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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宴请(1 / 2)

 在豪华黑色“雷鸟”轿车上。

“袁小姐”马小铃的话被打断了。

“况夫人,还是叫我小月吧。”

“好!那你也改变一下对我的称呼——我的辈份跟你师父差不多,叫我师叔母是否委屈了你,小月?”马小铃笑道。

“叔母取笑小月了。”

“小月,你以前除了捉鬼没学其它的吗?”今天袁月的表现让马小铃觉得袁月不是地球上的人。

“我自少父母又双亡,是师父把我一手拉扯大的。师父除了教我捉鬼一些法术外,其它的什么也没让我学。”袁月有些难过。

“对不起,小月,勾起你伤心往事了。”

“没什么,叔母。叔母,你是不是觉得我在些笨,半天了,那些花我还没认得下几个。”

“笨?半天就认下那么多花,已经是很不错了。小月,要慢慢来,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时间还长着呢!”

“那请师叔母多费心了,要对小月不吝赐教。”

“只要你肯学,你将来肯定有不小的成就。小月,我们去林小宝餐店吃饭去。”

“叔母,不跟师叔和你们一起吃饭?”

“他们都有事。不用管他们,今天我们去吃的好的。说实在话,林小宝餐店做的饭菜可真不错!那个小笼包啊”马小铃滔滔不绝的介绍起来,听得袁月一愣一愣的。后来吃饭聊天自不在话下。

下午在花店。况天佑找到了女儿马天伶。“小鬼头,还在爹地妈咪的气啊?”

“你们不是喜欢袁月吗,找她去嘛。还找我干什么?”

“别人千好万好,还是自己女儿最好!”在这种场合下,况天佑把“千好万好老婆最好”改成“女儿最好”还真是花了不少心思。

马天伶听后扑哧一笑“多亏妈咪不在,要不然爹地又要挨板子了。”

况天佑尴尬一笑,“这个一样嘛。老婆孩子都重要。不生气了?”

“早就不生气了。”马天伶道,顿了一下,又道:“怎么帮丽绮姐姐实现她的愿望啊?”

“天铃,凡事要讲时机。不能急。我正在想办法。”

“爹地,不是我急。丽绮姐姐的骨灰被解除禁咒后,在阳间只能呆七天的时间。七天后,她必须到鬼府报到。”

“我知道。凡事在因必有果,相信这事情肯定会有一个结果。不用担心,我们尽人事就行了。”

“我明白了,爹地。”

“对了,我还说个正事——也不要嫌爹地妈咪烦:你要好好练功了。看一下别人袁月,年龄与你差不多,但是她的功力却比你高,不苦练不会有这份成就。你有盘古人的血,练功要比常人省事多了,关键是在用心。”

“知道了,爹地。以后我用心就是了。”

“听话就好。爹地妈咪只是希望你成为一个强者,万一我们不在身边,你也能自己照顾自己。”

“老爹永生不死,怎么不会不在我身边呢?除非爹地妈咪要离开我,不要天铃了。”

“我们怎会不要你了,傻丫头。”况天佑道,“好了不谈这些。小鬼头,现在生意怎么样,赚了多少钱啦?”

“不多,近五千万吧。”马天伶道。

“五千万!”况天佑惊得跳起来。乖乖,五千万还不算多?

“老爹,五千万都让你大惊小怪的。有没有搞错啊?”马天伶也奇怪况天佑如此表情。

“后生可畏啊!你老爹每月领着八仟圆的薪水二十年了,不吃不喝也没有这么多。看来,我得退休了,靠着女儿这个富婆养活就行了。”

“没问题,老爹。你退休后跟着我干——”马天伶意识到不对,忙改口道“老爹领着我们干。当然,不需要老爹动手,在这里坐阵就行了。每月领双倍的薪水!”

“才双倍的薪水?对你老爹也太抠了吧?!”

