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酷我小说>都市言情>灾星> 第十七章 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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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再会(1 / 2)

 听了蓝煜星的话,老杨显然有点吃惊,但很快就恢复了正常:“小伙子不错,不愧是中纪委十三室的主任、我大哥的得意门生,我老头子一不小心,居然被你套进去了。不过,我提醒你,好奇心不但可以杀死一只猫,也是可以杀死一个人的。你真的想知道?”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知道不知道,对我来说,有区别吗?”蓝煜星似乎已经认了命了。

“你说得不错。现如今你知道的已经够多的了,虱多不痒,债多不愁,再知道多一点也没什么。不过,有一点我奇怪,你和我聊这么久了,为什么不问一下小林的情况?难道你现在真的什么都不在乎了?”老杨不知道是故意不想回答他转移话题,还是对他不关心林清雅不满,主动问了蓝煜星这句话。

“该我知道的,我不问你们也会告诉我;不该我知道的,我问了,你们也不会告诉我。我问了又有什么意思?”蓝煜星真的像老杨说的那样,死猪不怕开水烫。

“唉!老实说,你的生死,现在就是取决于你的一念之间。我并没有太多的话想对你说,一切你自己打算吧。现在我领你去见她吧,说不好,这就是你们的最后一面了。当然,我并不是单纯为了满足你的愿望,主要是为了她。这两天,她对你的关心,可比你对她的关心要多得多。等你见过她以后,咱们再聊吧。”老杨说完,便从桌子上起身了。能够见到林清雅,当然是蓝煜星求之不得的事情。蓝煜星便跟着老杨,顺着来时的楼梯,再次走进山洞,往与他住的相反的方向,大约走了有四十米,途中拐了两个弯,便来到另外一间石室门前。

到了门前,老杨招呼了一声,从隔壁房间走出来一名高大健壮的女兵,三十来岁的样子,也穿着一身迷彩。她把门打开,老杨说了一声:“进去吧,你们可以好好聊聊,这个房间,既没有窃听器,也没有摄像头。我以我的人格担保,绝对尊重你们的私人。”

“谢了!”蓝煜星答应了一声,便进了石室。门外,女兵迅速把门关好,厚重的石门撞在墙壁上,声音十分沉闷。

“蓝煜星!”

“小雅!”

门一合上,两个人就互相用压抑而颤抖的声音呼唤着对方,然后,像被一股巨大的力量推动一般,两具身体紧紧地拥抱在一起。再一次死里逃生,再一次别后重逢,两个人的感情与当被新婚的时候相比,与在山洞时的相认相比,显然又近了一层。蓝煜星再也不去管会不会有人窃听或是偷拍,他只想把自己心爱的人儿紧紧地拥在怀里,一刻也不要放松。

良久,蓝煜星感觉到自己的肩上有一种热乎乎的感觉,原来,小雅的泪水已经渗透了他的棉风衣和羊毛衫,沾湿了他的皮肤。

用双手捧起林清雅的脸,蓝煜星专注地端详着,口中喃喃地说:“小雅,你瘦了。”

他说的是真的。从他们遇车祸到现在,已经是第十二天了,他不知道她这十二天是怎么过来的。眼前的小雅,形销骨立。因为瘦弱,眼睛显得异常得大,颧骨都有些外突,脸色也是惨白惨白的,一副有点营养不良、失血过多的样子。只有两腮,可能是因为见到他的激动,悄悄地爬上了两朵红晕,两只耳垂也特别得鲜艳,和她的肤色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省得减肥了!”见到了蓝煜星,林清雅心情显然是大好,在这种情况下还不忘幽上一默:“倒是你,跟老了七八岁的样子,不过,看起来挺成熟的,比以前更有男人味了。”林清雅一边描述,一边打趣。

这十几天,蓝煜星从来没有照过镜子,他已经想象不出自己是什么样子了。下意识地用手摸了摸下巴,这才感觉到,下巴上已经长出了有一厘米长的胡子,再一摸头发,也是又涩又腻,不知道糟蹋成什么模样了。记得上学的时候同宿舍的几个人瞎侃,说男人味就是臭味,主要是男人的汗臭味,林清雅现在说自己更有男人味儿了,难道自己现在已经臭不可闻?很有这种可能!

