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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强拆案的赔偿(1 / 2)

 “老吕,是不是你给陶总吹了风?这趟差事可不好办,不过还算满意。至少我觉得满意。”下午刚上班,法律办主任赵征红就跑到吕绮的办公室。

“什么差事?”吕绮没听明白。

“你不知道?昨天陶总叫我过去,让我代表公司和东湖交涉。”

“交涉什么?”

“当然是你那位同学家的烂事了。就是被拆迁公司打死的那个!”绰号大脸猫的赵征红身为法律办主任,却没有搞法律的样子,抢过吕绮的水杯一口气喝光,“渴死我了,今天可真热。”

吕绮哭笑不得,有点洁癖的她怕是不能用这个水杯了,“办下来了?什么结果?”她听赵征红的口气像是很得意。

“一点钟才从市里回来,他妈的,连顿饭都不管。刚才去陶总办公室汇报,宣传部在呢,就跑到你这儿了。”赵征红拿起桌上的一本杂志当扇子扇着。

“我的赵主任,你倒是把话说明白啊?到底争回了什么?”

“一共是75万,包括他们垫付的住院费。你说这个结果能不能让陶总满意?”

“75万啊……听起来是不少,李素艺老公大概每月的工资不到3000元……就按3000算吧,十年是3万,三十年就是90万……李素艺跟我同岁,他老公的年纪不详,再活三十年应该可以吧,国家公布的男性平均寿命是多少来着?差不多有七十五吧?还要考虑工资的上涨……”

“可不是你这么个算法。”赵征红叫道,“老妹,你这样算就害死我了,市局和西城分局也介入了,咱们这方也不是没有一点责任……当年河南那个叫赵什么海的农民,被错判死刑关了十几年,国家赔偿才65万嘛。另外,东湖方面还赔一套房子呢。”

“房子是他们本该补偿的,不是吗?”吕绮想起第二次去探视李素艺获知的暴力拆迁过程,觉得这点补偿真不多。

“嘿,你要是老板我只好辞职啦。你还应当算资金成本呢,他一下子能挣回75万吗?就是把75万丢进银行,每年也有两三万的利息吧?要是买基金呢,买股票或者做生意呢?”

“你到底站在谁的立场上说话呢?我奇怪的是你的态度。”

“姑奶奶,你哪里知道谈判的难处?如果不是陶总跟东湖方面打了招呼,人家绝不会就此让步。打官司?你就等着吧。”

“东湖出这笔钱?”

“名义上当然是邓国明的银桥公司支付,但东湖的代表参加了,银桥公司和东湖有着合作关系嘛。打官司肯定扯不到人家东湖,银桥公司是独立法人。”赵征红又用吕绮的水杯在饮水机上倒了杯水,“老妹,你帮我参谋参谋,这个结果,陶总会满意吗?”

“我不知道。但我可以告诉你,陶总一定会问你平泉市的赔偿标准,”吕绮想起上周第一次在陶唐办公室汇报的情景,“咱们这位新老板重视规矩,这可以肯定。”

“赔偿标准不一样的。因为案子被定性为过失伤人,而这边也要负一点责任,如果按这个计算,怕没有这么多。”赵征红琢磨着。

“那就好交差了。”

“关键是李素艺。恐怕你得出面做做工作,她同意了,签字就可以拿钱了。要是不同意,事情就拖下来了……”

“你见过她了?”

“谁?”

“李素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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