个交待。
这孙子以后就和我没关系了,我也是够了。”
“行,去边上房间吧。”张彦明点点头,示意了一下安保员。安保员把那洪军带了出去,于建军冲张彦明点点头跟了出去。
张彦明这边想了一下,拨通了电话。
“喂?彦明。”
“强局,我就不客套了,跟您说个事儿。今天有人雇人往我西牌楼超市熟食区里扔毒死的耗子,扔了十几只,幸好被安保员及时发现。
这边派所反应很快,超市这边已经处理好了,食品销毁,雇人的和投放的也都抓到了。
不过事情现在还没完,雇人的后面还有人指使,而且也不会只有这一次,也不会只扔死耗子,据说还会有活蛇什么的。
我跟您说一声,这事儿肯定要见报上新闻,我也马上会和刘市那边沟通一下,先和您打声招呼,您有个准备。”
“后面是谁?”
“据说是几个外地的地产老板,我也不清楚呢,那边还在问。”
“指使还是雇佣?”
“算雇佣吧,说是给了五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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