经过了重逢的惊喜,两个人渐渐平静下来。蓝煜星打量了一下林清雅的房间,和自己的房间并没有什么不同,只有一张床,一个小桌,一把椅子,其它就什么都没有了。

在这样的时间,这样的地方,两人当然不可能过分亲热,便坐在林清雅的床沿上,开始说他们分别以后的事情。

那天晚上,林清雅从山洞里出来之前已经想清楚了一切。

形势已经十分明朗,在这个山洞里呆着,外面强敌环侍,他们又不可能有任何外援,特种兵的搜索能力是惊人的,既然他们找到了这块地方,发现他们两个只是迟早的事情。看他们这次的架式,显然是要置两个人于死地了。与其两个人一起死,不如牺牲自己一个人,和外面的三个人同归于尽,这样的话,兴许还能保住他。男人的性格要坚强些,没有了自己,可能他还可以活下去;没有他的日子,自己却是再也不想经历了。那种滋味,生不如死。无论怎么算,这样的死法都是最值的。

作好了打算的林清雅知道,自己出去,首先蓝煜星就不可能答应,必须要过他这关才行。于是,她先施展她的女性魅力,把蓝煜星折腾得精疲力尽。两天来,蓝煜星本来就没有安安心心地睡过一觉,男人在做这种事的时候,体力和精力的消耗都是极大的。如她所愿,蓝煜星一睡不醒,即使是在她给他穿衣服的时候,他也是睡得那么香。

一切收拾妥当,林清雅在手指上扣上了手雷,走出了山洞。她自幼在部队大院里长大,虽说生性文静,但军事方面的常识还是懂的。特种兵使用的手雷体形小而威力大,恰巧可以被她的手掌遮住,在月光下那三名士兵是不会看见的。而且,林清雅也相信,这三个人,应该是不会举枪射杀一个高举双手、毫无危险的女人的。

进展很顺利,她刚一出山洞,就被警觉性极高的游动哨给发现了,哨兵一边用九五式步枪瞄准了林清雅的头,一边招呼他的同伴:“洞幺洞三,赶快起来,林清雅出现了。”

即便是在睡眠之中,两名特种兵的反应也是特别的灵敏,一个翻身,两个人便脱离了睡袋站了起来,手上的九五式突击步枪在同一时间对准了林清雅的头。

“走过来,对,就是这样,手举得高点,不要放下,很好,就这样,保持现在的姿式,千万不要放手,否则我们会开枪的。”看见林清雅,洞幺如获至宝,两天的辛苦总算没有白费,现在,要找的人居然自己送上门来了,肯定是走投无路了。不过,只有一个人,这也没什么,找着一个,另一个还会远吗?搞不好是那个姓蓝的小子重伤不治,现在这个姓林的女人出来找他们求援了呢。

二十米,十五米,十米,一点一点的近了,林清雅表面沉静,心脏却在不争气地跳动。越近越好,越近,就越有把握,再走五步,不,三步,就把手雷给甩出去,炸他们个粉身碎骨。当自己手上有动作的时候,这三个应该会开枪吧,也许自己的头部和前胸会被打成马蜂窝,死的时候的样子难看了一点。难看就难看吧,到了奈何桥,他是不会不认识自己的。林清雅心里一边对自己说着话,一边一步一步地向三个人靠近。差不多了,可以动了!林清雅现在已经有十足的把握把这三个人炸死。正要挥手,却感觉手上一麻,份量轻了许多,然后才听到静夜里两声异常清晰的枪响:“呯,呯。”紧接着,就听到两枚手雷就落在了地上,咕噜噜地滚了出去。

“什么人?”听到枪响,三名特种兵默不作声,但特种兵的素质在这个时候也显现无遗,三个人的配合十分默契,一边迅速移动到一块大石后面,找到了掩体,一边由两个人把枪对准了枪声响起的方向,而其中一个人的枪口,始终瞄着林清雅,一刻也没有放弃过。

“站起来吧,现在没有危险了。是我!三个不知死活的家伙,要不是我,你们的小命已经玩完了。”这个声音听起来懒洋洋的,却让三个顿时立正,显然,他们对这个声音非常熟悉,而且还是他们的上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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