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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三,阿乌立功(2 / 2)

我是现代人,对这巫舞的含义了解得不是很清楚,于是就问依侬,这才知道,巫师是告诉他们,洞里有几个病人被恶鬼缠上了,自己正在驱除,任何人不准入内!

我摇摇头,熊族的士兵可不会管你这一套呢,于是对部众示意,准备动手。

不料这个时候,依侬却紧紧抓住了我的胳膊,轻轻道:“等一等。”

就在这时,奇怪的事情发生了,那些熊族士兵看了巫舞后,竟然纷纷点头,收起木棍,退了下来,双方包括我在内这才松了一口气。

原来,原始人知识十分匮缺,对自然界的神秘力量无比崇拜,巫师在人们心目中,是仅次于神明的存在,所以巫师的命令还是要听的,即使这是对方的巫师,在自己部族的巫师没在场的话,也是不敢轻易冒犯。

熊族的士兵收队回去交差了,一场争斗就此消弭于无形,但是我心中依然无法平静,这只是为我们争取了宝贵的时间,天色也已经晚了下来,至少今天对方是不会有动作了。

今天阿乌立了一大功,看来,这巫师也不是一无是处。

晚上是野猪野狼炖鱼加野菜,恐怕世界上从来没有过这种奇怪的烹调方法了,不过在我命令下,所有人必须用筷子进食,不准用手,否则取消用餐资格,为此,我还先示范了一遍,我一个现代中国人,用筷子的水平在原始人看来,自然是大师级的。

不过,别看这两根竹棒在我手里用得这么轻松,到了原始人手里,就玩不转了,费了好大劲也夹不起一块肉来,急得原始人嗷嗷直叫,最后还是有人急中生智,变夹为刺,这才吃上,大家纷纷效仿,我也没有阻止,来日方长,慢慢来,反正我让大家用筷子的目的只是提高智力,合理使用工具也是一件好事。

部众们吃得极为香甜,这野猪常年在野外奔跑,身上肌肉格外结实,没有一丝肥肉,所以吃起来特别香,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带有一点骚味,虽然有野湖葱做调料掩盖了不少,但是还是十分浓重的,野狼与狗肉差不多,臊味也很重,不过原始人根本不在乎,一头大公猪,烧了一半,加上狼肉,也有百来斤,大家放开肚皮,吃了个精光,野猪野狼的肝脏内脏什么的自然不能丢,可惜古代人不懂烹调,只得杂乱投入陶罐一锅炖了事。

至于野猪皮,本来也是很好的食物,不过在我命令下还是留了下来,这么大的两头野猪皮,至少可以做十几二十来双鞋子了。

剩下的猪肉与那头母野猪,自然留到明后天了,反正天冷,不会坏。

至于那几头小野猪,当然是关了起来,现代喂猪自然是配合饲料,主要是粮食,古代没有那么多粮食,就只能喂杂草了,长得慢就慢点吧,无所谓的,就是肥肉多点,不过野猪本身没什么肥肉,所以也没有多大关系,再说,猪油还能派别的用场呢,重要的是,现在我们至少也是猪羊半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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