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律师,听说你是a市最好的离婚律师,你能不能帮帮我?”
事务所里来了个客户,叫韩东梅,是个约三十岁左右的女人,一坐下来,就迫不及待的问。
“说说你的情况,我看看能不能帮。”
凌菲温和的道。
韩东梅把她的情况说了——
她和她的前夫马龙结婚有七年了,马龙是大公司的高管,工资不低,而她也有自己的工资,不多,但也够她自己花了。
她对马龙是信任的,也知道他是个对家庭有责任心的人,因此,不像其他女人一样,死死攥紧他的工资,要求他把工资上交,更何况,他表示他的钱全部投资在理财里。
两人结婚四年后,在市中心花了三百万全款买了一套房,然后计划生孩子。
可是,无避孕的三年,都无法怀上孩子,去医院检查一看,原来是她的卵巢功能有问题,无法生育。
七年的婚姻,让两人也达到了一定的厌倦程度了,再加上没有孩子的维持,于是约定友好离婚。
房子是属于婚内的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人一半,双方都没有异议。
但是,在两人离了婚,刚要把房产分割的时候,她的公婆忽然来了,说这房子是用他们的钱买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硬要说是两夫妻的共同财产的话,那就还买房借他们的钱,包括高利息,一共五百多万,那属于他们夫妻两人的婚内债务,一人一半。
韩东梅自然不干,因为以马龙多年的积蓄,是能支付起这房子的三百万的,而她也出了二十万,怎么就突然变成了公婆借钱的。
而且,公婆拿出的借据,也是新写的那种,是马龙写的借据。
另外,他们还出示了当时买房的流水账,那三百万真的是来自婆婆的银行账户。
她对法官说,那是因为马龙之前把钱寄放在公婆的账户里用来炒股,并不真正属于公婆的财产,最多只能是代管。
但是,马龙却说那是他孝敬给父母的钱,后来需要买房了,向父母借的。
而法官却不管韩东梅的辩护,判决那是属于他们的婚内共同债务,要一人还一半,也就是各自还两百五万。
韩东梅感觉自己被那一家人暗算了,感觉委屈,找了不少律师,都说没有办法,因为法律只讲究证据。
所以,她抱着最后一丝希望找到凌菲,希望凌菲能帮她,让她拿到应得的财产,而不是七年的婚姻变成一场空。
凌菲仔细看他们的判决书,还有相关的流水账,苦笑着说,“这个我也真没有办法。”
“这借据明明是马龙新写的,之前他爸妈把钱从账户转入他的账户买房,为什么不能也说是赠予?”
韩东梅不甘问。
“只要有流水证明,借据尽管是后来补的,都是有法律效力的,毕竟之前可以说是口头承诺借钱。”
凌菲解释说。
“那马龙之前陆续转给他爸妈的钱,我就不能说也是我们借给他们的吗?”
“你可以说,但是他们三人不承认,你就没有办法,毕竟钱是直接从马龙那转过去的,而不是从你的账户转过去的。他们说是赠予,那就是赠予。”
“真不公平,我难道就得白白吃了这个哑巴亏了吗?”
韩东梅听完,差点突出一口老血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