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第一次正式接吻时,表现得都很笨拙,随着次数的增多,无论是沈欢还是林妙诗都有了很大的进步,尤其是林妙诗。
最开始时,她几乎和一头任人宰割的羔羊没什么区别,即便到后来,主动权也完全掌握在沈欢的手里。
现在则完全不同,她不仅懂得回应,还学会了一些撩拨的小花样。
鼻息再次开始加重,即便是零距离接触,两人也没有任何除亲吻以外的动作,只是简单的亲吻,谁都不想做想分开的那个人。
直到双方面色变得有些泛白,才依依不舍的分开,两对眼眸中充满了不舍的爱意。
谈过恋爱的都知道,刚刚恋爱时的情侣是最黏糊的,然后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变淡,再随着第一次偷尝禁果,重新进入热恋般的状态。
当习惯了神圣之事以后,就又会进入所谓的瓶颈期,接着再由结婚冲破这道关卡,最后以孩子的出世,达到人生中的最高峰。
之后?之后就是为了奶粉钱,以及油盐酱醋生摩擦。
在沈欢看来,这并不代表着爱情的终结,而是一种升华,由爱人变成家人的一种升华,还是唯一一个陪你走完大半人生的家人,直至终老。
“妙诗……我不紧张了,真的,一点都不紧张了。”沈欢干笑了两声,“我忽然现,这件事情其实也没我想的那么重要……不管结果如何,是好还是坏,最重要的是我尝试过,不会因为后悔而懊恼。”
林妙诗再次露出了迷人的微笑,眼神却出奇的认真,“不管结果如何,是好还是坏,最重要的是……我永远都会和你在一起。”
沈欢有些受宠若惊的感觉,“妙诗,如果我这方面真的有毛病,就算拼尽全力,也一定会把自己治好!”
“我相信”林妙诗正说着,眉头忽然颤抖了一下,双眼忍不住的微微眯起。
沈欢吓了一跳,“怎么了?我、我弄疼你了?”
天赋异禀,沈欢从来不觉得这四个字和自己有关系,当然也绝对跟残疾没关系,他的水准最起码在标准线以上再以上一点。
并且根据药王经篇的记载,这种事情和大小长短并没有直接的关系,主要还是技巧还有经验。
技巧被他深深的刻在脑袋里,但经验就无从谈起了,至少现在没办法将脑海中的技巧灵活运用。
“不是……我胯疼,可能是张腿张得太久了。”林妙诗想要用手揉捏一下酸痛的部位,却不小心碰到了小沈欢的头。
她羞红着脸,急忙将手收了回去,“要不,要不你动几下,这样就嗯”
话还没说完,便被一阵阵舒服的哼声所取代,沈欢就像是打了鸡血一般。
虽然说我确实有些不堪,但也不用动几下就那啥吧?最起码也要动十几下!
不过到了最后,沈欢现不仅林妙诗小瞧了他,就连他自己都小瞧了自己。
这应该与有百下了吧?
哈哈哈哈,自己果然是天赋异禀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