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孚里,位于法租界的繁盛地带,也是法租界达官贵人盘踞的一片地方,原先黄金荣的老宅就在这里。后来随着黄金荣身份越来越显赫,这地方也就显得小了些,黄金荣搬出了同孚里之后,把这地方送给了自己的心腹杜月笙。
此时的杜月笙,结婚不久,32岁的他,凭借着自己的聪明干练,从一个乞丐一样的小猪罗,慢慢取得了黄金荣的信任,不仅成为而来黄金荣的得力帮手,在老婆的建议之下,黄金荣更是把势力范围内的赌档和相当一部分的产业完全交给杜月笙,让他自立门户,这样的待遇,在上海,很少有人能够享受得到,而杜月笙,却把一切打理得井井有条,干得极为漂亮。
同孚里公馆是一个大院子,隔着两条街,就发现周围安插着很多人,这些人,自然都是杜月笙的手下。
和之前见到的八股党的那些人相比,杜月笙的手下在打扮上有着明显的区别。
八股党的人,一个个都是黑色短衫,不管天冷天热都敞开衣领,带着金戒指金挂链,流氓相十足,而杜月笙的手下,却穿着长衫,领口扣得铁紧,不像是**上的人,反倒多了几分文雅。
早就听说历史上杜月笙是个重文化重教养的人,现在看来,果然是名不虚传。关于黄金荣、杜月笙、张啸林这三个大佬,流传着一句话,说得极为贴切,那就是“黄金荣好赌,张啸林贪财,杜月笙好做人”,这也是我佩服杜月笙的根本原因。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人。
车子到了同孚里公馆的门口,阿山跳下来,早有青帮的人迎上前。
“我找杜先生。”阿山低声道。
那人看了看我们,又看了看马车,冷冷道:“杜先生睡了。”
上海的**,管自己的头子叫什么的都有,什么老大、老板、爷的,只有杜月笙的手下管他叫先生,久而久之,杜先生这三个字,成为杜月笙的专属。
“我也知道杜先生歇了,不过事关重大,只能劳烦通报一声。”阿山恳求道。
“好吧,我去告诉杜先生一声,你们等着。”那人进了公馆大门。
时候不大,就听见里面响起了一阵脚步声,公馆大门大开,涌出了一帮人。
“阿山呀,这么晚了你摸上门来,想来是好事吧。呵呵呵呵。”一个清脆的声音,在黑夜中响了起来。
声音温和而又带着一丝威严,但是听起来让人感觉很舒服。
只见人群中,走出一个身材不高的中年人,一身白色长衫,干瘦,容貌清秀,手里拿着一柄扇子,十分儒雅。
这张脸,我实在是太熟悉了,后世不知道看过多少次。
黑帮大佬杜月笙,便是他了。
“杜先生,深夜打扰,实在是不好意思。”阿山恭敬地弯下腰施礼。
想一想,阿山只不过是一个混混,换做别人,理都不会理,但是杜月笙这样的身份竟然亲自出门迎接,做人的一套,实在是让人不由得高看一眼。
“都是朋友,这话客气了。”杜月笙呵呵一笑,目光盯上了我。
“阿山,这位朋友是……”杜月笙看着我笑。
“哦,杜先生,先前我给你说过我有一位大哥蒋云蒋慕白,这就是了。”阿山笑道。
“蒋先生,侬好,侬好。”杜月笙的上海话,软软地,热热的。
“杜先生,管我叫慕白就好。”我报之一笑。
“别在外面站着了,进去说。”杜月笙一转身,把我们迎进了院子,那辆马车,也由手下赶了进来。
进了公馆的大门,才发现里面别有洞天,门廊下,天井里,都是人,来来往往,虽然忙碌,但是极为安静。客厅左右两边的廊柱上,挂着一对楹联。上联是:读古今书,下联是:友天下士,品味起来,很有味道。
“让蒋先生见笑了,我这个人,小时候家里穷,没读过书,聊以自慰,聊以自慰。”杜月笙见我对那副楹联感兴趣,呵呵大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