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打尽?”
“嗯,屠各胡抢够了东西,就一定会撤回塞外,而在太原郡,想出塞,最近的便是经过原平进入雁门郡,再从雁门郡出塞。而我们,就是要在原平,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到时候,胡虏掠夺的钱财,就都将成为他们的累赘。”
“从这里去原平县,还有两百里路,我们现在就出发,一定得赶在他们前面。”
并州的九月,太阳依旧是那么毒辣,但群山之间,狂风已开始呼啸,因此身体的感觉也很奇怪,一方面是后脖颈处传来的阵阵炽热,另一方面,是迎面而来的阵阵带着寒意的清凉。
酷热之下,清凉之中,云部的七百军士已经在原平县的一处名为石塔沟中排开阵势,等着迎战刚刚渡过滹沱河准备返回塞外的屠各胡。
这伙屠各胡,总共有三千多人,为首的是一个叫卜力珊的精状汉子,他是屠各胡的一个小帅。今年,可是他们的“丰年”,不仅“收获”了四千多石的粮食,更俘虏了两千多名俘虏,其中还有几个是“国色”,除此之外,铁器、铜器、金器更是数不胜数。
或许是因为收获太丰,乃至于乱了心志,当卜力珊说道斥候回报说,前方出现大队汉军时,他仍然没有将放在马鞍上的少女扔下马,反而一手继续玩弄着少女光洁的皮肤,一边满不在乎地道:“切,不就是几个蛮子吗?有什么好怕的?”
“就是,待某去,将他们的脑袋统统割了。”卜力珊手下的一个百骑长满不在乎地拍了拍自己刀鞘上镶嵌着两颗宝石的弯刀,向他请缨道。
“很好。去吧,哈哈哈哈。”卜力珊用力捏了一下马鞍上的少女,“呦呦呦,你可要乖乖的哦,马上就到家了。”
百骑长带人离开后,卜力珊还不忘跟身边的人分享他在打秋谷时的经历:“嗨,这汉蛮就是柔弱,弯刀轻轻一弯,要换成草原的勇士,连血都不会流,可这汉蛮,脑袋竟然就掉了,而且,血还喷得老高。”
“哈哈哈哈,对对对,特别是汉蛮的小孩,马蹄子轻轻一沓,脑浆都出来了,啧啧啧,那雪白的脑花啊,喝起来就跟马奶酒一个味!”回话的是卜力珊的侄子胡突泉,此人年仅十四,却已能举起千百斤重的大鼎。且他骑的这匹紫燕骝,更是他十二岁时,亲手驯服的,当时这匹烈马驮着他跑了两天两夜,包括卜力珊在内,大伙都以为他死了,怎知,他在第三天,却抓着紫燕骝的鬃毛,将紫燕骝给骑了回来。
“不过,汉蛮最好的,还是他们的女子,看啊,这小妞的皮肤,美得就跟他们的丝绸一样。哈哈哈。”
与卜力珊的满不在乎不同,梁祯进行了非常仔细的排兵布阵。他根据战场两侧都是山石,只有中间有一条通道的特点,让兵士们排成一个方阵。方阵的最前端,是一排巨大的方盾,方盾之后,俯伏着三行身穿铁甲的刀斧手,刀斧手之后是八行弓弩手。
弓弩手后方,才是长戟兵和刀盾兵。这个阵法,其实就是历史上,麴义用来大破公孙瓒骑兵时的阵法,现在恰好为梁祯所“借用”。
烟尘渐起处,一队屠各胡的骑兵黑压压地涌了过来,同时军士们脚下的大地,也开始颤抖。与大地一块颤抖的,还有军士们的内心。因为他们虽然都是经历过广宗战火的老兵,但步兵跟骑士完全就不是一个档次的。更何况,是千百骑一并冲锋的“奇景”?
等安定下来后,一定要做反骑士训练。梁祯悄悄地摸了摸额角上的细汗,他知道,在失之毫厘差之千里的战场上,哪怕其中的一个小因素发生了一点小变动,战争的结果也会是千差万别。梁祯不知道,自己的部曲跟麴义的到底有多大差别,因此他只能祈祷,自己的军士也能顶得住巨大的心理压力,而不是先行崩溃。
“一百五十步!”身边的观察兵开始报告屠各胡与军阵的距离。
“放近点。”梁祯道,他知道在步兵跟骑士的对抗中,放箭的时机很关键,早了,一轮箭矢就浪费了,晚了,下一轮箭矢就没机会施放了。因此,梁祯在心中一遍遍地提醒自己,要小心翼翼地估算时机,否则,就会先输一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