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入敌人的炮塔之内,从很多侧面就可看出美军的强大,坚实混凝土打出来的牢固堡垒似乎不可摧毁。
晕暗的光线下,可惜这里因为被废弃,所以显得有些杂乱,甚至可以闻到一种粪便的骚臭味,不过金哲炫见怪不怪,对于热血方刚的军人来说,这是无聊小伙子都喜欢干的烂事,谁让这儿被废弃了呢?
可是上了塔楼的第二层之后,他的眼里就爆出了惊诧的火花。
因为这里除了高晓东和汪洋之外,还有二具南朝鲜士兵的尸体,也就是说汪洋在一分钟不到的时间里,其实干掉的二个南朝鲜士兵,而且……还没有让敌人发出一点动静。
这得多快的动作?还有汪洋得需要什么样的杀人技巧?
脸上写满了惊讶,他的目光不由自主地向汪洋看去,可是那个年轻的战士根本没留意他,他已经找到了一个合适的射击孔,正在向敌人临时机要处进行侦察,似乎这一切对他来说根本不会在意。
两个全副武装的士兵啊!几乎是在一个照面间就被灭掉了?
这个年轻得过份,神情镇定的志愿军战士目光内甚至连一点变化也没有,仿佛他刚才只是杀了两只鸡?这是一个什么样的铁血战士?金哲炫第一次感觉到了一种震撼。
也许他太小看志愿军了,他们的侦察兵绝对不像他们朝鲜人民军想的那样,破败杂乱的军装不能说明任何问题,与他们凭借着土枪土炮和高新科技的机械化作战,硬是打赢了四次大的战役一样,志愿军也有能力超强的侦察兵战士,一如面前的汪洋!
完全不逊色于他的潜行伏击,更让他感觉到有些恐怖的近身攻击,再看着汪洋和高晓东早已心无旁骛占据了一个美军留下来的射击孔,两人的枪上都装上了瞄准镜,专注的眼神和自信的表情竟然会强烈地刺激到了他,他身为朝鲜人民军侦察兵部队内最厉害的神枪手,他竟然会有与高晓东和汪洋一较高下的冲动。
金哲炫不相信,自己竟然会在任何一个方面都输于面前的两个志愿军战士,所以他一声不响,却悄悄地找到了个伏击点,拿出了他珍爱的莫辛纳甘骑步枪(水连珠),开始同汪洋一样向敌人的所在地进行窥视,只不过有一点例外,可能由于朝鲜人民军的装备太过寒碜,他连瞄准镜也没有一个。
找到了射击位。高晓东和汪洋几乎同时返头看了他一眼。眼里露出了一丝地诧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