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人必有奇相,秦桧生得脚长如竿,眼有夜光,常嚼齿动腮,谓之马啖。.org相者谓得此相者可以杀人,意思就是说定能手握权柄。他早在太学游学之时,便也表现了出了过人之处,在同学之中他也算是当时的青年精英,博闻强记,擅写文章,尤其长于处理‘俗物’,为人圆滑,每每举办什么活动,都是交由他一手奔走操办,赢得了‘秦长脚’的美名。</p>
按说就这么一个喜欢为人解忧,跑前跑后的优秀学生干部、活动的组织者应该受到大家的喜欢,但事情恰恰相反,同学们却都瞧不起他,因为其爱耍两面三刀,照现在的说法就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说好听的是精于人情世故,难听点便是个‘两面派’,阴一套阳一套的小人!</p>
秦桧二十五岁中了进士,开始出仕,凭借其过人的‘才能’,到了靖康年间官为御史中丞。此时金军围城,主战派明显处于弱势,秦桧看见文武百官的反对态度,也听到属下马伸等人的慷慨陈词,自己作为御史台的长官,当然也不能不有所表示,于是就独自写了一纸状文送到金营。这时他也在赌,将宝压在了金军无法破城上,但是按照他的性格和为人,不会不在其中为自己留下后路。</p>
写给金国女真人的状词的开头,秦桧首先表明他写此状的目的,并不完全是为了尽忠于赵宋王朝,也是为了替金国女真人着想,并帮助你们金国女真人权衡利弊。文中说</p>
赵宋建国已有一百多年,统辖地区辽阔,子孙蕃衍。“号令一统”。张邦昌作宰相时,只不过是一个“附会权幸之臣,共为蠹国之政”,老百姓对他恨之入骨,如果把他立为皇帝,天卞的英雄豪杰必然会“共起而诛之”。最终还是不能成为金朝的屏障和藩属。</p>
你们女真人应该注意的是如果不顾一切,一定要立张邦昌为帝,那么“京师之民可服,而天下之民不可服;京师之宗子可灭,而天下之宗子不可灭”。所以,秦桧衷心地希望金国女真人要深思熟虑。最好还是恢复宋钦宗之位,让宋钦宗当个傀儡皇帝,这样“实大金万世之利也”。</p>
实际上,秦桧在状文中虽然已申明,他的反对状“非特忠其主也,且明两国之利害耳”。在女真人面前给自己留了余地,打了个活结。但在当时仍是迷惑了不少人,一些人认为秦桧在靖康末年如何不顾安危,能“存忠”赵氏,是一个国家难得的忠臣。结果秦桧的状文未能打动女真人,反而激怒了他们,把他当做了反抗大金国的典型。将他带出京城,弄到了营中关押。</p>
其实当时女真人立张邦昌为傀儡皇帝,也只是权宜之计,他们打算先巩固对辽东和黄河以北地区的统治后,再作南侵。所以,当时金国女真兵宗翰等人之所以特别指名要秦桧前往,从表面上看其理由是说他“以废立异议,故取之”。但其实是因为粘罕看了秦桧写的状书以后,不仅“自喜其为人”,而且“心嘉其忠。与之俱归”。</p>
秦桧过去装模作样地表示反对割地,也反对立异姓为帝,但这些都是为了他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做掩饰。所以当他一旦真当了俘虏,面临严峻考验的时候,其性格使然也就开始脱去伪装。原形毕露了。其与莫俦同在金营,由于宗翰怕赵氏他日复兴,要将赵宋宗室全部抓去,来个斩草除根,但又顾虑到“搜寻宗室,有所未尽”,忧心忡忡,不知怎么办?</p>
于是莫俦就先向粘罕献计,要他到“宗正寺取玉牒(皇族的谱牒),其中有名者尽行根刷,无能逃矣”。当时秦桧也在旁,他则认为:莫俦这个计谋不好,因有的人家宗族繁多,大家虽有宗族之亲,但情谊却很疏远.有的人虽同姓,但他们的恩情还比不上异姓,他们平时既然不能共富贵,一旦有了祸患,就想“与之均,以人情揆之,恐无此理”。</p>
秦桧的确是老谋深算,乍听起来,他好像是不同意莫俦的意见,而其实秦桧是在婉转地指点宗翰‘以单纯根括宗室的办法,是不可能防止赵宋政权的复兴的’。宗翰当然也听懂了秦桧的意思,而秦桧也成功的在其面前了体现了自己的价值,引起了宗翰的注意,从此‘异待之’!</p>
所以,秦桧到金国后,自然能够享受其他俘虏所不能得到的礼遇,一路上能吃饱穿暖,有车坐。归国后,宗翰本来就看中了秦桧,对其早已有好感,正是由于他的推荐和庇护,在流放赵宋宗室大臣时,惟独秦桧不被流放,其也变节投敌,真心实意的当起了女真人的奴才。</p>
如今秦桧出谋划策帮助宗翰除掉了斜也,成功的引起了皇室两族的争斗,使宗翰成了双方争先拉拢的对象,不但摆脱了当前因为兵败引起的颓势,反而通过在双方间斡旋赚取了更大的权力,如此赢得了宗翰更大的信任,成为了其心腹,也为自己找到了另一个舞台…</p>
谙音勃极烈斜也之死在宗翰等人的努力下‘真相大白’,结果令人震惊,原来斜也早已与南朝赵二有所勾结,并被其用金丹所控制,成为他的内线。而真正导致斜也死亡的却是他最信任的亲兵统领勿古鲁,其给斜也服用了过量的金丹,导致斜也兴奋过度,不顾身体纵欲而亡,其后勿古鲁害怕被追究责任,杀了侍寝的美姬并伪造了自杀现场。</p>
事情到了这里似乎已经清楚,但是在抓捕勿古鲁时却扑了个空,其得到了风声畏罪潜逃不知所踪。关键人物的失踪又让这事情变得扑朔迷离,疑雾重重,到底是勿古鲁无意给主子误服过量的金丹,还是受人指使故意为之呢?现在说不清楚了。</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