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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8章 秦法(2 / 2)

黄帝的这一提议一经提出,很多人都十分赞同,于是久而久之部落中抢婚的恶习就慢慢消逝了,而是留下了“入洞房”的习俗,人们世代遵守。不得不说我们的传统和社会规则以及道德制度就是一点点这样建立起来的。

提起这方面我会立刻想到后世的秦法,很多人认为秦法的残暴是导致秦国灭亡的根本原因。

实际上我一直坚信秦国并非因秦法残暴而亡,秦法当初立法并在秦国施行的史历背景是战国时代,也就是后世所说的战时法治社会。立法的初衷就是为了适应战国时期诸候吞并战乱不断的残酷现实时势,从而实现存国、强国仍至最后统一的目的,当初秦法初立一切都是围绕战争而存在的。

秦统一之后,没有了诸候混战的外部矛盾,而战时法治的继续在统一以后的秦帝国中大力推广引发秦国内部矛盾激发,导致秦帝国地土崩瓦解关系极大。如果就秦朝而论秦朝,或许逻辑上可以说得通,但必然有违客观。

作为一个理智的炎黄后代要把秦为什么因秦法而强盛?秦又为什么成为“暴秦”而灭亡?这两个不同时期的事物结果,看得更客观些,不得不从更深远的历史背景去查究。下面重点究究秦法到底是不是残暴导致秦灭亡的主要原因吧。

首先先秦诸子之学目的何在?法家作为先秦诸家之一,其目的跟其它家是一样的,出于解决当时的时弊。《准南要略》“诸子之学,皆出于救时之弊。”之所以为乱世,诸国之共主周天子不能制约诸候,霸主取代周天子行攘夷狄,涉国乱。

首霸齐桓公于公元前685年始,他曾却锹以存邢、卫,又伐山戎,救燕,南伐楚,西干涉晋国内乱,又经略东夷。

齐桓公死后,宋襄公继而称霸,因实力太小被楚国所败。之后晋文公称霸败楚国于城濮,秦穆公又与晋国争霸不胜,秦穆公向西边扩地称霸西戎。

中原之地晋楚两大国仍然兵争不息,公元前506年,吴国阖闾暴起大破楚都城后,越国又渐强,吴越战端开,吴王夫差破越,越王句践灭吴,到了公元前333年又越国又被楚国所灭。

春秋共历时352年兵祸匪患横行的状况,促使当时的诸家学子开始探寻一条能改变当时恶劣的社会环境的道路。

“百家争鸣”旨在找到治世共识;百家实为虚指,实则四家。先秦诸子就是基于当时这样一个已经让大多数人感到无法正常生存的时代背景所产生的,各家理论的出发点就是治乱世。但各家对治世的见解并不一致,于是才因为哪家才是治世正道而展开了争论,这也是“百家争鸣”的主旨。说是百家,实则主要四家道、儒、墨、法,各自的主张不同,但其初衷是一样的,就是为了改革当时的社会,使世道之乱有效治理恢复到从前相对太平的世道里。

诸家治世之学并起争鸣,法家也自然有其自己的主张。其它三家概要为道家认为,世道之所以乱,是因为人心私欲膨胀以至引发财货土地之争导致乱世动荡,故而主张清静无为之道墨家认为,世道之乱在于当时人们杀伐征战奢靡淫乐,故而主张兼爱、贵俭儒家认为世道之所以乱在的人不习周礼不施仁政所致,故主张复周礼复井田。法家认为,世道之乱其根源在于封建制度之上,因为封建贵族、诸候的特权问题,作为封建统治者,他们掌握着社会上多数的财富,并在制度上占据特权导致财富分配和制度上的不公引发的乱世。

法家主张,必须裁撒抑制贵族,铲除封建,富国强兵以统一天下,才能真正彻底的现实由乱世到治世的局面。魏国李悝变法的成功让人们看到法家变法改革释放出来的巨大生产力,开始接受法家的变法主张,并在各诸候形成治乱世之共识。用于魏国变法的《法经》商鞅只字未改“取之以相秦”,魏国与秦国其实是用同一部律法—《法经》。

只是用于秦国故更名《秦法》而已,据史料记载:中国最早最完整保存下来的法典是春秋魏文候时期李悝作著的《法经》。这是一部较为完善,且真正义意上的律法典,在当时为大众所参考并被诸候国加以斟酌去取作为自己家国法律加以运用,成为当时法律上的权威之作。可见秦法本源于魏法。

战国七雄,实为历经变法改革后的七个实力的诸候国,而这七大诸侯国的最终目标就是吞并其它诸候国,而以郡县的形式统一天下。

七雄兼并竞争,初衷在于完成天下一统,只是国情不同,制度不一。商鞅变法是战国七国中,推行中央集权制最完善的诸候国。各国变法中,没有一个诸候国比秦国的商鞅变法更彻底,制度更完善。共同的目的,不一样的做法,自然会有不一样的结果。

而这种结果的优劣,自然会在竞争中显现出来。最终秦国一统天下,除了有运气的成份之外,更多原因在于秦国的商鞅变法时间够长且够深彻,秦始皇在完成统一天下后,也对秦之所能统一作了总结就是“奋六世之余烈”才有了他统一天下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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