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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路难(1 / 2)

 巴尔思毫不担心自己的羊群、猪、乌鸦,我却担心的紧,好像我才是他们的主人一般。但是我没有表现出来,强迫快速说服自己巴尔思应该早就把羊群、猪、乌鸦托付给了别人,我只是杞人忧天多此一举而已。

巳时三刻一到巴尔思立刻骑在枣红马上顶着呼啸的北风和纷飞的雪花上路,他的行李自然放在马背上驼着我的行囊则只能重重的背在自己的脊梁上。

我不是去外出旅游而是去做考古实习,所以我需要携带的不光是衣物食品日常用品,更多的是专业的测量测绘收集记录拍摄工具,七七八八加起来我的大背包至少有50斤重。

这还是在我反复筛选了三次的结果。

我不能因为行李重就减掉必须携带的工具和资料,而冬雪到来我又必须多带御寒的衣物,因此还没上路我就知道这是一次艰难而危险的行程。

本来这样的天气骑着马也跑不快而且人在马背上还会很冷,可是巴尔思不会,他一跳上马背就开始喝酒,大口大口的喝酒。

喝到兴起竟然随口唱了起来。

鸿雁,向苍天

天空有多遥远

酒喝干,再斟满

今夜不醉不还

酒喝干,再斟满

今夜不醉不还

他的嗓子本就是带些沙哑,他不刻意在乎什么曲调,完全是按照自己的喜好和心情来,唱出来的《鸿雁》别有一番风味,让我一时间都忘却了寒风暴雪的冰冷和侵袭,双脚合着歌声的节奏跟着枣红马快步前进,急行军,一点也不觉得脊背上的行囊有多重。

我是个聋子,我听不见,以上的感触与感动完全是我一路小跑着在大雪纷飞中紧紧盯着巴尔思龟裂的嘴唇自行判断出来的。

我是个聋子,没办法像正常人一样去听歌,我只能看歌,通过歌手和舞者的嘴唇、动作、表情和神态来感受歌曲带给我的欢乐和感动。

每当这个时候我就忍不住怀念我那生不见人死不见尸的母亲,如果不是她那么倔强的教会了我认字,我到现在连看歌的能力都不会有。

我知道如果此刻有第三个人在场看到我疯疯癫癫的样子一定会觉得奇怪,一定会嘲笑,一定以为我是个傻子。

没关系,我早习惯了,我不在乎。

……

这仅仅是行程的开始,从巴尔思的毡房帐篷到赵宝沟至少有60公里,需要经过草原、大山、大河。

倘若是初春时节或者是端午时候,那么这样的行程一定是让人期待而喜悦的,可以随着性子走到哪里看到哪里,走到哪里停到哪里,每走一步都是春天美丽的景色。

现在不行,现在我看到的只有苍茫茫白花花一片,天与地仿佛都连在了一起,根本分不清哪里是哪里。

我感受到的只有孤独苍凉和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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