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璃的肌肤是一大亮点,细腻嫩滑的完全不像是凡人的肌肤,指尖的触感似乎可以令灵魂舒服到颤抖。
林妙诗的皮肤也很好,但毕竟是世俗之人,难免沾染到凡间的污秽,即便再怎么粉嫩也不不可达到苏璃的这种境界。
滑嫩的皮肤,配上巨大挺拔,柔韧不失弹性的双峰,胆识抚摸便已经是人间最美的享受。
但是——最吸引楚歌的还是苏璃独有的九曲回肠。
以前天真纯洁的沈欢,根本不知道名器是什么意思,他现在明白了,那种感觉,简直不可言喻,就拿九曲回肠来说,对于大部分男性都是一种极大的挑战,可一旦征服后,那简直是一种前所未有的快感巅峰。
沈欢最初确实是想修炼的,可他现在早就把修炼的事情抛至脑后,并且这一次他提出修炼时,真实的目的也并不是修炼。
朱唇,是个很古老的形容词,但用在苏璃身上十分妥当,和她的妖娆妩媚一样,她的美是来自于古代的那种美,和现代女性美是不一样的。
沈欢尝了一口,那种细腻滑嫩令他身体忍不住一颤,无论是鼻息中香气还是嘴中的口感,都在刺激着刚刚苏醒的小沈欢。
和之前不同,苏璃竟然学会了回应,那滑嫩俏皮的小舌头只是稍稍反攻就让沈欢有些沉不住气了。
科学表明,嘴唇和舌头是人体反应最敏感,也是最容易勾动起神圣之火的部位,甚至比直接刺激小弟弟和小妹妹都要管用。
男人就只有这两个部分,可女人身体上的部位就多了,沈欢为了扳回一城,用手揉捏着那份爆满,指尖故意若有若无的来回掠过水蜜桃顶端的粉嫩葡萄。
“嗯”
林妙诗的“弱点”在于耳朵,一吹即软,苏璃就是两团软肉上的小葡萄了,一摸即瘫。
见时机成熟后,沈欢对准窄小的玉门,持枪杀入了城内。
回廊弯弯曲曲,犹如羊肠小径。
在经历了比吸食鸭片更快的爽感和刺激之后,沈欢终于达到了巅峰。
沈欢躺在旁边拿起手机看了一下,脸上带着一丝得意,“十五分钟四十六秒,成功了,下次朝着二十分钟努力。”
苏璃面色红润,其实在沈欢开始动手的时候,她就明白,这小子根本不是为了狗屁的修炼,但动情后根本来不及想那么多。
没想到他竟然坚持到了十五分钟,而且自己竟然比他先达到了满足。
“十五分钟有什么好骄傲的,再说,如果是修炼的话,最少也能达到一个时辰,你遭这份罪干嘛?”
“你不懂。”
这就好比吃了伟哥征服女人,和靠着自己的实力征服女人,能一样吗?
“喂。”
“嗯?”
“我没吃饱。”
“你刚刚不是已经……”
“那老娘也没吃饱!”
苏璃说完也不管沈欢答不答应,直接将沈欢扑倒,来了一个霸王硬上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