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我熟悉的声音。我经常在梦里听到它,我也经常跑到快餐店去装模作样的点菜,为的也就是听一听这个声音。当我看见那些跑车不厌其烦的天天等候在快餐店外面的时候,我以为我大概很快就会听不到这个声音了。直到现在,那个OPPO的MP4还在我的电脑桌上,我从来没有打开过它。那是我暗恋的证据。
我回过头,看见李莎打着一把伞站在我身后。她穿着一件米色的薄风衣,里面搭配了一件很素净的衬衫,背上还背着一个现在已经不流行了的双肩背。看上去又乖巧又清纯。头发,依然是一条辫子。她的穿着打扮当然没有肖濛时尚,衣服的质地看上去也很一般,可这又怎么样呢?她依然很美。
美啊,美得冒泡啊。像她这样的人,不要说什么流行不流行,随便什么衣服穿在身上都是绝顶漂亮的。不穿更漂亮?靠,我很正经的,不要想歪了。
我简直不知道该对她说什么,我只是想擦口水。“放学了?”我终于很蹩脚的,故作自然的问了一句。
李莎微笑着说:“是啊。才开学没多久,课程比较多。”虽然是九月末了,不过成高开学一般也要晚一些的。她走上前一步,用伞遮住我的头,说:“你干嘛站着发呆呢?雨下这么大,你都快要被淋湿了。”
我说:“我在思考宇宙与人生的奥秘,一时间走神了。”
“神经。”
李莎笑了一下,我要死了,她那个笑容,绚美得我险些透不过气来。而且她离我这么近,近到我都可以清楚的感觉到她的呼吸了。她的呼吸,充满了一种香甜的气息。
李莎接着又说:“好像有一阵子没见到你了,最近很忙吗?”
我叹了口气,说:“别提了,我最近很低潮。我倒也难得见到你,你们快餐店门口的那些跑车呢?”我往快餐店那边看了看,好像没有什么车,或许时候未到?
李莎微微皱了一下眉头,说:“不想理他们。难得遇上,到你家吃你做的饭吧。先问一下,没有别的女孩吧?”
我赶紧说:“没有,就是一只母的苍蝇都没有。”
额滴神啊。让我怎么对你好呢?你总是给我一个希望,又把我踩下去,再给我一个希望,再把我踩下去。这样玩我你很高兴吗?不过我不管神高不高兴,至少这一刻我相当的高兴。那怕过后老天再狠狠的踩我一脚,我也认了。我想起我冰箱里没有什么存货了,就拿出钥匙给李莎,说我去买菜,让她先上去。
李莎笑着说:“还是我去买菜,你先回去把你那些儿童buyi的东西都收拾一下吧。”她说得很有道理,我的屋子里确实有许多儿童buyi,像她这样的清纯美女也不宜的东西需要收拾。我拿钱给她买菜,她说不用,但是在我的坚持下,她也没有反复的推辞。她的性格很随和,在我看来,她几乎没有什么缺点。
我几乎是一口气跑上九楼的,我跟林森说我跑800米就会晕倒会吐,那绝对是假话。跑完九楼我有点气喘,但并不是很严重。然后我冲进屋子,开始收拾。我的动作很快,前所未有的快。并且一切被我整理得井井有条。我顺便收拾了一下我自己,换了一套干净的衣服,把那支破枪扔进柜子里,刮了一下胡子。不管怎么弄我都不帅,但是至少干净整洁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