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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对台之约(1 / 2)

 正在李少白心中暗自得意的时候,他忽然在社交账号上看到一篇直接怼到他脸上的文章,名字就叫《敬告少白先生书》。

咦?

沈月楼这个乡下野伶竟然敢发文回应自己?

且看看他都写了什么。

点开那篇文章,李少白开始仔细起来:

“敬告少白先生:

今日听闻少白先生称沈某为梨园之耻,深愧之。

月楼自知微末声名难以代表梨园,遂惶惶然不敢领受。

今略作辩白,以答先生问。

乡下野伶之称,实不敢苟同。

昔年,四大徽班的百余名伶人俱是来自乡野,三鼎甲、四大宗师亦崛起于微末。

少白先生随意称呼他人为乡下野伶,莫不是要数典忘祖?”

数典忘祖?

混蛋!

他这句话的意思岂不是说他是我的祖宗?

听出了沈月楼的话外之音,李少白强忍着怒气继续看了下去:“本来,少白先生若是只是诬蔑沈某一人,沈某也懒得回应。

毕竟,有不虞之誉,有无由之毁,人之易其言也,无责耳矣。

哦,怕少白先生看不懂,我还是翻译一下好了。

这句话是说有时间我们会得到别人过度的赞美,有时候也会遇到别人无缘无故的诋毁,这些都是平常之事,并没什么可以责怪的。”

还专门给我翻译一下,这是在嘲讽我没有文化?

李少白咬牙切齿,心中不由恨恨念道:你阴阳怪气的实力也不弱嘛。

“可你实在不该将林老板以及沈某的其他友人牵扯进来,沈某与林老板光风霁月,并无私情,少白先生的卑劣指控实在可笑。

至于,少白先生所说的《六月雪》、《锁麟囊》等剧的剧本俱是出自他人之手,敢问少白先生,那个他人是何人?

可有名姓?

说句不客气的话,这些名剧大多可以流传千古,哪位剧作名家愿意将剧本的署名权卖予他人?

先生言之凿凿,敢问证据何在?”

这个,这个,我确实是没有什么证据,可我先前也说了的,我是合理怀疑。

李少白被沈月楼诘问的文字惊出了一些冷汗,已经有些不知该怎么应对了。

“少白先生说到如今梨园之地位形势,高谈阔论,发人深省。

沈某认同少白先生的观点,京剧是艺术瑰宝,流行音乐还需再好好沉淀沉淀。

但沈某不认同少白先生傲慢自大的态度。

京剧虽然是艺术瑰宝,但不应该抱残守缺,孤芳自赏。

流行音乐虽然不似京剧那般高雅,但它能够被大众接受,证明其并非毫无可取之处。

高雅低俗之辩,早就应该抛弃,艺术也要追求雅俗共赏。

京剧艺术有传承,也应该有创新。

有人愿意待在神龛里继续受人供奉,有人愿意走下神坛用创新的手段谋求更多发展。

抱残守缺,终成迷梦,自恃高雅,必遭众弃。

沈某先走出了这一步,惟盼少白先生也能早日醒悟。”

“抱残守缺,终成迷梦,自恃高雅,必遭众弃。”

这篇文章里,每一条都戳到了李少白的痛处,而且,虽然沈月楼语气看似对他很尊敬,言必称少白先生,但他话里话外的意思无不在在说,自己是错的,他是对的。

这才是自视甚高的李少白最不能忍受的。

李少白看完,只觉得自己七窍生烟,情绪之下激动,他发了一篇言辞激烈的约战文章:“不论高雅低俗,如何激浊扬清?

沈老板竟然说京剧的创新比传承更加重要,真是狂妄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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