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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会咬人的狗不叫(1 / 2)

 魏巍的大山看上去并不太高,可爬了好久还是像在原地一样,离山顶的距离还是没有改变一般。一直到了中午,清风才登上大山之巅。

山下遥远的l市,这时望去就如同一块块积木搭成的一般,显得非常的渺小。高度,让人的眼界开阔,也让人感觉到自己的高大,仿佛站立在众生之巅。

天际,一条蜿蜒的玉带幽转而来,紧贴着l市的身体,又婉转的伸向另一边的天际,那便是养育了无数华夏儿女的长江。

山的高度和眼前的开阔,让清风的心也跟着开阔起来,禁不住的振臂高呼起来,“呵——”

进入l市,天已经黑了下来,清风只得找了家旅馆住了下来。两个多月来未进人间烟火的清风,在旅馆餐厅里吃着简简单单的米饭和几道素菜,也让他感觉美味无比。

“看那人的头发,是白色的,不会是染的吧!”

就餐的旅客不时的瞟一眼清风的白发,轻声的议论着。

看来得找顶帽子戴上,不然我成珍惜动物了!清风苦笑摇头,虽然不在乎别人的眼光和议论,但那苍苍白发也未免有些惊世骇俗了。

清风突然发现,餐厅的角落里有几双眼睛一直打量着自己,眼神中透露出的凌厉气势绝不是平常人所应该有的。

当清风望向打量自己的那几个人时,那桌上的两男一女赶忙低头吃菜喝酒,装作若无其事一般。

几人的年龄二十出头的样子,那两个男子长得俊秀魁梧,女的也是英姿飒飒,眉宇间流露出巾帼不让须眉的气质。

清风一眼便看出几人具是练家子,不过从他们脸上不经意间露出的神情,隐约显现出一股正气,让清风知道这几人并不是江湖肖小。

“一定又是什么世家的子弟。”清风朝几人微微一笑,起身便向门外走去,既然已经来到l市,不去逛逛那闻名已久的l市夜市,不是太可惜了么。

因为l市是邻江城市,夜市以吃为主,林林总总的摊位铺满街道的两边,美味的江鲜成为了各种摊位的主打菜肴。每个摊位上,成群的食客吃着江鲜,喝着啤酒,聊天斗酒划拳,好不热闹。

清风并不是为了吃才来,他只是悠闲的逛着,领略这江滨城市的别样风情。

突然一个意外的发现,让清风那已经如同止水的心疯狂的跳动起来,便是那条矮矮胖胖的狗——臧国犬。

臧国犬本是武田德兴的一条狗,武田德兴消失以后,他也失去了踪迹。如今却在这l市见到他,怎么能不让清风兴奋,跟着他极有可能找到武田德兴。

清风的外形已经改变很多,皮肤黝黑而体型强壮,头上还戴着一个鸭舌帽,把那一头白发尽数盘在了帽子里。臧国犬迎面走过居然都没有认出他来。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清风兴奋不已,那紧握的拳头不自主的颤抖起来。其实,每天萦绕在清风脑海最深处的,便是对明月无尽的怀念,还有就是对武田德兴那无尽的仇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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