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清猗,你好狠...”,也不知是因为惊吓还是失血过多,孙文怡还没说完,就晕了过去。
“不是我,我什么也没做!”
面对周南三人的震惊目光,林清猗觉得自己的解释非常没有说服力,尤其是...当她顺着三人目光看到自己手中那柄带着血迹的刀时。
“哐啷啷”...林清猗刷的一下松开了手,水果刀跌落地面。
顾不得研究发生了什么,周南快步上前,动作熟稔的查看起孙文怡伤势。
一向爽朗的沈思说话都不利索了,“清猗,你,你...哎!”
余明健也不见了往日的随和,神情凝重的拿出手机准备拨120。
“沈思姐,电话你打,健哥帮把手。”
随手抽了条浴巾绑住伤口,周南尽量放轻动作抬起伤者,向外走去,“这里位置有点偏,可能等不及救护车,直接送吧。”
......
周南是真心没料到,半夜三更的,他又回到了支队。
只不过这次不是作为支队长,而是一起刑事案件的证人。
就挺一言难尽的...
此刻,距离案发已经过去了两个多小时,距离孙文怡被送往医院就医,也有一个多小时了。
案情似乎很明朗,孙文怡与林清猗因故发生争吵,进而冲突升级,林清猗愤怒之下将孙文怡刺伤。
至于到底是故意伤害,还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亦或是故意杀人(既/未遂),不但取决于医院的手术结果,还要由警方进行调查判断。
周南现在比较莫名其妙的是,面对一个血迹斑斑的伤者,他好像没啥不适了,尤其不像第一次见那个坠楼女那般“惊恐”,莫非是因为对方还没死?
罪过罪过。
希望孙文怡平安无事,性格再不讨喜,那也是一条活生生的人命。
而且林清猗这小姐姐,虽说算不上熟识,但接触下来为人确实不错,起码不是每个人见到走丢的小孩啊,遭抢的金店啊,都会那么上心的。
至于这次事件...
“周队。”
“周队好。”
过路警员们的招呼,打断了周南的思绪,也终于让余明健和沈思相信,这位他们以为的“初出道小新人”,真是个警察,还是个貌似“官儿”不小的警察。
倒是做了伪装,本身又不是啥流量明星的余明健,没有被人认出,省了不少麻烦。
“老大。”再度“被迫”加班的老左心态平和,只是透过玻璃看到讯问室里那妹子时,有点懵逼。
说好的花前月下呢?
老大这约会约的就是与众不同。
不愧...算了编不下去,就离谱,怎么还把人家妹子弄这来了?
“找几个人给我们仨做笔录,这案子你来办,我就不参与了,”周南吩咐着。
他虽然不知道《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关于回避的对象、方式与事由的具体规定,但也知道断没有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的道理。
好吧似乎不太贴切,反正是那么个意思。
大致了解事件经过后,老左的表情一言难尽,脑海里不由回荡起一句话,约会吗?送银手镯的那种。
“老大,要不您以后还是老老实实在队里待着得了。”
这特玛三天两头的往队里领人,铁人也受不了!
周南,“???”都哪跟哪呀?
“你是余...余...”
旁边一办公室传出声响,看来派去那边做笔录的警员终于发现了余明健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