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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四章:该做就做(2 / 2)

昨夜,借住拜蒙掌握的部分所罗门智慧,叶凡成功将阿怜的封印解除了。而接触封印后的阿怜所要做的第一件事竟然是:“我要去救她!”

“你不是说水丘已经死了,现在的他是另外一个完全不同的人么?你就算带他回来也没办法救活他吧。”虽然阿怜对水丘的描述模模糊糊,但叶凡还是了解了事情的现状,不愧是“天才”,理解力就是强。

“谁要带那种家伙回来,我要救得是那个公主,我可是个知恩图报的人。”

“啥?莉丽丝!”那一瞬间,叶凡大脑完全糊涂了,他不明白阿怜在想什么,无法理解这种做法的意义,但他还是跟着过来了。哪怕是龙潭虎穴,也要闯他一闯!

由于记忆灌输的问题,水丘并不认识田蓝,而对阿怜的认识则停留在“云天的外甥女”这个认识上。他不需要知道太多的细节,他只知道路西菲尔认为他需要知道的那些事。

“陛下,今日乃我和莉莉的婚礼,此人还请交给我!”水丘面色阴郁地缓缓道。

“哦?”见到水丘主动揽活,路西菲尔略感高兴,这说明水丘已经完全轮回的可能性增大了一分,但是真让他去战斗确实不行的:“你重伤初愈,所有战斗技巧均已忘记,不是她的对手。还是由我来将他二人擒住,再交予你处置吧。”

确实,拥有朗基努斯之枪和“寂静”这个能力的阿怜,足以和一位第三造化后期的高手打成平手。而那个黑衣人显然就是昨天黄昏时分与应龙战斗的人,拜蒙的魔力就出自他的身体,他浑身上下都充满了迷。

面对这两个对手,勉强达到了第二造化后期的水丘只有被秒杀的份。

阿怜完全没有把水丘放在眼里,老实说,一见到这个和水丘长得一模一样的家伙,阿怜浑身上下不舒服。她对身边的叶凡说道:“喂,你不是一直想揍他一顿么?这一次不用留手,最好把他揍回地狱去。”

“诶,这样好吗?”叶凡可没想到阿怜会这么狠,看着自己的“老哥”被人往死里揍,她会受得了?

“别在意,别在意,反正他又不是我哥,反正我又不喜欢我哥,反正我哥又不是什么好人,你就代替所有被他伤害的女人揍他一顿吧。”

阿怜越这么说,越让人觉得她是自己下不了手,才让叶凡出手的。

听到自己被完全的小瞧了,水丘大怒:“不过你们的目的是什么!我水丘也不是任人揉捏的软柿子!”说话间,他漂浮到了阿怜和叶凡面前,右拳之上出现了一团奇异的“火炎”。不过与其说是火炎,不如说是类似于火炎的“气”。

黑色与白色交织缠绕,内部一团要以的紫黑色,最奇怪的是,在那三种颜色之间,还有一抹金色不断的乱舞着,颜色交融,形成了各种转瞬即逝的绚丽光斑。

那黑白二色是以太,紫黑色是龙力,至于那金色,确是魔力!要知道只有最精纯的魔力才是金色的,比如说路西菲尔和拜蒙的魔力就是精纯的天使之力,而莉丽丝虽然也有接近第四造化临界的实力,但由于她是人魔混血,魔力并不精纯,所以她也没有这种魔力。

那么,为什么水丘也有这种魔力?他的灵魂虽然是经过轮回的纯粹修罗道魔族灵魂,但精神却是一人类灵魂为基础的天格,身体也是由人类转变为龙族的半人半龙状态。这样一个混合产物,竟然拥有如此精纯的魔力?

不止那些柱魔、妖王、鬼王不相信,就连路西菲尔和莉丽丝也不相信。

不过阿怜和叶凡可不管这些,他们对于魔力知之甚少,就算是已经魔装的叶凡,也只是个实践主义者,“理论理解”方面是一窍不通。

“那就来吧。”叶凡的漆黑双剑交叉与胸前,准备迎战,天空之上的气氛,顿时变得剑拔弩张了起来。

“少年,我并不认识你,为什么要趟这趟浑水。”随着水丘气息的外放,风压不断地扩散开来,无数光点聚集在他的断肢出,凝结成了金色的左臂,手臂上布满了黑白紫三个纹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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