烛光,美酒,再加上宁谧的音乐,如此温馨浪漫的环境真是约会最好的选择了。
当我布置完一切后,看了一下时间猜刚刚过六点还有两个小时才到约定的时间。这段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也就是一场电影的时间,要是平时我至少有十种方法度过这两个小时:睡觉,玩游戏,看电视,看小说……不过这些方法显然在这样的环境下不大适用。
我倒是想补充一下睡眠,为了晚上能够以最精神的面貌去对待这次约会,可是我这个人的毛病就是一睡就会忘了时间,很有可能这眼睛一眯下去想来的时候日历就已经又翻开一页了,那我还不如弄根面条上吊算了。
既然那些方法都不适用,那就怪怪的坐在这里等吧。
时间真是个淘气的家伙,当你全神贯注看着它的时候蹒跚而行却在你不经意间却悄悄溜走。
以前上班的时候发一会儿呆就已经到了下班时间,可是现在为了发呆而发呆,才发现时间过得如此之慢。蜗牛?蜗牛都比他快。
现在的我就像是在中学上午第四节课下课前十分钟的时候,死死的盯着时间,一秒一秒的默数着,恨不得可以变成那拨动时间指针,快点,再快点。
度日如年,现在的我是分秒如年,心里心里像是有千百只蚂蚁在爬,骚痒难耐。
当我觉得已经度过了很久很久的时候,一看时间才刚刚过去了两分钟,要不是正好手机正点报时,我甚至以为手表坏掉了。
天呐,这才过了一个小时,长征的道路才走了一半,还剩下一半,这还不得要我老命啊,现在我后悔了,后悔自己为什么没事儿来这么早干嘛,反正叶小玲也不会看到,我这是何苦呢,典型的那种姿态苦吃型。
早知道刚才就出去转转也好啊,现在倒好,想走也不敢了,万一回来晚了可怎么办?总不能我这个约人的人还要别人等,岂不是天大的笑话。
算了,还是继续等吧,反正都已经等了一个小时了,再等一个小时也不算什么。就当是锻炼一下自己的耐心吧。
“三千五百九十六,三千五百九十七,三千五百九十八,三千五百九十九,三千六百!”
终于,又是一个一个小时过去了,心里那个幸福啊,简直比考了百分还要高兴,兴奋。
不过一段时间后,那股兴奋劲渐渐过去了,我也逐渐清醒了不少,这才发现女主角仍然还没到来。
应该是有事耽搁了吧。我如此想到,再等一等吧,两个小时都熬过来了,还在乎这么一会儿?喝了一口水,站起身来,拉开窗帘,望着夜晚中灯火如群星般闪烁的城市,突然觉得这个城市的夜晚也是很美的嘛,为什么以前就没有发现这一点呢?
就这样不知不觉中,又一个小时过去了,我承认瞌睡虫是非常难缠的,所以当我坚持了整整三个小时后,我再也没有多用于的精力去对付了,心想着就稍微眯一会儿吧,也许睁开眼后叶小玲就出现在我面前了。
叫醒我的是饭店服务员,我看了一下时间已经是凌晨两点了,已经到这个时候了,叶小玲是真的不会再来了,难道是我错了吗?一直都是我的一厢情愿?
付了钱,拎着桌上的一瓶未开封的红酒,走出了饭店。凌晨两点是一天中气温最低的时候,似然现在还没到冬天,但是衣衫单薄的我还是觉得有些凉飕飕的,下意识的裹了裹身子,眼睛瞥到了手中的红酒。
对了,喝点酒取取暖吧,虽然我不会喝酒,但是这红酒喝一点还是可以的。于是,我又重新回到饭店,开来酒瓶,才出来。
冰凉的酒水顺着喉咙滚进了胃里,由于没吃东西,所以胃里很空,一阵冰凉淌过顿时胃部一阵收缩,浑身打了个寒战。
不是说喝酒能够取暖的嘛,怎么喝了反而更冷了,难道是喝得太少了?应该是这样。
于是,我又拎起酒瓶,仰天长饮起来,咕嘟咕嘟的不到片刻一瓶红酒便已经见底了,摇了摇只剩下一点点的酒瓶,我发现居然起作用了,身上开始暖和起来,就连脸上也是火辣辣的一阵红热。
我像是一个斗士一般,面对着严寒,放声长啸,宁静的早晨,尖锐的叫声传出去很远很远。
原来喝酒也可以这么痛快啊!
喊着喊着,我我觉得脑袋有些昏沉了,摇摇晃晃的,感觉大地在颤抖,周围在旋转,难道是要地震了?
呵呵,地震了也好,被压死总好过心痛而死吧。叶小玲啊,叶小玲为什么你就没来呢,难道你真的不喜欢我,可是以前那些到底算什么?一场游戏?还是一场梦?现在游戏完结了,梦醒了,一切都结束了吗?可是你口口声声喊我“老公”是什么意思?也是仅仅觉得好玩吗?
呵呵,哈哈,哈哈哈!
笑着笑着,有两行滚热的液体从眼角流下,滑落在嘴里酸酸的,涩涩的还有点咸味。
是眼泪吗?可惜不是喜极而泣。
“哥们儿,有酒吗?”路边传来一声低弱的呻吟声,我转头一看,原来是个酒鬼,随手将手中的酒瓶仍了过去,只留下身后不停的传来:“谢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