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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局长之死(三)(1 / 2)

 宋振国从李元华家里出来,就开车急急的往家赶。他做官的原则是少做,多听,勤谄媚。安邦济国的本领他没有,察言观色的能耐他可不小。

虽然李元华口口声声的说帮他,但是他在李元华的脸上看到了虚伪和厌恶。“哼,冲锋陷阵的时候让老子往前顶,现在老子有事了,想把自己摘出去。妈的没门,这个老狐狸。”

回到家,老婆不在,他打开了卧室顶棚的第三块板,伸手一摸,整个人都放松了下来“幸好还在,李老狐狸,想过河拆桥,没那麽容易,不把我救出去,拖着你一起死。”宋振国自言自语的道。(那宋振国藏起来的是什么东西?这里暂且卖个关子,容待以后再提。)

宋振国藏好东西以后,就像往常一样上班去了,不就是上纪委喝茶吗?哼,只要东西还在,就不信李元华敢不捞我出去。

宋振国到了局里,见众人都交头接耳的吵开了锅,见到宋振国后,都低头默默的走开了。宋振国低哼一声,朝局长办公室走去。“妈的,一帮小逼崽子,老子人还没走,就想戳我脊梁骨啊。等我回来再收拾你们。”

刚打开门,里面坐着的四个人站了起来,其中两人快速的上前摁到了宋振国,并拷上了手铐。

“你们是什么人,这是在干什么?”宋振国又惊又怒的喊道。

其中一个领头的说道“宋振国,我是市纪委纪检处长王高林,根据安余市委的决定,现在对你进行双规,希望你配合。”

“双规?”宋振国此刻的心情绝对比得知周达和李景龙北被抓来的震撼。他不知道他叫周达处理的那块电子表,被周达无意中留了下来,这就成了他指使绑架案的物证了。

宋振国也停止了挣扎,安排周达去盗窃就是个错误,一步错,步步错,看来只有寄希望于李元华了。只是对王高林说道“大家都是政法部门的,你帮帮忙,出去的时候,能不能用衣服遮着点,给我留点面子。”声音中带着祈求。

王高林对手下点了一下头,就有人脱下外套罩住了手铐,“带走”王高林说完领头出去了。

有道是:求财恨不多,财多害人己。恶梦醒来时,已是狱中人。以不义之财铸成的手铐,究竟多么沉重,只有此时的宋振国能掂量出来。

“哼,活该,看他平时作威作福的,这下遭报应了吧。”某人在议论着。

“你小声点,没准过几天就回来了,你不想混了。”看来是个谨慎的家伙。

“我看见了,手铐都带上了,想出来恐怕没那么容易吧。”

市纪委某房间,由市委、市纪委、市刑警队联合组成的审讯调查组正在对宋振国审问着。

“为了避免被调查,指使绑架市委书记女儿,试图要挟国家干部。”

“为怀柔县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谋取利益,某年春节期间,在家中收受该公司董事长吴某某所送的价值华夏币100000元rle手表1只。”

“为安余某酒店违法行为提供保护伞,先后5次收受该公司董事长宋某某所送的钱物共计美元4000元、购物卡价值华夏币15000元。”

“为安余市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谋取利益,先后2次收受该公司总裁张某某所送的共计价值华夏币48888元的rd、tdr手表3只。”

“为黑毛的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保护伞,收受巨额贿赂。并犯有嫖宿幼女罪。”

安余市公安局副局长、市委书记临时任命的代理局长吴继之正在一条条的读着他们调查组在获得周达的口供后火速收集的资料。

这只是他们在极短的时间内搜集到的材料,而这已经足够了。

宋振国选择了沉默,他知道,自己犯的是什么罪,现在已经不指望别的了,只要留住这条命就行了。所以他不能说话,只要不招出李元华,还有出去的希望,不然,就只有死路一条了。

“绑架,受贿,嫖宿幼女,哪一条不能让你把牢底给坐穿了?”向东流愤怒的说道。前面几条倒也忍了,一听嫖宿幼女他就火了,真是禽兽不如的东西。“现在是给你将功赎罪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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