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世界上有两种特定职业在特定时候杀人不犯法。一是医生在手术台做手术时,如果故意弄个小意外,说是一时恍惚手术失误,这是很难取证调查的,一般大多只能算是医疗事故;二是司机,如果司机明明想杀一个人,却故意伪装成普通车祸,如果找不到相关证据,将很大可能以肇事罪处理。
除两种职业外,还有两种人杀人会轻判,甚至不判。
第一种是未成年人,因为有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存在。
另一种人就最为牛逼了,那就是精神病!他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杀人都不用负刑事责任。
在1997年左右,我老家县城崛起了一位最心狠手辣的黑社会大哥,人挡杀人,佛挡杀佛,一统全县,无人敢不从。
他的上方宝剑和法宝就是他怀中有一张精神病鉴定证书!他也确实有轻微的间歇性的精神病。人人都知道他杀人不用偿命,杀人不犯法,所以他天不怕地不怕,于是压根就没人敢招惹他。
我突然明白朝阳病院失踪的那几个精神病是怎么回事了!
难道是有人利用精神病不犯法的特质来犯罪?比如杀人?
我焦急的站在审讯室门外,等里面那两位医生忙碌完毕,他们一出来我就揪着他们的衣领:“前阵咱们院不是失踪了几个精神病吗?劳烦你赶紧打电话回去查查资料,看看是不是这个人!”
虽然我已经不在朝阳工作了,但为了表示亲热感,见到朝阳的人,我还是习惯说咱院。
“我打个电话,让院方将照片传真过来。”一个医生道。
不一会,传真过来了,我执着照片一一对比,很遗憾,不是。
那个精神病孤零零的一个人坐在那儿,但仍是横眉怒(www.ibxx.com)目,嘴里如京剧武生似的呜呜呀呀的,就好象空气中有他的杀父仇人似的。
我不想再看他,我必须要很快的忘记这张可怕的脸和眼神,以免他跑到我清明梦中来。
如果夜夜都做被这样的人追杀的梦,那可真是生不如死,我可能会吓的不敢再睡觉。
我突然又想起小曹,对他又同情了几分。他要么整眼不敢合眼,一合眼,梦里就要受一次逼真如现实的惊吓。确实是算得上心理病中的疑难杂症了,也不知他现在怎么样了。
我瘫坐在一张椅子上,警局内电话此起彼伏,每个人都忙忙碌碌的。我不能打扰悦儿工作,就静坐在那儿休息,准备等她一起下班回家。
也不知道呆坐了多久,悦儿从办公室走出来:“你怎么还在这?我以为你做好笔录就走了呢!”
“这砍我的人怎么处置啊?”
“专家鉴定了,是精神病。常规处理办法嘛,寻找他的家人或收容他的精神病院,领他回家。”
我虽然有心理准备知道答案肯定会是这样,但内心还是忿忿不平,哼了一声:“妈的,便宜了这个老狗日的。”
“你没受什么伤就谢天谢地吧,不然还想怎么样?我下班了,一起吃饭去吧。”
我和悦儿走出警局,边走边道:“今天这精神病追杀我,让我想起了前阵朝阳失踪精神病的案子。精神病不是龙珠,不能实现愿望,也不能卖钱。所以,劫持精神病的唯一作用就是利用他们来犯罪伤人,动机肯定就是这个。”
“咦,你说的有点道理。看来我们调查的方向错了?我们一直在查那几个精神病的社会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