“老爹,”马天伶不好意思起来,“那就再加一倍。”

“算了算了,我逗着你玩的!你让老爹闲着,还不如干探长来的舒心。”

“老爹,探长有什么好干的?辛苦不说,有时候还得挨上司骂,这些人有的曾是你的部下呢!”

“天铃,那些人对我还是颇为尊重的,你不要误会他们。我呢?喜欢那种冲锋陷阵的感觉。想当年,我可是抗日游击队队长,杀日本鬼子特别是跟山本斗——”况天佑的血沸腾了起来。

“斗得天昏地暗,后来僵尸王将臣出现了,你们都变成了僵尸。六十年后才有个结果。老爹,这故事都老得掉牙了。”

“天铃,我告诉你这些,是让你不忘国耻啊!也是提醒你以后跟早日本人做生意要小心,有些日本人亡我之心不死!”

“老爹,在商言商,在政言政。我是商人,对政治不感兴趣。不过,作为国人,我还是有爱国心的。”马天伶道。

“嗯,这还差不多,我就怕你们这些年轻人忘本。”

“爹地,妈咪呢?”

“带着袁月去花店了。你妈咪想教袁月卖花。”

“什么?卖花?那个笨笨的人。”

“天铃,不能没礼貌!你怎么能这样说别人了?”况天佑打断了她的话,“你怎么知道人家笨?单凭人家法力比你高,就说明人家不笨。再说了,即使笨也证明人家比你勤快。俗话说,‘见贤思齐’。要学人家长处。做到这一点,首先要尊重别人。以后叫袁月为师姐。记住了?”

“记住了,爹地。”

“走,我们回家看看。不知道她们在不在?”

在楼梯口。“况先生,这里有一份署名你夫人收的请柬。”一进门,楼管打招呼道。

况天佑接了过来。“请在这里签字。”楼管道。

“这是谁来的?”

“李小姐吧。”

“哪个李小姐?”

“你妈咪和思珍姐昨天逛商店,双双成为幸运顾客。那个商店老板也就是李小姐邀请她们及家人参加她的生日宴会。”

“真的?太好了。”

“我们去不去,你妈咪说了算。这些场合,我可有些不适应。”

“钉铛钉铛”门铃响。“她们不在家。”

开门进去。“我去找些吃得来。”

“我要水果。”况天佑道。一会儿功夫,马天伶拿了几包血、几个苹果来。马天伶是较低级僵尸,自然要以血为生。而况天佑已是王级僵尸,可以不再喝血,吃些不沾人间烟火的东西就可以了。

马天伶抓起血包咕咚咕咚的喝了起来:“哇!真是美味!”

况天佑看着女儿那个样子,笑了笑道:“看你那样子,像是几天没吃饭了。有这么饿吗?”

“这是妈咪精心准备的。是最新鲜的血啊!”马天伶道。

况天佑知道马小铃为让马天伶健康成长费了不少心血。不像他以前,有血就喝甚至是过期的血,造成营养不良,最后能维持生命就不错了。这些血是小孩子(当然是八岁以上的)、青壮年和练内外功的人的,因为这些人的血中的精气神最足也最纯的。当然,这些人愿不愿献血是个问题,但是马小铃自然有办法,比如:对某个学校进行募捐,日后再以医学研究为名义采取血样,一次居然搞了不少,满足了马天伶一个人的需要。“好东西要匀着吃。这次吃完了,下次可没有了。”

“我才不担心了。你和妈咪经常这样说!”

况天佑无奈的摇了摇头,看来把女儿惯坏了。女儿根本不知道采血的辛苦——像作贼一产样,深怕别人怀疑——如果这一切在守法守德的情况下进行。当然有时候,马小铃和他也会采取一些非常手段,前提是不危及别人的生命。看了看表,况天佑提醒道:“时间差不多了。你妈咪和小月要快回来了。赶快收拾一下。”

“噢”的一声,马天伶收拾了起来。末了,消除一切血迹——自然包括嘴角牙齿,看起了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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