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日一早,神清气爽地温良掀开瓦迩的帐篷走了出来。
一早就等在一旁想看到底是何方神圣的野人们顿时大跌眼镜。
居然是那个乌鸦!
看见这一幕野人们却对此毫无疑义。
强者就该配拥有女人,这就是自由民千百年来的传承。
虽说如此,但还是有人不满。
比如那个身上挂满动物头骨的家伙,叮当衫。
“乌鸦!我讨厌你!”
温良一挑眉:“怎么?你讨厌我又能如何?干掉我吗?”
“呵,我要和你决斗!我要打得你身上鸦毛乱舞!”
叮当衫当众脱下手套砸在地上。
这是野人们公开处理矛盾的方法之一。
决斗!胜利一方将对失败一方有着绝对的支配权。
当然你也可以反悔,但对方就拥有了杀死你的权力。
有人当面挑衅,温良自然不会置之不理。
他脱下自己的手套丢在场中。
“来吧,我倒要看看你身上的骸骨铠甲能挡得住我几剑?”
叮当衫从旁人手中接过一把双手巨剑,露出一抹狞笑:
“乌鸦!你会后悔的!”
温良抽出‘长爪’:“那可未必。”
话音刚落,温良就持剑猛冲向叮当衫。
叮当衫后退一步拉开距离,用一记双手挥砍迎上琼恩。
“当”,两剑相交,发出一阵金属交鸣之声。
冲击力令将在半空之中的温良弹飞。
好强的力道,温良心中惊讶。
从剑上传来的反震之力来看。
这叮当衫的力量居然比身体受到小幅强化的温良还要强上不少。
若是被这一剑砍在铠甲上,怕是能直接击穿胸甲,折断半数肋骨。
而且叮当衫使用着沉重地双手大剑,居然速度也丝毫不落于他。
难怪他有底气前来决斗。
围观的野人看见叮当衫逐渐压制住了温良后,发出齐声喝彩。
接了叮当衫快若游龙地无数剑之后,温良的虎口已经开始发麻了。
对方却像不知疲倦般,还在挥舞着大剑。
这力气简直恐怖。
看来自己必须借助点其他力量了。
“停!”
“缓速!”
“自己绊倒自己!”
……
听着温良莫名其妙地话语,叮当衫露出一抹讥笑:
“乌鸦,任凭你怎么说,你以后的生死都只在我手上了!”
温良嘴上不停地试着神言,同时改变了作战策略,不再硬挡。
开始闪躲那把沉重的大剑,然后在闪躲间隙进行反击。
即使叮当衫十分灵活地躲避了温良的进攻。
但是这样对温良来说比之前轻松了许多,他感觉自己能撑到神言起效的时候。
而且长爪的每次反击都能在叮当衫的身上留下一丝细细的伤痕。
本处于劣势的温良,居然用这种蚕食战术,把局面渐渐扳回了均势。
不过对于温良来说,容错率很低,而且他的体力正在下降。
眼前的均势只是暂时的。
对方可以承受他数剑不倒,但是温良若是中了对方大剑一下,很大可能就倒地不起了。
情况如温良预想的一般,随着时间的推移。
温良开始了比斗开始以来第一次后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