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说中突厥为匈奴的别支,居于里海的西边,独自为一部落。后来被邻国破灭,只剩下一个年将十岁的小孩。士兵见他尚小,不忍杀掉,就砍掉他的手足,扔在草泽之中。有一条母狼常常跑来用肉喂他,他得以存活下来.等到长大后,就与狼交合,使狼怀孕。母狼后来生下10个男孩.男孩长大后,各娶妻室,各为一姓,其中阿史那的最贤,遂被推为君长。这就是突厥人所信奉的祖先起源,所以他们也尊崇自己为狼的后代。
然而突厥人不仅继承了狼的凶猛善战,也继承了狼的贪婪和残暴。他们的生存环境是那荒凉的原野和沙漠,已经被环境艰辛所折磨的突厥人被激起了贪婪和野心,他们转头四顾,寻找猎物。
据史书记载,自汉朝以来,北狄蛮族频繁派兵侵扰中原边境,掠走大批人、畜和金银财宝。大唐立国之初,突厥继续派兵侵扰,对唐帝国的威胁很大。不过,尽管突厥对大唐垂涎三尺,却不敢贸然大举入侵。
突厥神京银安殿上,颉利可汗正坐朝,各部郡王、酋长俱在。
“哇呀呀呀!”颉利一拍桌子霍然站起,用手指点着长安方向骂道:“李世民哪,李世民!实在欺我太甚,孤必兴师问罪。”
各部的郡王、酋长,也都顺风扯旗主张兵。
当晚,颉利可汗召集了紧急的御前会议,参加的有军师、元帅、大都督、将军、及各路酋长四十余人。
副元帅特尔巴干先说道:“汗王起兵,正合天意。常言道,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因此臣赞成出兵。”
将军巴山大呼道:“天无二日,国无二主,留得李世民在,汗王就难以统率万邦。不如趁此机会,杀进长安,灭掉大唐,杀死唐天子,以了汗王多年的夙愿。”
郡王齐齐朗杰把大嘴一咧,笑着说:“大唐朝不但物阜民丰,山川秀丽,听说还多出美女。到那时候,在座的诸公哪一位不弄他三十个五十个的,啊,哈哈哈哈。”
齐齐朗杰的话,引起众人的兴趣,一个个笑逐颜开,垂涎三尺,就好像已经达到了目的似的。最后,一致同意兵犯唐。
将军哈依格道:“唐帝国地大物博,人口密集,山川秀丽,遍地是金银财宝,确实是得天独厚、最使人向往的地方。不过,据探子汇报,称唐军正在研制一种名叫火药的武器,此种武器杀伤力巨大,乃是我等骑兵之天敌,请汗王不要轻举妄动才是。”
颉利哈哈大笑道:“孤王不会打无准备之仗,唐军那边自有人相助。”
晚上,灵州军营里。
单怜卿在自己的营房内,坐卧不安地依靠在床榻上,望着空气呆。她听说了长孙凛第二天要率兵出征,心里琢磨着再夜些到他房里跟他说说话,也许两人的缘分可能随着战争的爆而终结。他一直以为她是太子派来的眼线,若是得知她的另一个身份,怕是不会原谅自己了。这战争总有输赢的一方,但无论是那方输赢,她很清楚自己将是输的那一方。
“哼!”
单怜卿闻声一颤,抬起头来,轻声说了句:“母亲!”随即却晕了过去。
第二天要出征,当晚,长孙凛用酒肉犒赏士兵,以壮军威。
“二狗,你娘身体好些了没?”薛仁贵拍了拍卫二狗的肩膀,卫二狗连忙点头说老娘身体已经开始康复,可以下床走动了。
“三长,来,跟我干一碗!你小子最近神神秘秘的,是不是想你那个没给哥哥见过面的小娘子啦?”王大牛箍着刘三长瘦弱的肩膀,灌他一杯酒
“弟兄们!”长孙凛举起了手中的大海碗,乌黑的眼眸闪闪亮,四周即刻安静下来,鸦雀无声。长孙凛严肃地说道:
“在离开长安以前,我一直认为我们大唐国界应该处处都是繁荣富庶,百姓安宁。可是来到这里以后,我才现我错了。
我曾经因为好奇问铁蹄营的向去突为何取这个名字,他没有直接说明原因,只是告诉我他是一个孤儿,当年在突厥人扫荡完他们村子,全村人只有他一个孩子活了下来,他的养父是从一堆尸体里现他的。
应金告诉我他的老家就在这附近的小镇上,那里曾经也颇为繁华,只是许多百姓都因为突厥人的侵袭,纷纷背井离乡逃亡。自胡马窥关去后,城镇废池乔木,百姓犹厌言兵。
我知道在座有许多兄弟都来自这片土地,这是我们的家乡,我们的土地,这里埋葬着我们的祖祖辈辈,这里是我们的根。为什么我们不能像其他百姓那般安安稳稳地守在自己的家乡?反而依然同战乱时一般逃难呢?
就是因为那些残暴的突厥人,他们掠夺我们的土地,,焚烧我们的城镇,屠杀我们的人民。他们挑衅地叫嚣着要掠夺我们拥有的一切,摆在我们面前的可能是漫长岁月的严酷考验和牺牲,我觉得这是值得的,因为我们将为了我们心头的最珍贵的东西而战。为了我们的家人,为了我们的百姓,我长孙凛愿意献出我承自父母的生命,献出我的一切。”
长孙凛说完猛然灌了自己手中的大碗酒,然后向天吼了一声:
“扰我族人,犯我大唐天威,虽远必诛!”
“虽远必诛!”
“虽远必诛!”
……
在座的每一条汉子都干掉了手中的酒,纷纷同样是豪迈地吼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