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酷我小说>都市言情>这个明星很想退休> 第三百五十四章 《以父之名》之歌坛叫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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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四章 《以父之名》之歌坛叫父(1 / 2)

 一分半钟的时间里,全是前奏。

这种做法在蓝星的华语乐坛中,有人玩吗?

自然是有的。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乐坛里歌手和创作人那么多,很多稀奇古怪的招式都有人玩过。

但有火的吗?

答案是一首都没有。

就好像网文圈里,很多大神作家写的小说开头很慢热,底下就会出现很多评论,类似于:“如果这书不是你写,我早就不看了。”

音乐也是同理。

如果是普通歌手的歌,可能前奏三四十秒了,还没开始唱,大家就不听了。

“我是来听歌的,又不是来听纯音乐的。”

可是,大家沉浸式的听到现在,真的只是因为这首歌是骆墨写的吗?

其实不然。

袁鹤文等人在听这一分多钟的前奏时,可谓是被惊着了好几次……

越是他们这种干这行的,越发能感觉到这里头有多么高超的技巧。

你说他是炫技都不为过!

但是,通常来说,所谓的炫技,炫的都是大家能理解的东西。

比如说唱里有了【单押】、【双押】、【三押】后,你开始疯狂押韵,那便是炫技。

可骆墨给人的感觉不是在炫耀什么,因为他所展现的技艺是超出大家的理解范围的。

他更像是在创造什么,开辟什么!

这种暗黑哥特风,《夜的第七章》里已经彰显了一部分。

而这首《以父之名》给人的感觉,在伴奏的压抑气氛的处理上,似乎要更浓郁一些。

《叶惠美》这张专辑的简介上也表态了,主打歌《以父之名》,是富有《教父》黑帮味道的沉郁歌曲。

歌声传开,开头部分依然是说唱。

“古典+说唱”这样的模式,依然给人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

歌词和《夜的第七章》一样,是极具画面感的,是耐人寻味的。

“【微凉的晨露沾湿黑礼服,

石板路有雾父在低诉。】”

光是开头这一句词,就让在场的作词人钱清朗于心中道:“很惊艳!这种词怎么写出来的?”

这首歌的作词人, 叫黄俊郎。嗯, 《夜的第七章》也是他写的。

很多人都觉得周杰伦的御用作词人是方文山, 实际上,黄俊郎给周杰伦所写的词当真不比方文山要少。

如《轨迹》、《Mojito》、《逆鳞》、《将军》、《牛仔很忙》、《前世情人》等。

这个人是个怪才。

很多人说, 方文山是个很想在写词界青史留名,留下成就,努力攀爬的人。

黄俊郎则不同, 这是一个不屑写词,一心想写小说,写词只是为了生活的人。

周杰伦把他当朋友,让他随便写, 反正都给钱。给他买衣服,买房子,还都被拒绝。貌似也是周董身边的朋友里, 最会骂他的一个……

这人写词根本不来管市场,根本不会去迎合。通常情况下,都是怎么高兴怎么来。

奇思妙想,天马行空, 个人风格极强,擅长氛围营造和词句手法的运用。

所以, 你看他写的词, 经常脑子里会浮现出很多问号。

“这人怎么想的?”

“这人怎么会这样写?”

“这人怎么写出来的?”

不过呢,这个人知名度相比一些人较低, 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他给周杰伦写过很多歌,可实际上他的产量很低,给其他歌手写歌很少。

所以业内称其为【低产鬼才】。

有趣的是,【财神爷】三人组里的钱清朗也有点这样。

他写的词, 如果不是富鸿作曲,金玲玲编曲,就会给人很浓厚的怪异感。

确切的说,因为这三个人都很怪,所以凑到一起,会达成一种神奇的中和,给人一种很有特色,很有记忆点的感觉。

但拆开来独立创作, 直接就是屎。

袁鹤文做梦都想不到,自己的友军才听了一句词,就已经把敌人奉为知己,产生了惺惺相惜之感。

【叮!投敌进度加载中,目前进度20%】

钱清朗越往下听,那种共鸣感就越强烈。

只听歌声里传来的歌词是:

“【吹不散的雾隐没了意图,

谁轻柔踱步停住,

还来不及哭穿过的子弹就带走温度。】”

他听到这里时,差点忍不住抬手拍桌面。

他太爱这句“【还来不及哭穿过的子弹就带走温度】”了。

“暴力美学,我感觉到了暴力美学!”他在心中高呼。

而接下来的内容,更是让他觉得越听越爽。

同样是说唱的形式,但骆墨却改变了唱法。

歌词看似是在向真主祷告,向真主忏悔,可那种黑帮大佬的感觉实在是太浓郁了。

“【我们每个人都有罪,犯着不同的罪。

我能决定谁对,谁又该要沉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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